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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二章):第三節 當科學變成了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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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岩
【網2012年07月14日】

第二章 進化論還是智能論

第三節 當科學變成了信仰

前言   思想與思維的差別

我們前面已經幾次給大家介紹過了,一個認知思想體系往往是由三部分組成的,按照本人最初介紹的順序,按照“西學”思維的順序,也就是,

第一部分,證據類的、事實性的關於what it is或者是結果結論類的部分——也就是《東學》“天地人”對應於“地”的部分;
第二部分,分析方法、邏輯方法類的或者某種主觀性的理論體系——也就是《東學》“天地人”對應於“人”的部分;
第三部分,思想原點、思想基點類的或者叫做哲學原點、邊界假設條件、初始假說或者坐標參照系等等——也就是《東學》“天地人”對應於“天”的部分。


在本章的前兩節當中,我們已經從認知體系的前兩個方面,也就是從(1)證據類方面,也就是關於在生物學意義方面對《進化論》的批判——也就是《進化論》三大證據的相繼破滅,以及(2)分析邏輯方面,也就是在理論層次批判《進化論》的邏輯錯誤——也就是《進化論》在理論層面存在的致命問題。在這兩方面,我們已經對達爾文初始的《進化論》理論以及在分子生物學水平上新近出現的《現代進化論》分別進行了系統的批駁性論證。下面就讓我們從再認知體系的第三方面——也就是思想原點或思想基點的方面對《進化論》展開進一步的批判。

在這裡,我們需要為大家說明的就是關於“思想”與“思維”這兩個詞彙的區別。這兩者的區別與我們在之前給大家所講述過的關於“思想”與“思想體系”的區別應該說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一般人的認識中,人們往往容易把“思想”與“思維”這兩個詞彙互相替代着使用。但本人還是願意把這兩個詞彙區分開來進行對待。原因是為甚麼呢?因為“思想”在本質上是一種發自個人大腦的想法而已,“思想”可以任意的天馬行空、可以千奇百怪、別出心裁,可以完全不基於任何事實的支撐,也可以完全不被邏輯所梳理,可以獨來獨往,可以完全不顧及與他人發生甚麼關係,也可以不考慮對他人有甚麼影響。這也就是“思想”的本性——自由。思想可以發散性很強、約束性很少。這就是“思想”,因此也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

即便是面對同一種事物、同一個問題,同一個人的“思想”,每一次給出的答案可以是完全不一樣的。這一次這樣,下一次那樣。各次給出的答案之間可以完全沒有相互關係,甚至可以相互矛盾、相互衝突,這就是“思想”。因為無論怎麼去“想”都不能夠算是錯。因為無論這麼“想”都沒有威脅到他人。也因此“思想”的本性就是自由。這就是“思想”屬於“天”的屬性的原因,“思想”是發散的,可以任意的、自由自在的飛來飛去。當然把“思想”說出來、寫出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就不僅僅是“想”的問題了。當然獨裁者們的邏輯則是另外一回事。它們認為“想”就是罪,專制獨裁者們不准許人們去任意“想”。因此獨裁者們的邏輯是完全逆“天”而行的,是完全違背了“思想”歸屬於“天”的屬性的,也因此獨裁者們最終必遭天譴。

然而“思維”方式卻是一種被固化了的、習慣化了的“思想”模式,是一隻拴了線的在天上飛的“風箏”,是有一個“原點”的。以此“思維”屬於一種“結構性”存在的“思想”方式,或者說,“思維”是已經被結構化了的、已經被邏輯化了的“思想”。當然這個“邏輯化”不一定是指“實證科學”那種邏輯或者數學那樣嚴謹的邏輯。思維模式也可能是其它邏輯方法,或者只是具有一種可以系統化、相對固定化穩定化的方式而已,也就是是比較固定化的一種習慣方式而已,也就是屬於一種已經養成的、比較穩定的“思維習慣”。

面對同一種事物、同一個問題,某個人“思維”每一次的答案相對而言都應該比較一致、比較確定。也就是“思維”有一個相對穩定的“思想原點”,就像牽着風箏的那隻手一樣,無論風箏怎麼飛,都跑不出手心。

因此,“思維”,不再是一個自由的“思想”要素,而是被放在了上述由三部分構成的那一個“思想體系”之中了,也就是“思維”已經有了體系了,有了結構了。這就是“思想”與“思維”的主要差別。

一般而言,也只有某種“思想”被“思維化”、“結構化”了以後,這樣的“思想”才能夠被更多的人所分享,也就是被人類的某一類人群所共有、所共同接受。顯然,在“思想”被“思維化”、固定化這方面,進化論並不符合要求,進化論一直不停的變更自己的原點,一直跑來跑去,不停的更換旗號與招牌,也因此進化論也就只能停留在一種“思想假說”的境地。當然本人並不會這樣武斷的簡單給進化論下這些結論。請讀者們且看本文後續所展開的分析與論述。

一、進化論退守信仰的陣地

顯然,達爾文主義者們已經守不住“科學”這塊陣地了,無論是在證據方面,還是在理論方面早已經是丟盔卸甲,於是就唯有向認知體系的最後這塊陣地逃竄了,也就是給進化論這個假說尋找一個不需要證據驗證與邏輯推敲的說辭,於是達爾文主義者們最後聲稱,進化論屬於一種信仰,不需要證明。關於這一點,那麼接下來,還是讓本人幫助大家從引述曹凱先生的觀點來展開相關論述。曹凱先生在《進化論,一個錯誤的信仰》的一開篇就非常明確的指出:

1859年,達爾文提出了進化論學說,他認為生物不是神創造的,而是經過漫長的歲月從簡單到複雜進化來的。嚴格地說,進化論至今都只是一種假說,當年達爾文希望將來能發現確鑿的證據,可是禁得起檢驗的證據至今也沒有找到,而且進化論的理論與事實也出入太大,論證模稜兩可,結論也無法重複。後來的學者是把進化論當作一種科學的信仰繼承下來的。也正是因為信仰,才把它當成真理介紹給學術界和公眾,這種新奇的假說很快形成了一個流行的信仰,人云亦云,被人們當成了真理。

然而,嚴謹的學者清楚:接受的人多並不能把一個假說上升為真理,真理需要嚴密的推理和無可辯駁的證據,這正是進化論所缺乏的。

曹凱先生的上述論述也體現出了本人在前面幾次給大家講述的“思想體系三部分”的觀點。曹凱先生所說的“嚴密的推理”就屬於本人上述認知系統的第二部分;而曹凱先生所說的“無可辯駁的證據”就屬於本人認知系統的第一部分。因為達爾文的進化論關於這兩部分的內容都是缺失的——這也是本文我們在前兩節中所着重討論的主題(#1進化論的三大證據相繼破滅,與#2進化論在理論層面存在的致命問題),所以進化論就永遠只能夠停留在一種“假說”的階段,就只能夠退守思想信仰這塊最後的陣地了。然而進化論最後退守的這塊陣地真的能夠守得住嗎?!

我們說,或許就是因為進化論者們意識到了上述#1與#2的致命問題與難以解開的死結,才不得不退守所謂“信仰”這塊最後陣地,就像曹凱先生所指出的,“後來的學者是把進化論當作一種科學的信仰繼承下來的。也正是因為信仰,才把它當成真理介紹給學術界和公眾,這種新奇的假說很快形成了一個流行的信仰,人云亦云,被人們當成了真理。”

其實曹凱先生文章的標題就一舉點到了進化論的軟肋七寸——進化論屬於一種錯誤的信仰。那麼進化論作為一種錯誤的信仰,其錯誤又錯在哪裡呢?也就是說,進化論退回為一種信仰之後,難道就真得可以安然無恙、萬事大吉了嗎?答案是否定的。我們還是要對進化論窮追猛打,力求徹底從人類認知中清除出去。因為進化論根本就不應該屬於人類。

另外需要說明的就是,如同我們剛剛在本節前言中所論述過的關於“思想”與“思維”的差別一樣,進化論充其量也只能夠算作一種“思想”,還不能夠成為一種真正的“思維方式”或者“思想體系”,所以進化論就只能夠停留在天馬行空、任意遐想與瞎想以及胡編亂造的階段。停留在“思想”不確定的屬性方面,進化論非常典型的可以這對同一問題採用不同答案,具有非常典型的不確定性的“思想”特徵。比如曹凱先生在《進化論,一個錯誤的信仰》文章中所列舉的例子就可以是一個很好的說明,本人可以幫助大家引用一下。曹凱先生這樣寫到:

可能古爾德舉的這個例子能很形象地揭示原因:“布林頓1890年的研究指出:黑人是低等的,因為他們保留着幼年的特徵;博克1926 年的研究宣稱:黑人是低等的,因為他們的發育超越了白種人保留的幼年的特徵。”為甚麼矛盾的論據會支持同樣的觀點呢?

《進化論》作為一種思想,達爾文隨便想想也就算了。然而不知天高地厚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們卻把《進化論》奉為暴力革命的借口,作為摧殘生命的理由,那就是罪無可赦了。那麼達爾文在人類《最後的審判》到來的時候那也必定是罪責難逃的。

二、進化論傍大款的心理

“傍大款”這個詞,中國大陸以外的讀者可能還不太熟悉。傍大款是現代一些中國人急功近利的一種行為方式,20歲的漂亮姑娘因為金錢可以去傍一個80歲的糟老頭,君不見,一位80歲的華裔教授回到中國大陸不就是被一位年輕姑娘給傍上了嗎?還對外聲稱是為了甚麼超越年齡的“愛情”。有誰會相信呢?!大家都腦殘呀?!傍大款這其實就是當今中國人急功近利行為最典型的寫照。正所謂,如果傍對了人,那麼自己就可以少奮鬥20年,何樂不為呢?而且現在還不僅是姑娘們去傍大款,連小夥子們都開始傍富婆了,叫做倒養小白臉。

那麼,“傍大款”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呢?“傍大款”的人們到底是怎麼一種甚麼思維呢?“傍大款”的人們到底又是怎麼一種心理狀態呢?

那麼就讓本人從心理學的角度給大家來做一下相關的解釋。其實所有“傍大款”的行為都屬於是一種心理力量脆弱的表現,也是一種急需社會認可的一種強烈心理需求的表現。這種脆弱心理表現出來對於社會認可的一種非常強烈的願望,如果得不到相應的滿足,發展到了極端的地步,甚至會表現為對社會的反向報復心態或者極端仇恨的行為。比如前幾年那個殺害同學室友的馬加爵就是非常典型的後者。其實馬克思的做法也是如此。因此馬克思才會提出“暴力論”要報復社會、毀滅人類。其實也就沒有甚麼可以感覺奇怪的了。其實完全是一種心理發育不健全的表現。

想必大家都知道馬斯洛的需求心理學吧。本人之前在《正見網》上也發表過一篇相關介紹評論馬斯洛理論的文章。大家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找來讀上一讀。關於馬斯洛需求心理的五個層級,本人認為也可以劃分為三個大的心理需求層級。比如,最頂層的心理需求層級可以稱為個人的“精神需求層級”,而最低層的生理需求層級又可以看成是個體的“物質需求層級”,而馬斯洛五層需求中間的三層則可以歸併為一種大的“社會需求層級”。反過來講,“社會需求層級”可以劃分為上中下三個社會需求的子層級,三個子層級之中的“情感歸屬”應該屬於最典型的“社會需求心理”。其實“傍大款”心理所對應心理需求層級實際上就是這個層次的心理需求。

不妨給大家舉這樣一個有趣的例子。大部分中國人可能都知道,中國房地產界有一個明星式的大碗級人物叫潘石屹。因為SOHO中國的成功,於是潘石屹就好像成為了一個在當今中國既事業成功而又青年才俊的代名詞——從苦難的童年經過白手起家再到事業有成。於是呢,有一次有一位來自甘肅天水的姑娘,在參加一次選美大賽的時候,她對大賽評委們這樣介紹自己:“我來自甘肅天水,我跟潘石屹是老鄉”。因為姑娘心裡很清楚,自己人微言輕、姿色平平,所以就只能夠藉助“潘石屹”的名字來吸引大家的注意。其實當今的所有名牌心理,甚至購買假名牌的心理都屬於“傍大款”這種現象。想必大家都聽到過“塞上江南”的這種說法。這也是非常典型的一種“傍大款”的稱呼。因為到了真正江南美景的蘇杭一帶,就不會以“江南”而自稱自己了,而是改用“天堂”這個稱呼來“傍”了。可見“傍大款”都是由低層的向高的層次方向去“傍”,而沒有向低了“傍”的。記得侯寶林《改行》的相聲有這麼一句比方說,栗子味的老倭瓜,沒有說老倭瓜味栗子的。這就是“傍大款”的真諦,由低向高“傍”。其實商業銷售上的“捆綁式”銷售也是一種“傍大款”的方式。

“傍大款”,這個名詞或許表述的有些太過於直白。那麼我們就換一個比較文氣的說法,叫做“貼標籤”、或者“貼牌”。借用馬斯洛需求心理學的語言,“貼牌效應”其實是建立在一種社會需求的歸屬感方面。實際上這是一種相對比較低級別的“社會需求心理”層次。往往表明的是“社會需求心理”剛剛產生時的一種初始心理狀態。也就是因為“社會需求心理”才剛剛產生,往往還沒有達到“內心心理”足夠自我強大的程度,還不能夠達到健康而獨立的自我心理存在,因此還需要藉助某種社會圈子的外部力量來標註某個個體自己存在的社會意義。其實任何“貼標籤”、“貼牌”或者“傍大款”都是因為個體能量不足需要藉助外部社會力量來加持自己的存在,其實是一種過度心虛的表現而已。

把自己的甚麼東西、甚麼思想都試圖貼上“科學”的標籤。這實際上也是一種“傍大款”的思維,生怕別人說自己的想法是錯的。只不過這種“傍大款”不是在物質上“傍大款”,而是在精神名聲上“傍大款”而已。就像那個天水姑娘去傍潘石屹一樣。無論是達爾文還是馬克思,其實都是如此,都想“傍”科學這個“大款”,這個十九世紀上半葉的“暴發戶”。都是一幫不知道“科學為何物”的文人聲稱自己的東西是“科學”,都可以算是“傍大款”的前輩了。馬克思把自己的哲學標榜為所謂的“科學哲學”只不過就是一種想傍上“科學”這個大款的手法而已,傍上這個17世紀以來人類文明的西方“暴發戶”而已。其實“科學哲學”的這種“傍法”既詆毀了“科學”的本意也顛覆了“哲學”的認識。

我們說過,其實所有“傍大款”的行為都只不過是一種對自己實力不自信的表現而已,馬克思自己的哲學去傍“科學”其實也是不自信的表現。達爾文的進化論去傍“科學信仰”其實也是如此。而且兩者還都是一種雙傍雙毀——達爾文進化論既傍“科學”,也傍“信仰”;馬克思“科學哲學”也是,既詆毀了“科學”,也詆毀了“哲學”。

這種往自己身上貼“科學”標籤的做法其實也有其根源,就是因為生活在19世紀歐洲的人們,在看到了西方的科學文明所謂“用200年的時間創造了超過過去2000年人類文明的物質財富”之後,於是都認為“實證科學”確實是一個“太偉大”的東西,於是無論人五人六,就都想把自己的甚麼甚麼東西都往“科學”上去靠。好像誰能夠貼上“科學”的標牌,誰的思想就是“正確”的,也就一定能夠“成功”一樣。

然而對於達爾文主義者們而言,由於發現《進化論》始終無法滿足“實證科學”的剛性要求,由於發現沿着“科學”這條路向前是走不通的,所以達爾文主義者們反過來去傍“信仰”這個千年不倒的“大款”,反過來走上傍“主義”這條路。然而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們(比如馬克思主義者們之流)發現單單依靠走“主義”這條路也不容易走通,也不能夠忽悠更多的信徒,因為它們的“主義”或者“哲學”也無法滿足“信仰”的邏輯和要求,所以又轉回來傍“科學”這個“大款”。社會達爾文主義這種跑過來跑過去的做法也確實辛苦。一會兒按照《進化論》的方法跑過來跑過去,一會兒又按照“主義”(“信仰”)的方法跑過來跑過去。最後也只能是跑過來跑過去跑出了一種“循環論證”。

其實,無論是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論還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馬克思主義,最初都去傍科學,後來又都去傍主義,最後不得不打出甚麼科學主義、科學哲學的旗號。傍來傍去,根基並沒有能夠“傍”穩固,似乎都沒有能夠“傍”到真正的“大款”,因為它們發現“科學”並不好傍,物質科學是排他的;其實“信仰”也不容易傍,因為信仰也有信仰的邏輯。轉了一圈,似乎還是雞飛蛋打,就像那些追逐蠅頭小利的人們,到最終,反算了卿卿性命,越傍越露陷。但是十分不幸的是,人類文明在20世紀付出了上億條生命的非正常死亡來償還被達爾文進化論與馬克思“暴力論”所忽悠的代價。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說,人類在過去300年的非正常死亡超越了以往3000年人類非正常死亡的總和。那麼過去的300年,到底是功呢?!還是過呢?!

三、科學是方法不是信仰

下面就讓我們來談一談進化論退守信仰最後陣地之後所出現的問題。信仰顯然是《進化論》已經無路可走所退守的最後一塊“陣地”了,但是即便是如此,進化論奢望作為信仰而生存的希望仍然是站不住腳的。

當然我們講,信仰論的本身並沒有絲毫問題。其實我們有神論者就是關於神的堅定的信仰者和捍衛者,我們就是神的衛道之士。而且信仰必須是一種堅如磐石的精神。然而關鍵我們說,信仰有信仰的邏輯,信仰也有信仰的方法。狼外婆披上羊皮也不能成為真正的羊,早晚是要露餡兒的。進化論之所以退守信仰這塊陣地,是因為對於唯物論者們的認識而言,它們似乎認為信仰屬於一種虛無飄渺的東西,似乎不需要任何證明與證據。就像軟弱的羔羊一般。其實這只是缺失信仰的人們對於信仰的一種淺薄認識而已,並非超越物質層次信仰者們關於信仰的真正認知。其實真正的信仰本質上是一種超越,而絕不是甚麼虛無。

進化論退守信仰其實恰恰是基於唯物論的一種思維方式而已,因為自己既找不到任何符合“實證科學”所需要的物質證據,又不符合“實證科學”的研究方法,所以不得已退而以信仰為口實,其實根本就是在褻瀆和顛覆“信仰”兩個字。

接下來,我們會在下一個小標題中,給大家進一步闡述關於進化論是如何違背信仰的邏輯的,這裡我們首先對於“科學信仰”這個概念的本身給大家展開批判。進化論退守信仰之後聲稱自己是“科學信仰”。於是問題就出來了。為甚麼呢?為甚麼說“科學信仰”這個概念本身就是錯的呢?問題就出在進化論聲稱自己是一種所謂的“科學信仰”這裡。因為“科學信仰”或者有人聲稱的甚麼“科學主義”,這個概念本身就存在致命的邏輯問題,至少本人這樣認為,科學是一種方法而不是甚麼信仰,或者說,科學根本就不存在甚麼主義。當然本人的這些論斷,我們需要給大家詳細的分析一下。

首先,本人認為,科學根本就不存在甚麼主義。有些人總是喜歡打着“科學主義”的幌子進行招搖撞騙,或者掄着“科學主義”的大棒今天指責這個“反科學”的,明天說那個“偽科學”的。其實所有打着所謂“科學主義”旗號的那些人其實都是對“科學為何物”一知半解的“科痞”而已,而獻身科學的那些真正科學家們其實根本就沒有這個閒情逸緻,也不會依靠打着“科學”旗號出來混飯吃。往大了講,其實凡是打着任何“主義”旗號的人都不過都是在忽悠人的“傍大款”行為罷了。把“科學主義”也不過當成一種狐假虎威的手段而已,也就是打着“科學”的旗號,夾雜販賣自己的私貨而已,就是“傍大款”的“貼牌”手法而已,達爾文如此,馬克思也是如此。也就是說,所有販賣主義的人其實都是自己沒有甚麼真正過硬東西而已。其實當今中共所搞的“市場經濟”也不過又是一個“貼牌貨”而已。因為到了20世紀末,似乎“科學”呀、“主義”呀都過時了、過氣了、out了。現在流行時尚叫做“市場”,所有就裝扮成一個“偽市場”的樣子,接着出來滿世界混。而且到處追者別人承認自己是“真市場”。非常符合馬斯洛需求心理那個層級表現——迫切需要社會圈子的歸屬與認可。

其實所謂的“科學主義”只不過是對於那些沒有接受過正規科學職業訓練的大眾人群(也就是對於科學認知充其量是初中課本水平的人群)的一種外強中乾的恫嚇而已。騙一騙外行人還行,但是如果面對真正的專業科學家們恐怕就傻眼了。

因為“實證科學”研究的對象是物質性的事物,而不研究精神。只要有實實在在的證據,根本沒有必要總是口稱我是這個家或者那個家。而精神層面的東西,二分法在建立“實證科學”之初的時候就已經被切割分離出去了。因此所有關於研究精神領域的任何聲稱,其實根本都不應該屬於“實證科學”的研究領域。這也是說,所有所謂的“社會科學”的說法其實都是非常荒謬的,都是不懂“科學為何物”的門外漢或者科學票友照葫蘆畫瓢畫出來的。就包括將哲學納入所謂的科學其實也是極其荒謬的。

科學的研究範疇是關於物質性,那麼物質性又決定了價值觀中性,所以絕大部分的科學家是不過問政治的,雖然他們可以有政治觀點,但那是作為人所具有的價值觀,而不是作為科學研究所應該具有的。“實證科學”走的是一條“理性”道路,應該盡量排斥“人性”的干擾。就像我們經常聽到的那樣,科學無國界,科學家有祖國。科學方法與科學家的價值觀完全是兩回事。切不要把科學與科學家這兩組不同範疇混淆在一起。“實證科學”擅長研究物質世界的規律。我們並不是反對大家研究“非物質現象”。研究“非物質現象”可以使用其它方法呀!為甚麼非要打着“科學”的旗號呢?為甚麼非要陷“科學”於不義呢?!這到底是一種甚麼居心呢?

科學家們的主要精力應該是投身於科學相關專業領域的研究工作之中,他們習慣於使用專業知識把自己包裹起來。用專業壁壘使自己處身實驗室之中而與外部世界相隔絕。我們知道,“實證科學”是一種有限認知。這種有限認知其實就來源於人類生命與精力的有限性,所以“實證科學”才會採用了一種“分工”的方式以適應人力精力的有限性問題。如果專註搞科研的精力還深感不足,那麼真正的科學家又任何會對科學領域之外的事情感興趣呢?!

當然,既稱為自己是科學家,又天天對政治感興趣,恐怕這樣的人也確實存在,特別是在充滿政治色彩的社會之中,比如當今的中國大陸,這也只能稱之為是典型的“中國特色”了!這樣所謂的科學家也只能是“自稱”而已,或者是被某某黨“授予”而已,而絕非科學界、科學家群體的公認。就像科痞何祚庥聲稱可以在物質世界的基本粒子中發現毛豬媳的“毛子”一樣。這樣的科學難道還能夠叫做科學嗎?!,這樣的科學家難道還能夠叫做科學家嗎?!

“科學主義”、“科學主義”。我們講,真正的科學並不存在甚麼“主義”,科學也沒有甚麼“主義”。科學不是信仰,科學是一種方法,是一種穩定的邏輯系統,而“主義”則是一種思想基點,是一種思想屬性,可以是非系統的,可以是隨時變化的或者隨時被當權者的喜怒所修改、修正。

其實“科學主義”中的“科學”與“主義”本身就是一種矛盾概念的混合體,就像中共喜歡把“民主”與“專政”、“市場”與“專制”、“和平”與“崛起”經常混搭一樣。

我們反覆說,科學不存在主義。不要總是以科學的名義販賣自己思想的私貨。不要總是以科學的名義做為一種甚麼“主義”的借口。也不要將科學無法證實的《進化論》退化成為一種信仰。

其實“主義”在本質屬於是一種思想觀點,然而缺乏認知系統#1部分與#2部分支撐的任何思想觀點,也就只能是一種天馬行空的觀點而已。“主義”只不過是把個人的“思想觀點”做了一個堂而皇之的包裝而已——只是把個人的“主意”變成了可以對外販賣的“主義”而已。其實也就是個人觀點經過了換湯不換藥的包裝手法而已。其實“達爾文主義”就是如此,那些所有打着甚麼“科學主義”旗號的東西也都是如此。都是因為既自知“理虧”(缺少#2的部分)又無法找到證據(找不到#1的部分)之後的一種“傍大款”的行為而已。似乎似乎科學這個“大款”還着實是挺好傍的。人人都想傍上一把,達爾文去傍,馬克思去傍,何祚庥、司馬南也去傍。真可謂是“科學大款一傍就靈”。

其實傍“科學”大款並不像想象的那麼容易,因為你既得有事實證據又得符合科學邏輯,因此“科學”這個大款其實是不容易傍的。所以所有想傍“科學”大款的最後都是選擇了去傍“科學主義”這個大款,就像如果皇帝不好傍,那麼咱們就去傍皇后這個道理,實在不行那麼咱們就去傍皇帝的小舅子也是一樣。“科學主義”就好似是“科學”的小舅子。但是“科學主義”這個小舅子也不一定不好傍,因為如果皇后沒有弟弟,“科學主義”這個小舅子也就不存在了。也因為科學並不存在主義,所以《進化論》最後走向一種“主義”的道路——達爾文主義,其實最終也是走不通的。“科學主義”並不存在,科學的本質是方法而不是主義。所以進化論去傍的其實是一個假的“皇親國戚”而已。“科學主義”並不存在。

現在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主義”其實屬於是一種思想的表達方式而已,無論是達爾文主義,或者是甚麼甚麼別的“主義”,那完全可以是“主義”創造者自己的一種思想的自由。思想創造本身並沒有甚麼錯,但是當“主義”打着“科學”的名義,當一種“主觀性”的思想打着“客觀性”的旗號招搖過市的時候,那麼就是大錯特錯了。因為這種“招搖過市”完全是一種假公濟私的行為,是一種把個人觀點假稱“真理”的幌子強加於他人的欺騙行為。其實這也是表達個人“主觀”觀點在理屈詞窮時的一種表現而已。當自己的能量不足的時候就假借外力。塞外借江南,老倭瓜借栗子,小姑娘借名潘石屹。我們是不是應該當怪不怪了?!

《進化論》或者馬克思主義哲學都妄圖假借“科學”的幌子,因為它們都把“科學”當成了“真理”的代名詞。其實“科學”也只不過是假借了“真理”的幌子而已。因為“實證科學”本身就屬於是一種“有限性”認知,研究的只是關於小尺度的物質性“有限規律”而已。然而只有真正的宇宙層級的科學,所面對的才能夠是真正稱得起是關於“真理”的問題。也就是說,“真理”屬於在宇宙尺度上的規律。然而就是因為許多人錯把“科學規律”當成了“宇宙真理”,所以這些人他們才爭先恐後的去傍“科學”這個大款。如果他們要是真的知道“實證科學”也只不過是一種“有限規律”而已,甚至是“垃圾級”的認知規律的話,那麼恐怕這些人也就不會那麼爭先恐後的去傍“科學”這個“大款”了。話又說回來,其實即便是在當今中國大陸這個充滿了物質慾望與急功近利的社會裡,“傍大款”的行為也是為許多人所不屑的。

我們講,當某種個人思想觀點的“主意”走向對外“主義”包裝的時候,實際上“主意人”是懷有一個希望得到更廣泛人群認同或認可的這樣一個強烈願望的。或許這也沒有甚麼過錯,馬斯洛五級心理需求金字塔就已經指出了,離開物質生理需求之後,人們會走向一種社會需求。而社會需求比較低的層次就是一種關於社會歸屬感的需求,也就是讓特定某種社會圈子中的人群能夠接受自己。其實達爾文也沒有走出例外,他特別想讓“科學圈子”接受他,特別想讓出於“博物學”的《進化論》能夠歸到“實證科學”的圈子裡面去,儘管他的“博物學”研究方法與“實證科學”的方法根本相違背。或許就是因為達爾文已經非常明確的預感到了“博物學”在將來根本沒有前景的這個事實,所以達爾文就非常希望能夠“傍”上“科學”這趟能夠跑得久一點的車。或許是這樣。然而遺憾的是“實證科學”這趟車也未必能夠跑得持久。

無論是“主意”或者“主義”,作為自我意識的表達,希望得到社會上更多人群的認可,這並沒有甚麼錯。但是如果為了達到讓社會上更廣泛人群認可而不擇手段通過一種“思想脅迫”的方式,那麼一點就是大錯特錯了,因為思想的本性是自由。如果某種“主義”希望讓更多人認同走的是一種自由選擇的方式,成為一種思潮,讓他人自願追隨,那麼這種方式沒有任何問題。起碼在手段方法上(#2部分)沒有任何問題。比如,現在的時尚界就是如此,可以定期發布時尚流行趨勢。至於有沒有人跟風,願意不願意買你的時裝,那完全是客戶自己的自由選擇,而不能夠像“文革綠”、“文革紅”那樣的強加於人。

我們講,思想的本質是自由的而不是脅迫。將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這就完全違背了思想的本質屬性,特別是如果將思想的脅迫轉變為暴力手段的做法,那就絕對是大錯特錯了。然而非常令人厭惡的卻是,馬克思在其“主義”出現之後,刻意的把原本應該自由的人類思想的引入了暴力手段的歧途之上。這也是馬克思將“物質性”引入到非物質哲學思想之中的一種必然結果。此乃屬於後話,我們這裡可以先暫且不表。

下面就讓我們進一步來看看“科學”到底是甚麼?也就是,科學作為一種方法到底應該是關於甚麼的呢?其實我們一般所講的科學只不過就是西方這300多年以來所建立起來的一種“實證科學”而已,其實也只能夠算作是“科學”的一種而已。

“實證科學”的邏輯首先就是得能夠“實證”,因此也就必須以“實”為先。只有那些摸得着、看得見、能夠被五官證實的事物才屬於“實證科學”的研究範疇、研究對象。而那些摸不着、看不見的則不屬於“實證科學”應該研究的所謂規律性的知識。當然“眼見為實”的“實證”其實只是針對《外眼》、《外手》的意義而已。至於超越《外眼》之眼,那麼“實證科學”就根本不知道還有那種存在,“實證科學”當然也就不知道應該如何使用了。

然而達爾文主義者們所謂退守的“科學信仰”的陣地,所對應的卻是一種不需要證實的科學,因此《進化論》是因為需要躲避“實證”的證據,才逃到“信仰”這裡來躲藏。如果進化論它要真正能夠找到證據的話,那麼它還需要跑到“信仰”這裡來嗎?!它還需要打着不需要證實的“科學信仰”的旗號嗎?!它直接聲稱自己是“科學”不就完事了嗎?!因此達爾文主義者們所指的那種虛無縹緲的“科學信仰”、或者無需證實的“科學”,與“實證科學”所指的那種“科學”,其實根本就不是同一種“科學”。《進化論》者們聲稱的所謂“科學信仰”與“實證科學”注重證據的“科學精神”其實完全是相違背的。《進化論》只不過是扛着一面“科學”的旗幟而已,自說自話,沒有任何證據。

另外,在比較淺的認知層次上看,“實證科學”是關於“物質世界”的(認知系統的#1部分),而“信仰”則是關於“精神世界”的。“實證科學”的二分法邏輯早就已經做過物質與精神兩者之間的分離。因此我們真不知道“科學”與“信仰”在“實證科學”裡面怎麼還能夠扯上關係。因此所有打着“科學”(實證科學)旗號而研究“非物質世界”規律的所謂“社會科學”或者“人文科學”,其實都是使用“實證科學”方法做領域“跨界”的行為而已。都屬於真真正正的“偽科學”。也就是說,作為一項學科,或者“人文學科”或者“社會學科”,你都可以去研究,但又何必非要打着“科學”的名義呢?!比如,傳統“文科”意義上的文史哲,再“實證科學”之前已經具有了幾千年的歷史,那又何必非要用僅僅只有300年歷史的“實證科學”來約束自己的研究呢?!

接下來,關於“實證科學”的屬性,就讓我們為大家再多說上幾句。“實證科學”在認識論的本質上是回答關於What it is“是甚麼”與What it is not“不是甚麼”這個問題的,也就是回答關於“是與非”或者“真與假”這種問題的。而且“實證科學”在論證what it is這種問題的時候是採用一種價值觀中性的方式,也就是,不討論對象事件或論證觀點的“正確”或“錯誤”這樣的問題,也就是不關注思想者思維“對與錯”的問題。其實關於“正確”與“錯誤”的問題,那是其它人類認知方法論所關注的問題。也就是說,“實證科學”並不是人類認知的唯一方法。

因為“實證科學”關注的是關於“物質性”的問題,這種“物質性”就決定了“實證科學”的研究方法是一種價值觀中性的物質屬性。那麼一旦涉及到價值取向的判斷問題,就不再屬於“實證科學”的研究範疇。必須說明,科學研究的價值觀中性與科學家的價值觀中性根本就是兩回事,就像“科學是無國界的”與“科學家是有祖國的”論理一樣,完全是兩個不同範疇的事情,一個屬於是研究方法、研究對象,而另一個則屬於是研究者。我們不能夠將兩者混為一談。其實混為一談、偷換概念,那這都是詭辯論的典型技巧,然而某些“主義者們”似乎也頗為擅長此技。

其實,即便是關於“是甚麼”what it is與“不是甚麼”what it is not的問題,“實證科學”實際上真正所擅長的只是關於“是甚麼”what it is的問題而已。至於關於“不是甚麼”what it is not的問題,因為基於“實證科學”的有限認知,往往有“實證科學”所看不到的因果的存在,所以關於“不是甚麼”what it is not的問題,“實證科學”往往是說不對的。這就是近現代科學史方面的一個著名的規律,所謂的“科學革命”往往也是因此而發生的。“西學”屬於“外學”也,有些東西一定是看不到的。因為“內機”是“黑箱”,又為何能夠看到呢?人到末世,其黑必然,只不過是西方文明走的是一種物質“黑箱”的道路,而東方思想卻走向了一種心靈上的“厚黑之學”。無論是物質之“黑箱”還是心靈之“厚黑”,其實皆是末世之象也,黑而不得亮也。

因為“是甚麼”就“是甚麼”,所針對的往往是一種已經發生過的過去時態或者完成時態,已經有實實在在的結果了,是不可能再被改變的了。因為西方的“實證科學”所關注的就是一種“果”(作者註:其實只是一種短時限的“果”而已)。《外學》即便未必能夠看到事物存在的真正的內在本質,但是從表象上來看,“外果”已經被“固化”,應該不會發生甚麼錯誤或改變,是已成定局,因為“實證科學”作為一種“外學”一直以來所擅長的就是關於事物的表象與結果。西方“外學”之所以擅長這種“過去時態”或者“完成時態”,其實這也是因為人類文明已經步入了“晚年”末期階段的一種表現而已。君不見,當人生步入老年的時候,人們往往都沉浸在對過去的回憶當中,而再沒有甚麼興緻去暢想未來應該如何如何改變了的問題。據說,老年痴呆症的初期反應就是對於剛剛發生的事情全都記不住,但是對於幾十年前的陳糠子、爛穀子的事卻一件都忘不了。其實這就是人大腦磁盤的容量已經裝滿了的表現,再也無法裝入新信息的一種表現。

然而對於what it is not的這個問題,往往是關於事物未來性的問題,是事物還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往往超出了“實證科學”短線認知的判斷界限,所以是“實證科學”所不擅長的,是“實證科學”看不見的一種前景,是“實證科學”無法證實的事物。因為這種將來時態,因為還沒有發生過,因為是“實證科學”的短線認識還看不到長線的因果,缺乏進行判斷的原點或者參照系,所以“實證科學”就容易基於短線因果的認知,把無法理解的未發生事件的可能性給予否定。然而將來事後一旦這種事情發生的話,往往就會證明“實證科學”對於這種事物的否定判斷是錯誤的。這種錯誤實際上就是由於“實證科學”短時限認知的有限性所導致的一種必然結果,所以“實證科學”並不擅長回答關於“不是甚麼”what it is not的問題。換句話說,“實證科學”只能夠“證實”(甚麼東西是甚麼)而不能夠“證偽”(甚麼東西不是甚麼)。所以所有攻擊別人是“偽科學”的這種人的任何言論,其實它自己才是最真正的“偽科學”,因為“證偽”並非“實證科學”所擅長,也並非“實證科學家們”的本職工作。

其實“實證科學”的科學認知方法只是人類多種認知方法論之中的一種而已。“實證科學”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人類認知方法。因為現代的人類社會已經完全適應了近代西方所創造的這種“實證科學”思維邏輯方法,人們都處在“實證科學”的這個思維框框之中,所以一般人也就不能夠知道還有其它可以為人類所選擇的思維方法了。其實在人類文明的歷史進程之中有多種認知方法的並行存在,比如西方科學的思維方法我們叫做“理性主義”,是一種被系統開發出來的物質化的“理性”思維。可是大家一定也都聽說過,佛家常說的“悟性”。其實“悟性”思維就屬於人類另外一種思維方式。又比如,在繪畫上講,西方的物質審美觀注重物質之“形”——外形外表,然而東方美學注重的卻是一種“意”——內涵寓意。這個“形”與“意”的區別其實也是不同的思維方式。更進一步,佛教禪宗佛思想還講一種“禪性”。實際上“禪性”也屬於是一種思維方法。比如大家都聽說過禪宗“公案”。人們往往陷入某個具體的“公案”之中去思考問題,而沒有意識到或者忽略了其實“公案”本身就是一種思維方式。

其實這些具有東方特色的思維方式,在人類歷史上早就已經存在了上千年了。實際上這種東方思維也是一種非常完善的思維與認證系統。只不過是現在人對此知之甚少而已。應該說,中國人現在對國學的了解往往只是停留在知識了解的階段,還沒有能夠上升到一種系統思維方式的認知。當然如何系統分析關於人類認知的思維模式並不是本文的主題,本人這裡也只是給大家提及一下而已,幫助大家開拓一下思路。有時本人會不由的感嘆,不知佛學,就不能夠知道人類的另一種思維;不知五行,就不能夠知道人類的另一種技術。

那麼東方思維方式為甚麼沒有被系統的整理出來呢?當然這裡也有深層的原因。我們這裡可以為大家說明的是,系統的邏輯分析方法屬於西方科學文明所擅長的優勢,同時又是東方文明比較不擅長的劣勢,或者說是東方文明比較欠缺的,因為在東方文明的使命中不需要,東方思想是直接朝着宇宙去的。這也許是許多東方思維模式不為世人所知的一個原因吧。所以東方文化的精髓往往是以一種“密學”的方式在人世間流傳,只是在師徒之間心口相傳,而沒有被系統的歸納整理出來進行大規模的學校式傳播。所以西方學者們往往把東方思想叫做“東方神秘主義”。這或許是由於東方思想《內學》屬性所決定的,或許也是因為人類文明賦予東方文明的使命使然吧!

四、科學的邏輯與信仰的邏輯

進化論退守為一種“科學信仰”。我們前面都是從“科學”的角度進行分析,也就是從“實證科學”的角度講,科學是方法而不是甚麼信仰。所謂的“科學信仰”在邏輯上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下面就讓我們再從真正“信仰”的角度來講一講《進化論》為甚麼依然是無路可退的。也就是說,《進化論》根本就不具有成為一種“信仰”的資格。

談到了“信仰”,那我們就再給大家多說上兩句。其實“科學”有“科學的邏輯”,“信仰”有“信仰的邏輯”。“信仰”並不是像《無神論》人們所想像的那樣完全是一種虛無縹緲的東西——於是就把“信仰”當做人生最後退縮的歸宿。“信仰”的本質是超越而不是退縮。

“科學的邏輯”與“信仰的邏輯”,其實兩者之中,“信仰的邏輯”比“科學的邏輯”更嚴謹、更複雜。我們講這樣的一句話,那就是,“彼岸”的結構比“此岸”的結構更複雜。然而這句話,卻是沒有“信仰”的人根本就無法理解,因為這些人從來都沒有能夠走進“信仰的邏輯”。

“科學的邏輯”與“信仰的邏輯”其實呈現一種反邏輯的關係,也就是一種互為相反的邏輯關係。“科學的邏輯”遵循一種先看到、先感受到或先得到、先證實,而後相信的“過去時態”的邏輯。實證為先嘛。其實按照《兵法》思想講,這是一種誘惑的方法、誘敵的方法。就像大人哄小孩一樣,先給塊糖吃,然後說“聽阿姨的話”一樣。實證的邏輯其實就是“見在先而後信”,就是“見先而信後”,實惠的在先,甜頭在先,然後讓人跟着跑,胡蘿蔔掛在驢牽頭,一種馴養動物、牲口的邏輯。其實“實證科學”的方法也就是建立在一種缺乏相互信任基礎之上的方法。其實“實證科學”這種缺乏信任“先見”的邏輯方法與西方宗教關於人類起源的“原罪論”的思想密切相關。關於西方宗教“原罪論”的思想,我們在本文的後續中還會陸續為大家闡述。

“實證科學”為了實現“先見而後信”的“實證”邏輯,為了達成那種“誘惑之法”,因此就必須走向一種“物質邏輯”,一切思想都必須被物質化,以滿足物質人類生理性的慾望與需求。然而對於“實證科學”必須先拿出點兒“實的”這種要求而言,進化論顯然並無法滿足“實證科學”這些相關的邏輯要求,所以達爾文主義者們自知不能夠再在“實證科學”的“圈子”中混下去,就只能夠掉頭跑向“信仰”的“圈子”。

然而“信仰”的“圈子”就能夠讓進化論混下去嗎?答案就更是否定的了。雖然“信仰的邏輯”與“科學的邏輯”是一種“反理”的關係,然而達爾文主義者們並不了解“信仰的邏輯”作為一種物質實證“反理”邏輯到底應該是一種甚麼樣的邏輯要求,於是就簡單的認為如果滿足不了“實證科學”的要求,那麼裝扮成一種“信仰”的樣子似乎就可以萬事大吉了,似乎就可以不再被痛打落水狗般的追打了。達爾文主義者們這種“思想”真的是“很天真”、很naïve。

其實,作為一種思想基點而言,進化論其實是作為“信仰論”的死敵而出現的,到頭來自己卻裝扮成一種“新信仰”的面目而出現,這不是很滑稽嗎?就像中共在自己奪權的時候把私有財產都給打到、剝奪,然後幾十年後自己卻以官商“私有財產”的角色堂而皇之的出現、分贓,似乎與進化論玩的都是同一種“顛過來再倒過去”的把戲而已。

因為“信仰的邏輯”與“科學的邏輯”是一種反邏輯關係,所以我們實在就不知道如何將“科學”與“信仰”兩者如何能夠扯上關係?或許“科學信仰”這個矛盾的詞彙與 “中共特色”的一系列其它矛盾詞彙一樣吧!比如“民主專政”。

“信仰的邏輯”作為“科學的邏輯”的一種反理邏輯,其實是一種“先相信而後得到”的邏輯,也就是一種“信先而見後”的“後”邏輯,也就是一種“將來時態”的邏輯,一種屬於道家思想那種“先付出而後得到”的邏輯——一種“欲要取之,必先予之”的“先施與而後得到”的邏輯,而這種所謂的“得到”其實是在更高層次方面的體現,是超越物質層次的“得到”,所以身處物質層次的人們不能夠得見這種“得到”,但是“看不見”其實並不等於“不存在”,只不過一般人“看不見”、“不得見”而已,也就是非《外眼》能夠得見,是在高層次上之所得,是超越物質層次之所得,維“內眼”可以得見。顯然《進化論》並不符合這種“信而後得見”的“信仰”邏輯,否則達爾文主義者們也就不會那麼辛辛苦苦的去拼湊那6具始祖鳥化石了。因為達爾文主義者們即使把進化論捧為“信仰”之後,依舊是甚麼也沒有得到、甚麼也都沒有看到、甚麼也都沒有超越,因此進化論作為一種“信仰”那隻能夠是一種“偽信仰”而已,儘管信了,但是甚麼也沒有超越。

大家知道“實證科學”是關於“物質世界”規律的,那麼“科學”變成了“信仰”,其實這是一切“偽科學”的最後一種、別無它法的選擇。那麼當“科學”變成了“信仰”之後的結果是如何的呢?

後果就是,那些打着“科學信仰”的人,既違背了真正的科學,又違背了真正的信仰。因為真正的“實證科學”只關注物質世界,而真正的“信仰”所信仰的則應該是超越低層物質世界的神明或宇宙意志,而不是自然物。於是當“物質性”的“科學”變成了“精神性”的“信仰”的時候,這種“偽信仰”就會把物質性的因素帶到“信仰”中來。而物質屬性滲入到“信仰”裡的後果,那就是顛覆“信仰”神的屬性,於是精神屬性的“信仰”就不可避免的淪落成為一種物質性的“信仰”,那麼“信仰”的超越屬性就丟失了,就成為了一種“偽信仰”。因此當“科學”變成了一種“信仰”的時候——變成了所謂的“科學信仰”的時候,那麼“科學”傳統與“信仰”傳統同時就都被顛覆了、破壞了。所以所謂的“科學信仰”其實既是一種“偽科學”,也是一種“偽信仰”。

其實這種“科學信仰”的悖論就屬於我們以前所提到過的“泛科學論”的問題。其實所有的“泛科學論”都是那些不懂“科學為何物”的人們搞出來的東西,都是道聽途說、略知皮毛的人們搞出來的玩意兒,其實都屬於“科學盲”。比如遠的可以從狂魔達爾文、馬克思算起,近的則有科痞何祚庥、司馬南之流。而真正像牛頓、克勞修斯、愛因斯坦那樣的科學巨匠根本不會如此行為。那些真正在西方科學史上能夠青史留名的科學巨匠們往往同時也都是真誠的《有神論》信仰者。

至此我們達到了本節最後的結論,那就是“科學”有“科學”的研究對象,“信仰”有“信仰”的對象;而且“科學”有“科學”的方法論,“信仰”也有“信仰”的方法論。“科學”與“信仰”兩者不能夠混淆。特別是在西方二分法的框架內,“科學”與“信仰”是早就已經二分的。“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這可不只是一種說辭,而是一種方法,是西方文明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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