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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二章):第一節 進化論生物學意義上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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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岩
【網2012年06月30日】

第二章 進化論還是智能論

進化論生物學意義上的批判

一、關於本書的論證體系

接下來,就讓我們開始進入本書實質性內容的具體分析的章節之中。當然我們必須請大家時時記住本文是建立在《有神論》思想基礎之上的這個基點假設以及本文所採用的系統三部分的分析邏輯。關於本文的思想基點,我們在前一章中已經給大家闡述過了。至於說本文的分析邏輯系統,概括地講,一般都包括三個組成部分,這就是,(1)思維的原點或者分析的基點前提或者假設條件;(2)然後在思想基點之上建立起來的一套與思想原點相適應的分析方法或分析邏輯;(3)最後就是在思維原點的基礎之上,通過分析邏輯逐級進行的思想體系的展開,並延展到一些具體問題的分析或論述上,進而通過使用我們已經建立的新的分析方法而論證一些具體問題的結論或觀點,從而揭示出原本不為世人所知曉的一些關於這些具體問題的驚人或警人結論。


或者,換一種表述,本文(1)是《有神論》的認識基點或世界觀,也就是《宇宙智能論》的基點;(2)一種我稱之為《終點決定論》的《項目管理邏輯》;(3)關注人類文明歷史進程這個具體問題,也就是闡述人類《文明使命論》這個具體問題。這第三個問題也可以看做本人以前《天時五行斷代法》的更為詳盡的解析。如果《天時五行斷代法》可以看做是關於what it is“是甚麼”這個問題的話,那麼本文就可以看做是進一步關於why it is“為甚麼”的這個問題。或者本文也可以被看做是《天時五行斷代法》的放大版本、深入版本、全集版本。

需要說明的是,對於一般人而言,人們認識某種事物的時候,所看到的或者所關注的往往都是具體事物的一些具體結論而已,因為世間的大部分人群現代都只是生活在現實的實物化社會之中,只生活在一個實體的物質化社會的物質享用之中。正所謂,菩薩重因,世人重果。世人總習慣在物質“果”方面思考問題。

然而站在一個系統思維的角度思考問題,(1)任何思考首先必須具有一種思想的基點。無論是顯性的還是隱性的基點,思維都必須立足於某種原點。(2)然後思考還再加上某種邏輯。無論是理性的、感性的或者是俗成的,邏輯是思維的延展。沒有思考邏輯,思想基點就無法連接到具體問題的判斷與分析。(3)至於接下來具體事物的分析結論或者判斷結果,其實那隻不過是一種水到渠成而已。借用數學表述,因為“結果”是一種由其它因素y = f(x)所決定的,y就屬於一種“果”而不屬於真正的“因”x。因為作為思想基點x或者邏輯關係f(x)才是真正的“因”。這一點,其實我們在前一章中,其實是已經給大家論過的一個重點。本人在這裡只不過是使用另外一種表達方式,再次進行表述而已,算是給大家再一次做個提示。

談到“思維基點”,當然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思維基點”,未必一定要強迫別人必須認同。比如“實證科學”就有“實證科學”的基點假設,在本人看來,“實證科學”的認知也只能算作一種幼兒園的水準而已,本人並不認同。想必愛因斯坦的思維也並不認同笛卡爾-牛頓決定論的線性直角思維體系,因為愛因斯坦的思想是相對的,愛因斯坦的空間是具有彈性的,是可以彎曲的。雖然愛因斯坦的認識與普通人的日常認知是相左的,但是這並不妨礙愛因斯坦在科學的群落中所締造的一種泰山北斗的地位。因此世人的常識性思維並不能成為判斷事物對錯的標準。那些打着科學旗號的“科痞”們之所以能夠忽悠得了大眾人群往往就是鑽了這個空子。

其實科學的本質,既不體現在人們日常可以看到的現實生活之中(因為實體性的事物即便科學不去解釋或者不去給出相關結論,其實早已經存在於那裡了,“實證科學”只不過是去給貼標籤而已。這個由“實證科學”解釋過了,似乎就可以存在了;那個也由“實證科學”解釋了,因此也就可以存在了。“實證科學”只不過做了一種貼牌工作而已,跑馬圈地,佔領領地),也不在於非專業人士一般不易看到的、仍然還滯留在科學家們頭腦之中的那些思維假設(這些思維假設其實是個人的、主觀的“私理”而已,並非所謂的“公理”,借用IT的語言講,仍然屬於一種“虛擬世界”的想法而已,對應於前者的“實體世界”)。科學方法論的真正精華,其實在於被科學家群體們所公認的、能夠連接科學家思想基點與具體問題分析之間的一種分析邏輯,也就是連接“虛擬世界”與“實體世界”之間的一種被共同承認的對應關係,也就是一座被共用的思維橋樑。其實西方文明所真正擅長的實際上就是一種分析邏輯,因此西方文明的延展性、延伸性、複製性就非常好,這與西方文明發達的邏輯思維能力不無關係。這也就是人的《外腦》(也就是左腦)功能所擅長的。

雖然本人並不認同“實證科學”的那些“前提假設”,但是本人卻非常尊重西方文明的“邏輯分析”方法與問題“分析傳統”。因為“前提假設”是關於思想層級的,是由思想高度所決定的。然而關於思想高度,其實應該是東方思維所擅長的,並不是西方文明所擅長的。我們不是講過嘛,西方文明側重於“水平關係”,而東方文明才更擅於“上下關係”。而思想與高度是屬於“上下關係”範疇的。我們需要強調的就是,無論是東方文明擅長思想高度,還是西方文明擅長水平邏輯思維,這些“擅長”與“不擅長”其實都是由於東西方文明所被賦予的不同使命所決定的,並非東西方文明兩者互相之間孰優孰劣、一爭高下的問題,因此東西方也就沒有必要非得爭來爭去的來個你死我活、魚死網破。我們一定要學會使用一種精神包容互補性的方式認識東西方文明,而不是總是使用一種物質排他性的思維認識問題。

需要給大家明確講清的是,本章節討論的核心問題是屬於“思維基點”的部分。顯然這些問題的討論聽起來可能太過於學術化,與普通人群日常認知的關聯度也確實太過於遙遠。然而由於本人並不認同西方“實證科學”的前提假設條件,然而當今人類的思維方式在無形之中已經被物質思維洗腦了,已經太過於被西方科學的表面結論牽着鼻子走了,所以本文首先必須從基點上徹底顛覆過去幾百年以來已經被“實證科學”所變異了的人類思想與思維方式,然後我們才能夠展開本文觀點的論述。所以關於思想基點的討論,即便讀起來又枯燥,又玄奧,但是在本書的論述中還是避免不了的“起點”。因此本書觀點的闡述,首先必須在“思想基點”上破,而後方能夠有所立,建立一種新的關於人類文明的“項目管理邏輯”。那麼關於“破”,特別是破除關於達爾文《進化論》對於當今人類思維的無形干擾,接下來就是本章的主題所在。

談到“破”,也就是顛覆過去幾百年來“實證科學”的思維,我們不可迴避的就是關於達爾文“進化論”的問題,因為達爾文“進化論”對於當代人類思維的顯性與隱性的危害性實在是太大了。應該說西方近現代的科學文明真正的誤入歧途,實際上就是從達爾文的“進化論”開始的。如果說,在“達爾文主義”之前的“實證科學”認知的主要問題源於實證認知的“有限性”問題。當然這種實證認知“有限性”給人類造成了許多的問題,比如我們前面談到的“系統屬性的丟失”、“宇宙信息的丟失”等等。但是相對於“達爾文主義”的錯誤而言,“實證科學”的這些錯誤只能夠算是一種“無意犯罪”,屬於“過失傷人”而已。然而“達爾文主義”明顯就屬於一種“有意犯罪”或者“蓄意傷人”了,而其隨後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與“暴力論”明顯就更屬於是一種“預謀犯罪”和“煽動犯罪”了,完全屬於一種“罪無可赦”的錯誤了。所以本章就首先從對達爾文“進化論”思想的批判入手。換句話說,對於達爾文“進化論”的批判就屬於本文“思想基點”的“破”的部分。而接下去的第三章,也就是關於“起點論與終點論”的討論,就屬於本文所特有的分析人類文明的邏輯的建立,屬於“思想基點”的“立”的部分,而再其後各個章節實際上就屬於關於人類文明使命這個具體問題的分析結果以及一些推論與警示了。

寫到這裡,需要跟大家說明的是,本文所代表的純屬本人的個人觀點,大家完全可以當做一種“假說”來對待,並不想強迫讀者們一定要接受。其實人世間的所有理論都屬於“假說”,都屬於某位個人的個人觀點的表述而已,即使是那些打着所謂“科學”或者“主義”旗號的甚麼甚麼理論,其實都只不過是個人觀點的表述而已。本人以前在其它文章中也論述過,理論只不過是組織頭腦之中知識的工具而已。作為工具,自己覺得好使就行。無需爭得他人的批准,也無需強加於人。其實,只有當人類認知無法直接面對宇宙真相的時候,人們才需要藉助理論作為人通往宇宙的橋樑或者工具。當人們具有了直接面向宇宙的辦法的時候,人們並不需要中介理論的存在。

二、對進化論在生物學上的批判

坦誠的講,在“生物學上的批判”這個方面,本人並非相關學科的專家或者權威。比較系統的文章,還是請讀者們去參閱中科院發育生物學研究所曹凱先生關於《進化論,一個錯誤的信仰》的那篇文章。本人關於《進化論》相關的許多補充觀點也是受了曹凱先生的這篇文章的啟發。當然曹凱先生的文章主要是從生物學的角度上對“進化論”展開的分析與批判。本人本章想做的,一方面是試圖對曹凱先生的相關論點進行一些科學邏輯方面的補充,另一方面就是從本人進行企業管理的角度以及系統與結構的角度對“進化論”進行批判的一些補充,也就是從非生物學的角度來論證《進化論》的荒謬所在。

那麼接下來,首先就讓我們從生物學的意義上展開對達爾文《進化論》的批判。這些批判,在本人的分析體系三部分之中,對應的主要是關於在“事實證據”方面的批判,屬於我們批判的起點,因為“實證科學”的核心畢竟首先是從承認事實what it is開始的、是湊夠關於證據(facts)開始的。事實存在永遠是對的。一切科學精神必須首先以尊重事實facts為基礎。那麼接下來就讓本人先行引用一下曹凱先生的相關論述,也就是關於——“進化論”三大證據相繼破滅的論述。

(1)比較解剖學,暴露了進化論的邏輯錯誤——循環論證。

形象地說就是:“如果人是猿進化來的,人和猿就會有許多相近的特徵;因為人和猿有許多近似之處,所以人就是猿進化來的。”懂邏輯的人都知道這種循環論證毫無意義。這種似是而非的“證明”貫穿於進化論所有的證據之中。

(2)胚胎發育重演律,邏輯上不能立足,理論上禁不起推敲,事實上是一個觀察錯誤。

19世紀,德國的海克爾提出了重演律學說,認為高等生物胚胎發育會重現該物種進化的過程。其實重演律本身就是假說,而且掩蓋了最關鍵的一點:誰也不明白“重演現象”和進化有甚麼關係,硬說成是因果關係。

隨着遺傳學的出現和分子生物學的發展,特別是對基因的深入研究,重演論失去了理論依據。既然過去的基因已經突變成新基因了,怎麼還重現過去的特徵呢?

現在,很多學者證明了重演律是一個觀察錯誤。例如,胎兒在9毫米左右,身體下端的突起好像是尾巴,其實沒有任何尾巴的結構特徵,那是一條中空的神經管,根本就不是殘跡器官。

(3)古生物學上,至今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進化中的過渡類型。

如果進化存在,必然存在進化過程中物種之間的過渡類型,否則進化就是謬論。在邏輯上,過渡類型的化石也就成了進化論的三大證據之一;而事實上,直到現在,發掘出的化石不計其數,禁得起推敲和鑒定的證據還沒有一例。

在從猿到人的問題上,尋找過渡物種“類猿人”,早就列入了科學的“十大懸案”。數次宣布的人類始祖,很快就被否定了。例如1892年發現的人和猿之間的過渡化石“嘉伯人”,是一塊猿的頭骨和相距40英尺的一根人的腿骨拼湊出來的,學術界否定了“嘉伯人”,科教方面卻還在宣傳。直到1984年“嘉伯人”才被新發現的猿人化石“露茜”代替。但後來的鑒定中,露茜也被大部份學者否定了,科學家已經確定了露茜是一種絕種的猿,和人無關。

6具“始祖鳥化石”的相繼問世,轟動了世界,成為鳥類和爬行動物之間過渡物種的典範。後來鑒定出5具是人造的,剩下的1具堅決拒絕任何鑒定。最初的“發現者”坦白了造假的原因之一:太信仰進化論了,就造出了最有力的證據。而教科書中,對始祖鳥和露茜還是不予更正,公眾也就不知真相了。

三、關於對稱性與不可逆過程

本人這裡需要補充的論點是,關於曹凱先生所指出的關於《進化論》所存在的第一個致命問題——“循環論證”的問題。“循環論證”其實是一種源於物質化思維所導致的問題,源於一種只有“量性”而沒有“質性”的思維方式(是“實證科學”二分法切割了物量之後而導致系統“質性”丟失的必然結果)。“循環論證”是一種雙向互為可逆法則的表現。大家一定注意,邏輯上“循環論證”與東方的“循環論思想”可不是一回事。

這種“可逆性”或者“對稱性”屬性存在於事物層級比較低體系之中,屬於比較低級的物質屬性而已,也就是“量性”主導而喪失“質性”約束的一種表現。因此可逆性的本質,就是只剩下“量性”法則而“質性”約束性少矣的一種表現,比如牛頓的線性宇宙模型就屬於空間可逆性。然而到了熱力學時代,“時間之矢”已經打破了可逆性規律,科學家們發現了能量有效性不可逆轉的過程規律。然而作為“熱力學革命”同時代的達爾文對於科學的最新進展似乎茫然不知。

“循環論證”屬於一種“量性”法則,或者叫做“算術”法則。談到“循環論證”,我們可以追溯到數學上的“對稱性”法則,這是一種徹徹底底的屬於“量性”思維的法則。顯然西方思想在近現代科學文明之初的“物化性”思維就是把這個簡單的數學法則給繼承下來了,因為A = B,於是B = A。也因為如此才有了所謂的“能量守恆”定律。這就叫做“你可以來,我也可以去”。《孫子兵法》稱具有這個物質“對稱性”屬性的地形叫做“通地”,我既可以來,敵又可以去。但是如果我們所面對的環境變成了另外一種,也就是“來了而去不了”或者“去了又回不來”的“非對稱”情況、變成一種“不可逆”的“單向性”的情況,那麼我們又應該如何應對呢?也就是違背了上述的簡單數學“對稱性”法則。其實《孫子兵法》在“六地”的論述之中(不要與《孫子兵法》的《九地篇》相混淆)早就已經提出了關於“非對稱”的地形概念,比如“掛地”、“支地”等等。

以“對稱性”原則思考問題,其實是把事物的規律設想的太過於簡單了,因為現實世界實際上要比簡單“對稱性”要複雜得多。“對稱性”往往因為缺失了對事物時間維度的考量,僅僅是一種空間關係的“對稱性”屬性而已。其實在空間小尺度基點,有一些“對稱性”也是觀察不到的。人為的假設“對稱性”實際上也太過牽強了。

因為失去了對時間維度的考量,因此純物質性的這種“規律”對於生命體的研究而言,其實並沒有多少的實際意義。因為生命現象屬於是一種具有時間維度的結構與存在,生命現象具有一種不可逆過程的意義。因為有時間之矢的存在,因此生命才會有“生老病死”的意義,因此宇宙也才會有“成住壞滅”的過程。也因此時間才能夠具有意義,也因此過程才能夠創造價值。

西方的二分法一直以來就是使用一種分離、分割的研究方法——也就是托夫勒所稱的“拆分”的方法。從研究的“簡單性”原則出發,把“時間”與“空間”分割開來,把“時間屬性”與事物本身分割出來。基於二分法邏輯,似乎這些“拆分”似乎並沒有甚麼錯誤。然而二分法邏輯往往會犯一種“過度”切割的錯誤,把原本無法切割的事物給切割了,也就是,研究邏輯的“簡單性”原則時常違背事物對象的“完整性”原則,能分被分開,不能分的也被人為的分割——一種過度分割。

其實,無論是事物的“時間性”與“空間性”、或者衡量事物參照系的所謂“時間性”維度與“空間性”維度原本都是無法分離的。實際上,只是在西方二分法的方法之中,“時間”才會被與“空間”強行分開,或者說,這種只重視空間“對稱性”的方法,把不可分割的“時間屬性”才會給強行拿掉、丟失。實際上,科學史上的熱力學第二定律的發現就是糾正這種丟失事物“時間”屬性的錯誤。因為熱力學定律,於是科學研究終於找回了“時間之矢”的意義,也因此空間“對稱性”屬性所決定的“能量守恆”定律也就不再具有甚麼真正的意義,取而代之的則是“有效能量”的概念,代之以過程有序性“熵”的概念——自然的過程永遠走向“熵增加”的方向,走向結構“均一化”的“熱寂”的結局。因此,自然力從來都不是甚麼創造力。自然的過程只是疲憊、衰敗與破壞。真正具有創造力的那一定是意志。只不過意志的創造力往往隱藏在表面物質的背後,所以頭腦簡單的人們就不假思索的認為是表面物質具有創造力。其實表面物質的創造力不過是一種“狐假虎威”而已。

然而遺憾的是,當年克勞修斯只是把“熱力學第二定律”與“有效能量”局限在了物質世界的範圍之內,所以就不得不得出“宇宙熱寂”的結論。這個“熱寂”的結局其實還只是在物質世界的“總能量大守恆”的思想框框裡想問題。這種“熱寂”的論斷與人們親眼得見的豐富多彩而又秩序井然的宇宙現實完全相反。因此克勞修斯就遭到了“主義者們”的圍攻,而不是去反思科學方法是否存在問題。

“熱寂”的論斷與宇宙景象的矛盾,實際上恰恰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了宇宙不僅僅只是一種物質存在。那麼一定還有超越宇宙物質性、自然性的存在,也就是一定還有一種“宇宙意志”的存在。這種“宇宙意志”其實只不過是被“實證科學”人為主觀的切割了、丟失了而已。無論是丟失,或是刻意迴避,其實“宇宙意志”並不等於不存在。最為滑稽的就是唯物主義的論調了,既不承認物質宇宙的“熱寂”結果,又不承認“宇宙意志”的存在,完全陷入了一種自我悖論的邏輯困局,殊不知,凡唯物者,必歸於“宇宙熱寂”;凡不想接受“宇宙熱寂”者,唯有選擇“宇宙意志”的存在。兩者必為其一。其實,一切反對“上帝論”並非把自己歸為了“物質論”。其實反上帝的恰恰歸為了“撒旦論”,也就是“魔鬼論”。魔鬼的歸宿是甚麼?那再清楚不過了。其實所謂的“熱寂”只不過是“地獄火海”的另一種表述而已。

關於熱力學第二定律揭示了“時間之矢”與能量“有效性”的意義,我們可以在現代企業管理學方面得到很好的應證。對於一個“企業結構體”而言,最為重要的就是如何打造企業系統“有效性”的問題。德魯克先生其實把這種關於組織“有效性”的研究推向了一種極致。只不過德魯克先生的管理思維是把企業“結構系統”推向一種“更有序”的方向,而不是“熵增加”的自然過程走向“更離散”、“更均一”的“熱寂”毀滅方向。即德魯克的“有效性”不是“熵增加”的自然過程,而是朝向增加“負熵流”的結構化過程。然而在相關的科學研究領域,也只有到了上世紀的60-70年代的時候,普利高津“耗散結構”相關研究的發現,才解決了宇宙“熱寂”的悖論問題(作者註:讀者有興趣,可以參照一下本人關於《耗散結構理論與水結晶實驗》的那篇文字,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討論關於“結構形成機制與善的能量”關係的)。

四、“外學”不得見“內機”

接下來就讓我們來談一談關於曹凱先生批判《進化論》的第二個問題——也就是關於海克爾重演律問題方面本人給曹凱先生一文的一些補充。

大家或許知道、或許頭一次聽說,西方文明屬於一種“外學”,是不入內的。一般而言,“外學”注重的是事物的外表、外象,注重的是事物最終所呈現出來的結果 (作者註:當然這只是一定意義上的“最終”而已,其實往往只是一種短線、短視的因果關係結果的“果”而已),並且西學擅長於在事物結果的表現方面做文章, 因此西方物質文明的表現形式很光鮮。也因此西方的物質文明必須走向一種過度包裝的商業文明——廣告與包裝的價值看似比真正能夠滿足需求的產品功能的本身更 加重要。這種過度商業化與西方文明的“外學”屬性其實是密切相關的。過度商業化就使物質文明、商品經濟走向了一種眼球經濟。“外學”所對應實際上的就是一 種眼球效應。“實證科學”講求的就是一種眼見為實嘛,以“外眼”作為判斷事物存在與否與價值高低的標準。需要給大家說明的是,從這裡開始,本文需要引進一 系列西方“實證科學”所沒有的概念,比如“外學”與“內學”、“外眼”與“內眼”、“外象”與“內機”、“外光源”與“內光源”、“外腦”與“內腦”等 等。大家可能都是頭一次聽說。

因為西學所擅長的是一種“外學”,重“果”而不重“因”(作者註:“重果”實際上對應於所謂的“菩薩重因,世人重果”。其實一切強調物質的文明必然是如此“重果”的結果,因此西方近現代文明本質上就只是一種“重果”的“世俗文明”,說好聽點,就屬於一種所謂的“平民文化”),所以對於事物的《內機》與時間過程而言,並非“西學”所擅長。因此“西學”對於事物的內部機制就採取了一種所謂的“黑箱原理”的辦法,不入其內,只是調節“黑箱”出入口上的投入量(input)與產出量(output)而已。只要output符合我的需要、要求(也就是能夠滿足物質慾望就行),然後看看在投入口的投入(input)方面如何調節,或者再看看我能不能支付的起投入input的代價成本(cost),或者看看能不能找到投入(input)所必須的資源,如此就行了。至於事物在內部如何轉來轉去的機制並不重要。所以“西學”一直以來就是一種把事物機制假設為“黑箱”的研究方法。這也是化“質性”為“量性”的研究方法。

那麼所謂的“黑箱”,也就是事物內部是黑的,不得以見到,事物內部的機制還沒有被照亮,所以即便是想看其實也是看不到的。說實話,“西學”作為一種“外學”也不知道如何照亮事物的內部,即便照亮了,也沒有“內眼”去看(作者註:其實眼球經濟屬於刺激人的“外眼”而已),也沒有“內腦”去想,也不知道“入內”之後到底應該幹甚麼。此般方法與能力,其實皆西方文明的使命所至,因為所有入內的事情都與西方文明無關。

或許大家都聽說過中國《黃帝內經》這本古書吧。這是中國歷史上少見的以帝王之名命名的著作。那麼《黃帝內經》為甚麼叫做“內經”呢?可能很少有人能夠知道《內經》的深意之所在了。因為“東學”(東方智慧)一直以來都是走的一條《內學》的道路。而“內學”所擅長的就是研究(作者註:我們姑且先借用西學“研究”這個詞彙吧)事物的內部機制,因為《東學》具有“內學”的本領,所以可以不經過“拆分”、打碎的方法就進入到事物的《內機》之中,因為“東學”使用的是一種《內眼》。唯有“內眼”才能夠看到事物的內部機制(作者註:其實看清事物內部機制只是“內學”或“內眼”的一個目的而已,一種“入世”的引內導外的目的,而並非“內學”入內的全部目的)。因為《內觀》不需要“拆分”事物,尊重了事物本身的“完整性”,所以“內學”的研究方法不會造成事物本身的毀壞與“系統屬性”信息的丟失。

在另一方面,大家知道,近現代西方文明的早期認識(牛頓-笛卡爾時代)是一種《決定論》determinism的認識,也就是一種不可變化的靜態主義的思維方式,是一種所謂的“01邏輯”——一種“非此即彼”的邏輯,缺少黑白之間的中間灰色地帶。這是從空間邏輯意義上講。相關的就是,我們前面所論述的“對稱性”法則其實也屬於“決定論”、“絕對論”認知的一種表現。這種“決定論”在時間方面,真正時間軸的意義其實是缺失的,這也就決定了“西學”習慣於在一種靜態固化的結果上或結果所呈現的表象上思考問題。也因此研究動態、研究變化、時間研究與過程思維,就像研究事物的“內機”一樣,那都是“西學”所不擅長的。其實“西學”作為一種靜態之學也是西方文明的使命所在。

因為不擅長事物的時間過程與內部機制的認知,所以所謂的“發展觀”研究其實根本就不是“西學”的研究使命。“西學”屬於一種水平延伸,是同等層次方面的“數量”延伸。無論延伸到哪裡都屬於是同樣“質性”的延伸,絲毫不具有任何“質變”發展或變化的意義。因此所謂的“發展觀”在西方水平物質思維方式中根本就是一個偽問題,根本就不能夠成立。

如果物質文明非想要做自己所不擅長的領域,那實際上就是一種“使命跨界”了。而且西方文明是一種短視的方法,研究事物的時間尺度也是很有限的。在西方文明之中,唯有短線、或單一的物質維度(作者註:人為的從多維度中被分割出來)的因果關係才被認為具有有效性,才被認為是因果關係、是科學規律。因此西方物質思維對於事物過程的研究就走向了一種可以被短線化的“線性規律”的思路的方式(作者註:關於所謂的“發展規律”其實根本就不應該歸為西方文明所研究的責任與使命)。

西方“實證科學”思維的邏輯就是“唯有實證才是規律”,進而在邏輯方法上發展成為“唯有線性才是規律”(作者註:在思維基點上講,是唯有規律才可控,唯有可控才能滿足人的慾望,因此西方二分法思維就把能夠為人類所控的部分從整體的宇宙範圍中分離出來)。因此“實證”、“短線”、“可控”與“慾望”就圍繞着“自私私利”的小眼光基點形成了非常好一串“烤肉”,在西方的物質文明中被非常好的結合在了一起。

因此我們講,所謂的“科學發展觀”其實就是“實證科學”的“線性發展觀”而已。更為確切的講,應該叫做“線性延伸觀”,並沒有任何提升意義或者變革意義上的發展。因此基於發展真正“質性”提升的意義而言,這種物質線性的所謂“科學發展觀”從根子上講根本就是錯誤的,根本就是不能夠成立的。這種“科學發展觀”只不過是以一種短視的線性規律來看待問題,並妄圖把短視的所謂“規律”無限延伸放大到更大的宇宙空間尺度、放大到更大的時間尺度的一種徒勞。這種“延伸放大”實際上是一種不加以任何約束與思考的想當然的“跨界”而已。是一種試圖把“有限規律”當做是放大成為一種“必然規律”的狂妄而已,也就是一種試圖把“有限認知”當做是“宇宙真理”的自大而已。

然而,這種想當然的自然主義的“延伸”方法放在“尺度跨界”努力的時候,那是一定會出現問題的。就像中國大陸無神論培養出來的人們,大都認為全世界其它各國的人與自己具有同樣的思想一樣。只有到了國外之後,這些人才會發現,外國人的想法與中國人的想法其實並不一樣。同樣,也只有人類能夠站在更大的尺度上考察事物的時候,人們才能夠認識到小尺度上的所謂規律那只不過是極其有限的認知而已。甚至才會發現,沿着小尺度規律的方向前進往往與離宇宙真理的方向背道而馳,甚至越來越遠,根本就是南轅北轍。

把“線性延伸”當成了所謂的“客觀規律”,也因此才會出現“進化論”所設想的那種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的所謂的“發展規律”(作者註:當然宇宙與人類社會確實是在演化,但並不是像“進化論”所設想的那種“發展規律”與“發展機制”。大家都聽說過張果老“倒騎驢”吧,那麼張果老他為甚麼會“倒騎驢”呢?)。《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那種“人類社會發展五階段說”那就更加可笑了。讀過本人《天時五行斷代法》一文的讀者們應該還記得,本人在那篇文章中比較系統的批判了馬克思關於“封建社會”的觀點,特別是中共馬屁精們對中國歷史“封建社會”的斷代劃分。

再舉一個例子,比如共產魔頭列寧在百多年前所論證的關於“帝國主義是無產階級共產主義的前夜”的那個論斷早就已經無情的被歷史證明了是一個謬論的論斷。就像許多人打趣講的那樣,“這一夜可真是夠長的”。然而社會發展的真正結果又是甚麼呢?出乎魔頭列寧預料之外的卻是“資本主義”不但沒有滅亡,反而在20世紀得到了空前的大發展,因為“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了自我機制調節和自我機制修復的功能(以凱恩斯主義與羅斯福新政為標準)。更令列寧驚訝的可能就是他親手創立的所謂的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作者註:無論是“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本人都加上了引號,因為本人並不認同這種對人類社會歷史劃分的稱呼)卻沒有能夠“挺”過20世紀的最後歲月,就已經是分崩離析了。更為可笑的現實是那個至今還抗着“社會主義”大旗的政權卻搞出了個當今世界上第二大的“市場經濟”實體,而且還不停的追着別人屁股後面讓人家承認自己“市場經濟”的地位。

上述分析主要是為了告訴大家,研究“時間規律”,研究“發展過程”,這些本身並不是西學文明所擅長的領域,也不是西方文明的使命職責所在,因此克勞修斯按照純物質世界的規律把熱力學規律這麼一推理,就推出了個讓人人都心驚膽顫的宇宙“熱寂”的終極結果來。但是好在克勞修斯還比較有自知之明,只是往物質世界的“時間之矢”的維度上推理了一把而已,並沒有狂妄的向“生命世界”或者“人類世界”繼續推論下去。熱力學第二定律與《進化論》其實是同一個時代的產物。克勞修斯是在1850年提出熱力學第二定律的,達爾文則是在1851年發表他的表述的,而《進化論》則是在1859年。這些學說其實都屬於西方物質文明的產物,特別是在1840年前後英國成功的完成了第一次工業革命之後,與物質文明所展現出的巨大的物質生產力對西方思想界所帶來的極度刺激有關。這個時代其實也是東方世界閉鎖之門被敲開的年代,也就是第二次大規模西學東來時代的開啟。也大有人類歷史被東西方文明使命所安排與左右的緣由包含其中。關於這些東西方文明使命安排的玄奧機理,我們以後會為大家慢慢道來。這也是本人書寫本書的根本目的所在。本人寫作這些的時候也是戰戰兢兢的,或許真的已經到了應該天機盡顯的時代。

我們這裡所要給大家表述的是,《西學》所擅長的是一種固定的、靜態的、短線的規律,其實也只不過是在小小時間點上或者時間小線段上所發生的事情,是那些即可就可以看到的一種短線顯性因果關係而已,甚至屬於一種被強行切割出來的“偽因果關係”。至於中長線的時間規律,或者對於更大尺度的事情,對於那些具有不可分割的整體“系統屬性”的事件而言,“西學”文明其實並不擅長於此道,也就不應該是西方“實證科學”所研究的內容。因為西方文明既無使命也無方法,既找不到參照系,也找不到相關的研究邏輯,如果有些狂徒非要自不量力的強為,那麼也只能是一種東施效顰,讓人貽笑大方罷了。顯然達爾文就是這樣的狂徒。赫胥黎就更是了。拍着胸脯以猴子為祖先,其實與給婊子立牌坊沒有甚麼兩樣。完全是一種認賊作父的心態。連猴子自己都會感覺莫名其妙的成了人類的祖先。

所以《進化論》是以一種“實證科學”短線的物質邏輯與事物不完整規律性的認知,試圖去研究西方文明使命中本不擅長的中長線的生命過程、物種發展以及地球演變規律,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大的錯誤或者犯罪,這本身就只能是一種不知天高地厚的張狂之徒的所做所為。

其實海克爾的胚胎發育研究也是迷失在物種研究的外物質《外學》的研究方法之中了。因為海克爾對於胚胎發育的研究實際上已經進入了生命學的“內機”的研究領域,但是“西學”的研究方法在本質上是一種《外學》的方法。“西學”研究事物的《外象》(外部表象)還算是有一套方法。我們這裡可以借用“術業有專攻”的這句話來評價“東學”與“西學”的“研究”之分工。站在更高的層次上看,“東學”與“西學”,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東方智慧與西方科學,對於整體的人類文明而言,兩者無論在空間維度上還是在時間維度上,其實都是各有千秋,各自具有各自“文明”的“分工”與“使命”。當然這種東西方“文明”的“分工”可不是“實證科學”那種在小尺度、短時線方面的“技能分工”,而是站在更大時間尺度與空間尺度上的一種承擔人類文明整體責任方面的“分工”。這種文明的“分工”其實都是一種為了完成人類文明使命所承擔的“文明分工”,或者說為了幫助人類文明完成所肩負的更大宇宙使命的一種“使命分工”。

唯有“分工”並進,方能達成“有效”。“分”邏輯在一定層面上其實屬於一種並聯關係。人類文明也存在“時間效率”的問題,也存在東西方文明分工的效率問題,所以愛因斯坦講“上帝不擲骰子”。愛因斯坦的這句話,無神論者根本就理解不了,根本就不像有些人解釋的那樣,說愛因斯坦反對“概率律”。愛因斯坦根本就不是這個意思。其實愛因斯坦的意思是“上帝沒有時間陪着人類玩”。也就是,上帝所做的一切事情、也就是上帝的意志,都是具有“決定論”意義的。其實愛因斯坦是這個意思。

當然愛因斯坦也可能真的不認同“概率理論”。那也是超越“實證科學”意義上的對於“概率理論”的“不認同”,也就是站在meta-physics意義上的對“概率理論”的“不認同”。因為“實證科學”初期的出發點是從研究小尺度“決定論”事件開始的。在“決定論”(determinism)之外,“實證科學”後續發現了許多時而發生、時而又不發生的事件——所謂的“概率性事件”,所以隨着“實證科學”研究領域的擴大,人類認知就從“決定論”範疇擴展到了“概率論”範疇。其實“概率性”事件所反映的恰恰是“實證科學”認知規律在時間尺度方面有限性所導致的問題,因為往往是因為人們的觀察尺度還無法看到某些事件的全過程大尺度時間方面的因果關係,所以才會把大尺度時間維度上原本有規律的事件,因為二分法“分割”方法的原因,於是完整的“規律性”事件就被強行切割成了一種“概率性”事件,因為“實證科學”事件“分割”的方法違背了事物原本的“完整性”,把事物的本質本性給“切亂”了而已。這就是因為研究方法的時間尺度與事物自身屬性的時間尺度不對應所造成的,事物的中長線因果關係被切開了,有的事件有“因”而無“果”,有的事件有“果”而無“因”。所以如果能夠站在大尺度的角度上看,或者站在“上帝”的角度上看,站在高層“宇宙智能”的角度上看,“實證科學”的“概率學理論”確實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因為對於人類有限認知而言屬於“概率性”的事件,對於上帝而言卻屬於“決定論”的必然,因為大尺度事件本身就是上帝安排的,根本就不存在“可能性”的問題,一切上帝的安排都是“必然性”的。在東方文明中,上帝的安排、神明的安排就叫做“天意”。因此愛因斯坦講“上帝不擲骰子”。就是上帝《決定論》這個意思,是一種超越“實證科學”的“決定論”。所以“概率論”是“人為的”不是“上帝的”,是人為切割了認知規律的結果。“概率論”可以看做對“實證科學”“決定論”的一種修正。然而愛因斯坦是從“相對論”校對對“決定論”進行修正的,與“概率論”走了不同的道路。

那麼就讓我們再回到本論點的主題。我們講,如果以“外學”之法來進行“內機”研究,那麼一定會出問題。實際上,生命學已經屬於一種“內學”了,但是“西學”還認識不到這一點。比如“西學”的解剖學本身就存在這個致命問題,西方醫學整個走的就是一種不斷的“化內為外”的方法(作者註:東方思維走的是一種相反的“化外為內”的道路,入內而不破壞事物本身),走的是一種不斷事物被“外分”的方法,並且在“外分”的過程中不斷丟失“內機”、丟失事物“質性”的方法。因為“內機”唯有“內學”才能夠看得見(作者註:東方稱之為“觀”(發四聲音),道家的道場往往就叫做某某“觀”;佛家則有各種“止觀”法門。“觀”而不動手,不干預、不干擾,而西方的“旁觀者”卻把一切都打碎了、破壞了之後再觀,也就是把一切研究對象從母體中分割了之後再觀而已)。因為不擅於“內學”,所以海克爾對於胚胎發育的研究,就只能把他發現生命生長的“內現象”通過與“外現象”進行比較而分析,而不是與“內機”進行比較,所以才會得出胚胎發育像魚、像豬又像猴的結論,因為沒有內部參照系,沒有過程參照系,就只能夠不斷的向外而求了,與外部的“成果”物的形態相比較。

五、考古學證據與地質學邏輯

關於第三問題,也就是曹凱先生所提出的關於進化論在“古生物學上至今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進化中的過渡類型”的問題,一方面,進化論物種演化的過渡證據至今根本就沒有找到,《進化論》的信徒們甚至不惜用造假的方式來欺騙大眾,然而《進化論》的鼻祖達爾文又何嘗不是一個欺騙者呢?那接下來的那些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們就更是無恥的欺騙者了!還有那些打着《進化論》旗號,為自己暴力奪權、為自己武力搶奪他人財物找借口的那些“主義者們”,顯然就更加是一種罪上加罪了。

然而從另一方面上來講,其實考古學已經發現了大量的證據。只不過這些證據與達爾文主義者們所期待的恰恰相反。因為這些證據恰恰是可以用來駁斥進化論是謬論的證據。如果大家有興趣,不妨可以閱讀一下克萊默與湯普森關於《考古學禁區》這部巨著。

其實,“實證科學”的方法論具有極其強烈的物質排他性與理念選擇性。當然實所有的理論、所有連接思想基點與實體世界的中間邏輯都是一種選擇性系統。所有任何人世間的理論或思想都是屬於某個個人主觀表述的東西。因此一切打着所謂“客觀主義”旗號的說辭其實都只不過是“拉大旗作虎皮”的理論騙子而已。

我們說,所有的理論都是主觀的,那些符合某種思想原點的實體事實就會被包括進來、被理論體系保留下來;而那些不符合該理論系統的東西即便是鐵一樣的事實也會被篩除出去。除非到了某個程度,也就是認為被篩出去的是西瓜,而不再是芝麻的時候,也就是篩去事實或過濾信息的成本或風險,比必須顛覆邏輯或原有理論的代價還要巨大的時候,那麼這種出於唯物質利益導向的思維就再也坐不住了。因為如果不承認某些原本被排斥的東西,自利者自己的終極利益就會遭受到巨大損失。然而在達到這個程度之前,哪怕是拼湊事實,自利者們也要維護自己的顏面,甚至不惜以謊言為手段,不惜用無數個謊言去圓最初的那一個謊言。可以說,這就是那些達爾文主義者們每日為之奮鬥的人生意義所在——去維護一個謊言、去維護一個錯誤的信仰。

與“實證科學”必須遵從what it is的第一原則完全相違背,上述曹凱先生所列舉的關於進化論消失的第三證據——古生物學上的過渡類型中所提到的6具“始祖鳥化石”的造假案例,就是那些達爾文主義者們所作所為的一種最典型的佐證,當然我們在本章的下文關於“當科學變成了信仰”中還要進一步的為大家展開相關論題的分析。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需要給大家澄清,那就是,即便所謂的“過渡類型”的證據真的被找到了,人類也未必能夠真正的明白地球上物種演化與人類文明的真相。比如說,非洲加蓬共和國那個史前文明的核反應堆,那個證據可比幾顆猴子的牙齒大多了吧?這個證據是1972年由法國科學家們就發現的,可是這樣鐵打的證據那又能夠怎麼樣呢?!誰也不能夠保證,我們人類為甚麼不可以像鴕鳥一樣把腦袋埋到沙子里,來一個置若罔聞、掩耳盜鈴。甚麼證據不證據,我們人類大可以不承認嘛。比如加蓬國史前的那個核反應堆,美國航天署NASA不也是到了這幾年才真正公開承認的嘛!如果有證據,那麼我們完全可以不承認,完全可以把證據藏起來;如果沒有證據,那麼我們可以編造謊言去拼湊。這就是達爾文主義者們的邏輯。真不知道如此的進化論與科學精神到底能夠有甚麼關係!

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本人在《地球、海洋與陸地》一文中已經給大家提到了,那就是,現代地質學研究地層地質年代的方法根本就是有問題的,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不妨把相關的文字給大家引用過來。

其實,古老岩石的年齡與我們這個地球的年齡根本就是兩回事。用古老岩石的年齡來論證我們這個地球的年齡,首先就已經假設了這些岩石必須是在現在這個地球上所產生的,並且還假設地球的存在只有一次,從宇宙創生開始到現在就只有一次。那麼誰可以保證這些假設?

舉一個通俗的例子,當今中國大陸到處都在搞房地產,到處都在拆遷。如果有這麼一所清代的老房子,被開發商拆掉了(這種事情在當今中國實在是太多了)。如果有某位有心人,用這些拆下來的清代舊磚和舊物料蓋了一處新的別墅,那麼你說這個別墅到底是新房子呢,還是清代的老房子呢?其實,房子是新蓋的,只不過用了幾塊舊磚而已。你不能因為在新房子中發現了幾塊舊磚,就論證這所新房子是清朝的吧!你也不能因為一個人手裡拿着所謂的五大名瓷,就說這個人是宋朝人吧!他宋朝人現在還活着呢?!如果是這種邏輯,那麼人人都可以跑到兵馬俑前說自己是秦朝人,或者跑到金字塔前說自己是古埃及的法老。能這麼推理嗎?!

所以我們說,即便是真的有甚麼證據能夠出現,人類也未必能夠看明白事物的真正機制,岩石年代的判別就是這樣一例。因為只有基於線性發展的假說,用線性的前後邏輯關係才能夠把不同時代的岩石串聯起來。

然而,難道地球上的石頭就必須源於我們這個地球嗎?飛天隕石就是一個佐證,可以有地球“物種外來說”。也許有人會辯解說,畢竟隕石的體積很小,地球上存在的地質時代的各種岩石地層,那是多麼巨大的東西呀!那不可能來自外太空。其實這些想法都只是用人類有限的思維、有限的認知能力在思考問題而已。都屬於一種小尺度的思維方式。然而人類做不到的事情,難道這個宇宙中就沒有其它智慧能夠做到嗎?比如加蓬國史前時期的那個核反應堆,就連人類現在的科技水平仍然還無法達到。因為只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現代人類是無法設計出一座能夠運行五十萬年的核反應堆的。君不知,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才運行了多少年?!福島核電站又運行了多少年?!人類技術怎麼能與宇宙高技術比呢?!

如果僅僅使用人類“實證科學”的“有限性”認知去思考問題,有些問題恐怕我們永遠也想不明白。還是那句話,因為“實證科學”所擅長的是小尺度、短時效的事物規律。當我們需要面對大尺度、長周期規律事物的時候,“實證科學”的方法顯然就不再擅長了。這也是本人寫出本書的目的所在。

另外,當小尺度線性思維的邏輯一旦展開的時候,就不可避免的會面臨第一個問題中所說的“循環論證”的問題。如果先以線性規律去看待一切問題,包括地質年代岩石的前後時間問題,然後再用岩石的前後時間順序來論證“線性發展規律”的存在,這顯然也屬於一種“循環論證”。

其實這又是在講關於事物的“時間”與“空間”相分離所造成的“切割”錯誤的問題。其實各個時代的岩石,既有其產生所相應的“時間”,也有其各自所對應產生的最初“空間”的問題。我們不能夠把岩石原始產生的“時間屬性”與“空間屬性”相分割,然後再把這些岩石從新擺放在地球上,再用人類編造出來的時間“線性規律”般的把它們串連起來,就像把“一塊猿的頭骨和相距40英尺的一根人的腿骨拼湊出來”的“嘉伯人”一樣。這與找一個40年前的茅台酒瓶灌上今年剛生產的新酒的做法同出一轍。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科學家們的造假與小商販們的造假又有甚麼兩樣呢?都是一種喪失“職業道德”的表現。因此“舊瓶裝新酒”絕對不是甚麼“科學家”們所發明的新鮮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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