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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一章)第五節 引子:東西方文明各有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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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岩
【網2012年06月09日】

第一章 引子

第五節 東西方文明各有優劣

一、 術業有專攻

東西方文明各有優劣,這是本文寫作的另一個基本假設。也就是,基於更高的法理、更高的基點,本文對人類東西方文明所進行的一種系統的比較,即,並不是把東西方文明互相之間進行比較,而是把東西方文明與各自的使命要求進行比較。這是本人原計劃寫作《文明的審判》全書的初衷與目的(作者註:指的是全章節的書),也只有這樣,東西方文明的比較才會有意義,才不會變成相互的傾軋與攻擊。本人原計劃要用許多章節為最後結論性一章的最後斷語進行前提性的相關細節分析與鋪墊,估摸篇幅應該在200萬字以上。現在為了及早的把比較結論性的最後一章的內容給大家先行呈現出來,所以一些前提性的內容就必須給大家斷斷續續的插進來進行表述。其實關於“東西方文明各有優劣”這部分內容我們還會在後續的第四章關於“文明的分工與使命”一章中給大家進行更為詳細一些的闡述與相關分析。


對人類文明的基本判斷,包括對東西方文明使命的認知,這是本文的一個根本論題。本文的一個基本假設或者稱為本文的基點就是,東西方文明其實各有優劣,既有各自所擅長的,也有各自所不擅長的。這是事實,這其實也是文明各自的使命使然。大家不是還經常說“有所為有所不為”嘛。所以文明的比較切忌只站在某種文明自己的立場上,使用“田忌賽馬”的思維,用自己的好馬與別人的中劣等馬做比較。用自己的優點與對方的缺點做比較。這種“比”的結果,對理解人類文明的真正意義其實沒有任何幫助。反而會使比較的雙方充滿了敵意。比如,因為西方的“實證科學”在所擅長的領域取得了一些所謂的“輝煌”成就,所以一些人就非得要把“實證科學”的方法推及到其所不擅長的領域。於是就把“實證科學”的有限認識就被假設成為了一種唯一正確的方法。這叫做“泛科學論”。這種“泛科學論”與幾十年前大家在中國大陸生活中所體驗到的“泛政治論”其實是一樣的,同樣的荒謬和錯誤。這種跨越適用邊界的思想“泛濫論”其實也是非常害人的。難道擅長某一領域的“專家”就一定是所有領域的“磚家”嗎?這種邏輯是非常明顯錯誤的。那麼怎麼不見那些中共的高官們去請“獸醫”專家給他們看病呢?到了性命攸關的時候,誰也不傻。忽悠話,那是說給別人聽的。“實證科學”的本質是一種“專”,“術業有專攻”。其實無論是甚麼東西,只要是一“泛”了,那麼也就不再有甚麼價值了。物以稀為貴嘛!凡是濫用的,那一定是忽悠人的!

實際上,現代的人類社會基本上就處在“泛科學”的物質文明的統治之下。其實“泛科學”與“實證科學”方法的本身還是互相違背的。無論是“泛科學”所忽悠的人,還是忽悠“泛科學”的那些人,其實都並非真正知道“科學到底為何物”。這樣才能夠造就出來一種“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熱鬧場景與運動局面,使“泛科學”淪為“泛政治”的大棒。而真正奉行科學精神的科學家們是不會淪落為政客們廉價的五毛走卒的。

我們前面已經多次給大家講到了,近代西方文明所開創的“實證科學”是基於二分法的邏輯,因為不斷的“分工”與“分科”,科學家們才能以有限生命之軀更加深入的進入到某一專項領域的內部進行研究。因為“分”,所以才能夠更深入,才能夠更有效。就是這麼個邏輯,“分而專”的邏輯。然而“分”的邏輯、“專邏輯”,與甚麼都可以適用的“泛科學”的萬精油般的“泛邏輯”不是恰恰相反嗎?!“實證科學”的研究方法是一種“專理”,而不是“泛理”。因此具有職業精神的“專家”絕不是聲稱自己甚麼都懂。絕不會聲稱自己的學問是那種哪裡都可以塗抹的“萬精油”或者把式般忽悠的“狗屁膏藥”。真正的科學家也不會是那種自吹能夠在基本粒子中找出“毛子”的那種科痞“何大拿”之流,更不可能是一到自由世界“腦袋就被門夾了”的司馬“勇士”了。記得中國民間有這樣一句話形容一個人思維有問題,“你腦袋給門夾了?”而且往往“你腦袋給門夾”與“你的良心讓狗給吃了”是一起使用的。這一次可真正的在司馬“勇士”的身上給應驗了。感謝美國的“電梯門”,不愧是守衛自由世界的大門。守衛“天門”的守將真的沒有打瞌睡!

二、專而不廣

其實,“實證科學”的辦法並不能夠算作是一種高明的辦法,而只能夠算作是一種在小尺度範圍內可以應用的有限方法而已。“實證科學”的“分工法”或者“專攻法”實際上只是一種“對越來越少的東西知道的越來越多”的有限認知的“分”法。這種“分”法對於事物的可分割性存在着非常多的假設前提,因為這些假設前提很難被嚴格的滿足,所以“拆分法”只能算作一種很無奈的方法而已。這種無奈的方法恰恰說明了“實證科學”的一種有限與無能。在“實證科學家”的群體中,無論是多麼偉大的科學家,都不可能達到“對越來越多的東西知道的越來越多”的這種境地。因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然而宇宙的奧秘對於人類的認知能力而言,又是巨大而無限的。基於人的有限生命,以有限之人生去探索無限之宇宙,於是某個人要麼對專業深度認知比較深,但是其專業視角就會比較狹窄;要麼某個人的知識面一旦很廣,但是其研究問題的深度就會比較淺顯。這也就是說,由於人有限的生命、有限的精力、有限的認知能力所決定,要麼選擇廣而淺,要麼選擇深而專。不可能面面俱到,即廣又深。廣到覆蓋宇宙蒼穹,深到進入宇宙的深度空間、進入到本源粒子層面。以人的能力,人類的認知水平是做不到的,因為是人力尺度所不能及的。任何人都沒有那樣的時間尺度,沒有那樣的生命尺度。別說人類了,整個的物質宇宙都沒有那樣的時間尺度。

於是,“實證科學”在邏輯上就想了一個方法——分科與分工(這也算是二分法的另一重意思吧)。首先把所研究的對象事物,無論你稱其為自然規律也好,你稱其為宇宙真相也罷,“實證科學”先把研究對象進行不同的“分科”,比如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哲學、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等等。然後再將“分科”進一步的細分到具體的研究科目,比如物理學的理論物理、實驗物理、熱力學、電磁學、數學上的統計數學、概率計算、應用數學等等。在學科細分的同時,“實證科學”再把做研究的相關人員——科學家們也進行“分工”,某人研究數學,某人研究物理,某人研究生物,或者某人研究經濟。“實證科學”就是通過人員“分工”與學科“分科”來進行相應的研究,並使相應的研究人員成為各自領域內的“專家”。這就是“實證科學”所擅長的“分”的方法,這就是“實證科學”的“拆分”邏輯。

三、關於“分”的問題

然而,“實證科學”的這種方法,我們一旦掰開揉碎了講出來,我們就會發現這種“拆分”方法實際上存在着一些問題,而且是一些極其致命的問題。首先第一個問題,“實證科學”的方法在表面上看似是因為先有學科“分科”的客觀性,而後才有科學家們的“分工”的主觀應對。這是一種表面邏輯,一種表面上的因果關係,好象是客觀的“事理”在先,決定了主觀的“人理”在後。其實不然。其實這種表面因果是一種虛假的顛倒因果。然而真正的因果,就像我們前面剛剛講到的,是因為人的精力與智慧有限在先,有限能力無法讓一個人的智慧能力直接去面對整個的宇宙真相,所以“實證科學”的方法就走了一條眾人分工合作的道路。你研究一點,我研究一點,他研究一點,張三李四王五,大家每個人都研究一點。然後大家再把各自所研究的知識要素匯總在一起。“實證科學”希望假借這種有限人力的人海戰術來解決因為單個個人面對無限宇宙而無能為力的問題。如果這種一時的“人海戰術”還不能解決人類有限能力的問題的話,那麼就是愚公移山的辦法了,讓人類的子子孫孫無窮無盡的按照這種方法延續下去。這個方法看起來好像挺完美,以人類有限之軀去面對無限宇宙之真理。但實際上這種方法並經不起推敲。問題的本質是,“實證科學”的這種“分法”是一種人為之“分”的“強分”,而不能夠保證事物對象必然的“可分性”。因為人分工(合作)的要求而導致事物被強行劃分,並不是因為事物屬性之“可分”而人“分工”對應。這種因為人分而後把事物再合之的方法,是因為人力之無能的原因。人是主動之分。事是被動之分。“事分”屬於一種“被邏輯”。但是“實證科學”迴避了這個人力無能的本質問題,卻假設事物對象原本就是“可分”的,也就是說,宇宙屬性原本就是“可分”的,而後人工上採取“分工”對待的方法,似乎符合了宇宙本身的“規律”。“實證科學”的邏輯是先有“分科”而後才有“分工”。完全是一種邏輯顛倒、因果顛倒的反背邏輯。因為這種因果顛倒,所以人類的無能就變成了科學的“偉大”。其實“實證科學”原本只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而已。在邏輯顛倒之後似乎一下子就變成了一種“最好的辦法”。於是“泛科學”也緊跟着就可以大行其道了。於是科學也就可以不再是一種“方法”,而是成為了一種甚麼“主義”了。任何主張,無論正誤,只要能夠裝在“科學”的這個酒瓶子裡,似乎就等於貼上了“真理”的標籤。因此,人類也不用在上帝面前再戰戰兢兢、心懷敬畏了。人類仗着科學的撐腰好像一下子真的就成了宇宙的主人、成了萬物的主宰。因為按照《進化論》人類確實覺得自己能夠比猴子站得直一些、高一些。

那麼接下來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實證科學”假設了宇宙真理、宇宙真相是可分的,是可以使用“分科”的方法來進行研究的。其實,我們告訴大家,唯物質可分也。西方思想,把“物質”與“精神”進行二分對待,實際上就是把“精神”也當做“物質”的從屬來對待的方法。只有物質決定精神,而不是精神決定物質,那麼“可分”的方法才能夠成立。因此如果把宇宙真相我們也看成是“可分”的,那麼也就是把宇宙僅僅看成是一種物質性的存在而已。於是宇宙的意志就被認定是不再存在了。因此高於人類的宇宙意志以及對於人類的道德約束也就消失了。因為“天上沒有了攝像機”,因此人類行為也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就像主人不在家的時候,貓貓狗狗的寵物也可以在家裡無法無天一樣。當然這種宇宙意志“被消失”也只能是人類自己的“認為”罷了。因為宇宙的意志絕不會因為人類的認可才得以存在,也不會因為人類的不認可就不復存在。其實創世主的意識一刻都沒有離開過我們這個地球,宇宙眾神的目光也都時時刻刻的關注着地球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特別是到了這20年間,宇宙眾神的目光是一眨都不敢眨的關注着地球上人類空間中所發生的一切。

那麼接下來的第三個問題,就是關於西方思維的“分工”邏輯的研究方法不斷進行的細分過程其實也是一個不斷的丟失宇宙大量屬性與信息的過程。而且最為可怕的是這種屬性與信息丟失還是一種“實證科學”的主體自我意識不到的一種丟失。這才是真正最可拍的事情。套句中國的俗語,“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難道這不可悲嗎?

西方“實證科學”所奉行的“先分而後合”的邏輯有這樣一個基本的假設,就是一個整體系統一旦被分解為一系列要素之後,系統的屬性被假設並沒有丟失。系統屬性全部都傳遞給了被“分解”出來的要素,也就是沒有發生任何“質性”與“量性”的丟失,“系統”屬性全部都被“要素們”所承載了下來;然後把這些要素“分工”處理之後,系統屬性可以再被簡單機械的“加和”、“聚合”在一起,於是系統又可以被恢復還原成為原來的那個系統了。顯然這種假設是非常有問題的,這就等於是說“系統可以分解為一系列要素之和。”顯然這是與《系統論》的原理完全相違背的,因為《系統論》的原理告訴我們:“系統大於部分的簡單機械之和”。也就是說,系統的某些屬性只有系統存在的時候才會具有,當系統被分解為一堆要素的時候,系統的某些屬性就不再存在了。也就是說,某些系統屬性是不能夠被分解的。雖然物質可以被分解,但是事物的屬性未必可以分。也就是說,被分解成為要素的存在,是不可能繼承系統的全部屬性的。當系統被分解了,有些屬性(其實是系統最本質的屬性)可能就永遠的消失了。要素所能夠承載的只不過是一些偏“物性”的屬性、偏物質“量性”的屬性,也就是所謂的“偏性”。而那些遠離“物性”的屬性、那些“質性”的屬性、那些“正性”、那些更精神性的屬性,在系統被分解后是無法被要素所承載的,而且這些屬性一旦被“分解”所丟失了,那就永遠的沒有了。消失了的東西,無論再想怎麼往回堆積、無論怎麼“回裝系統”,都不可能再還原成為原來的那個系統,就像“人死不能復生”一樣。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西方“實證科學”方法所存在的第三個致命問題就是“分解論”把“系統等同於要素的機械之和”的問題,因此這種“分解”方法會導致研究對象的信息屬性嚴重和無法挽回的丟失——無意丟失。而且西方文明本身的“排他性”屬性也決定了這種“分解”方法也會對宇宙信息進行某種“選擇性”的丟失——有意丟失。就是因為存在這種“排他的選擇性”的丟失,那麼許多對人類安危極其重要的宇宙信息就會被刻意的忽視掉,或者被刻意的掩藏起來。我們在下一章關於對達爾文《進化論》的批判中,在克萊默與湯普森《考古學禁區》的相關論述中就會提到這種信息“有意丟失”的問題。這種信息“有意丟失”其實對人類的整體而言,對於人類文明需要面對“最後的審判”而言,實在是太過於危險了,具有無法彌補與支付的機會成本。

然而,好在是在西方的主流社會之中,人們一直還普適的銘記着神的教誨,一直以來《有神論》都是做為社會的主導信仰而存在的,無論是上到總統、議員、或者是超頂級的科學家人群、或者是普通百姓人群中的販夫走卒、工薪階層,大家都還沒有忘記關於神的信仰。只不過西方社會的信仰也是走的一條二分法的道路。於是在工作日weekdays里,大家的工作都歸於世俗,工作的意義是解決人身的物質溫飽問題;而到了周末weekends,大家都走進教堂、聆聽《聖經》與神的教誨,關注關於如何解決心靈與靈魂的歸宿問題。這種二分法的行為方式就是西方思維中那種極其典型的“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的二分法邏輯。也正是因為有這種二分法邏輯的存在,在當今科學鼎盛的現代西方社會裡,人們並沒有放棄對於神的信仰與信念。這種《科學》與《神學》的互補性也避免了人類社會走向全面的“泛科學”處境,對神的信仰一直在平衡着“實證科學”給人類社會所帶來的屬性缺失。

四、回顧東方文明的思維方式

然而回顧東方,回顧當今的中國大陸,又是怎樣的一種處境呢?大家知道,中國的傳統思想是“合一論”不是“二分法”。中國社會在走人近代之前一直處在一種神傳社會的狀態。更確切的講,在周文王之前的五帝時代與夏商時代,中國社會屬於“神治時代”。相對於“人治”而言,“神治時代”屬於老子所講的那種“無為而治”的時代。因為是“神”直接在管,那麼“人力”就應該越少越好,人越無為越好,而且“人”也必須無為,因為“人”又怎麼敢與“神”去爭呢?在那個“神跡”經常彰顯的時代,“人”還是有這個自知之明的!那個時代所對應的就是《易經》給我們展示的“先天八卦”的天象時代,也就是上古3000年的事了。伏羲、女媧、軒轅、蚩尤、神農、倉頡、堯舜禹、夏桀商紂、甲骨文、指南車,武丁、婦好等等等等,都應該屬於那個時代,就是本次人類文明的第一個3000年時代。而後,從周文王推演“後天八卦”開始,或者說從武王應天象之變而伐紂以降的3000年之中,也就是從武王伐紂一直到清宣統退位,這3000年中,中國社會一直處在一種“後天八卦”的所謂“天子時代”之中。這些《歷史觀》本人在以前的相關文章中都已經給大家談到過。本人的歷史觀與馬克思關於人類社會發展的“五階段說”是完全不同的。本人對於當今中國人被灌輸的馬克思歷史觀持徹底批判態度的,特別是“主義”追隨者們關於中國“封建社會”的劃分,屬於極其無知、無恥,都已經達到了一種完全可以背離中國歷史、荒謬可笑的地步。

那麼到底“天子時代”是甚麼呢?“天子時代”的真正意義到底又是甚麼呢?3000年以來,坦白的講,其實未必有幾人能夠真正的看得明白。至於3000年後當今浮躁的中國人,可能更少有中國人願意去弄明白這個問題。一個搗毀“孔家店”似乎就完事了,似乎就可以給過去的3000年歷史畫上句號了。“孔家店”是被搗毀了,但是同時中華文化的根也被斬斷了。當今中國大陸這種沒有了“根”的“國學熱”真不知道到底還能夠“熱”出點甚麼來?!

其實所謂“天子”者,就是“天之子”也,也就是“神”在人間的代表。“天子時代”反映的其實是一種“神”在人間間接治理的邏輯。所以“天子時代”在社會本質上就屬於一種“半神社會”,也就是一種“半神半人”、“神在人間”、“神佛下走”的時代。那麼“神性”才是這種“天子時代”在文明上的“根”。“天子時代”表面“人性”,背後“神性”。這才是3000年來中國文化一直所倡導的“天人合一”的真正意義所在。“天人合一”是“人理”向“天理”靠攏,“人性”向“神性”靠攏的意思,絕不是人向自然靠攏的環保主義思維。

“半神社會”這才是“天子時代”的本質。“半神半人”,也就是人中有神,神中有人,這就是中國思想“形而上下”相包容的一種體現。也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一種陰陽互補性思維的體現。這就是中國東方傳統社會《內機》太極思想的一種體現。因此“天子時代”、“半神社會”就是東方思想在社會組織形態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在表面上看似遺憾的是,中國“天子時代”的結束,恰恰是逢《西學》鋪天蓋地全面東來的時代。當然人類歷史的這種安排是有其內部原因與因果所在。揭示這些因果與原因才是書寫本書的初衷。切不可以憤青思維看待歷史。在本文的後續章節中,關於這些歷史安排的機理,我們都會給大家一一揭示出來。因為東方文明在骨子裡具有一種“合一論”的思維模式,所以中國人在接受西方文明的時候,西方文明骨子裡的那種二分法中國人是學不會的,中國人能夠學到的只不過是一種“術用”而已。然而《東學》之“體”又被“砸毀孔家店”狂徒們給徹底的砸爛了,中華文明的神“根”已經沒有了。所以中國人就一股腦的被“泛科學”給統治了。一方面,東方“合一論”真正的神“根”、思想內核沒有了,只剩下表面“大一統”的思維習慣了;另一方面,西方“二分法”的真正精髓又沒有學到,於是近代中國人只是把“凱撒”或者“賽先生”請進來了,“上帝”卻被拒之於門外。於是中國社會,既沒有了對“形而下”的“器物”能夠起到制約作用的“形而上”的“道”(東方的傳統方法)的存在,也沒有了對“物質”慾望進行平衡的“精神”信仰(西方的二分互補方法),於是中國當今社會就只能淪為“邯鄲學步”的一種結果,西方現代文明沒有真正學到,東方傳統的思想也給忘了,剩下的就只有“術”的層面,就只有對物質慾望的貪婪追求以及不擇手段的權術了,西方文明所擅長的管理制度(剛性方法)與東方文明所擅長的品德教化(柔性方法)都變得絲毫沒有意義、沒有位置,就只有“無法無天”了。

結語

說過來,到過去。其實比較東西方文明的各自優劣,雖然是本文無法迴避的內容,但是狹義的比較並非本文的主題。如何能夠有效的跳出單一某種文明的狹隘思維,這才是本文所真正關心的。簡言之,東西方文明其實各有優勢,也各有所適用與擅長的範圍,比如東方文明的優勢在於思想生髮性的高度、在於尊重事物的整體性,而西方文明更側重於分析的方法與事物延展的邏輯,更精於事物在小尺度方面的細節,在於做事方面的有效性與效率。然而東西方兩種文明同時又有自己非常不擅長的方面。事實上,恰恰對方文明所擅長的方面往往是自己文明所不擅長的劣勢,而自己文明所擅長的優勢往往又是對方文明所不擅長的劣勢。因此如果進行東西方文明相互之間“競爭性”的而非“互補式”的辯論,其實是沒有實際意義。兩種文明的差異其實是所肩負的不同人類文明的使命使然。東西方兩種文明如果沒有那些差異性那才是真正的問題。但是如果站在世人的層級上看問題,東西方文明差異性的辯論就變成了一種關於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那種辯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這種辯論有甚麼實際意義嗎?先搞明白“雞與蛋”到底是幹甚麼用的,盡量避免被黃鼠狼偷去了,似乎才更加有意義。因此,東西方文明的差異,站在世人的立場上,這樣辯論來辯論去,辯論關於“孰優孰劣”的問題,其實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充其量是滿足某種虛榮心而已。恐怕先搞明白東西方文明各自的用途,搞明白東西方文明對於人類文明的各自使命或許才更加有意義。其實這也是本文的出發點。

其實,關於東西方文明的高下之爭,唯有基於一種《無神論》與《進化論》的邏輯似乎才會有意義,為了達到“物競天擇”的比較優勢。我們已經講了,其實這種“排他性”的“競爭”是屬於“同等層次”之內的相互之爭。同等層次之爭,其實雙方互相是沒有任何制約性的。因為這種“競爭”評判的標準往往都站在各自“一己之私”的立場上。評判不可能有任何的“公正性”,皆為“私理”也,而絕非“天理”也,沒有進行“比較”的制約性法則存在。

東西方文明之所以幾千年以來各自被如此的塑造,那是文明各自的使命使然。東西方文明如果不那樣分別發展、各有所長,並在人類文明的最後階段匯聚到一起去迎接人類“最後的審判”。

其實東西方文明兩大“體系”之間所呈現的就是一種文明的互補關係,而絕不是不是競爭關係。對於人類文明的整體而言,東西方文明兩者缺一不可。東西方文明只不過走了一條分頭發展,最後匯合在一起的這麼一條道路,以便東西方文明到了本次人類文明的最後時期,能夠彙集到一起,共同加持與放大的完成人類文明的最終使命。也就是說,東西方文明如果不這樣走、這樣做那還不行呢。

這也就是說,如果大家是基於《進化論》的自然發展觀看待人類文明的發展,那是絕對不可能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因為《進化論》思維實際上是基於一種非常低的認識思維層級——物質性思維層級的認知。大家知道,馬斯洛在五級需求金字塔中早已經明確的指出:物質生理需求是人類需求的最低層次。其實,東西方文明的“排他性比較”就屬於一種物質性的一較高下的比較。這種物質性比較在馬斯洛看來,應該屬於是一種低層次的需求。這種東西方“競爭之比”充其量只不過是一種追求各自文明的生存需求空間而已。大家也許知道,也許還記得我在討論馬斯洛的文章中給大家提到過,馬斯洛在晚年的時候提出了心理需求的第六層級——“超越需求”的思想。超越需求就是超越小我的需求,又叫做超越人本主義的需求——超人本主義,也就是尋找宇宙真理、尋找更高包容性與超越性的一種需求。因此如果我們能夠站在比東西方文明更高的基點上看問題的時候,也就是站在超越東西方各自文明所在的層次上看問題的時候,我們才能夠看到東西方文明各自不同的使命所在,也就能夠看到更大尺度的人類文明使命,也因此才可能看到東西方文明所呈現的一種相互補充的關係。這就是東西方文明不同使命的問題。其實,無論是東方文明還是西方文明,有沒有完成各自的文明使命?在完成使命的過程中是如何被《創世者》評判打分的?這或許才是人類文明所應該關注的焦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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