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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 星期五

沒商量好,這倆新聞撞車啦













 


沒商量好,這倆新聞撞車啦


 
李一清
 





搶劫太多,深圳不許騎摩托!
【人民報消息】中共的新聞,真比現在出了掐膈肢窩的相聲和小品有意思的多。

這不,一個新聞《 廣東代表委員們談治安:沒有傳說中的那麼糟糕》2月3日剛發表,2月4日就被另一篇《廣州“禁摩”之後會不會再禁麵包車》打了嘴巴。

為甚麼禁止民眾騎摩托車?就是為了給搶劫犯製造點兒麻煩,想溜沒那麼順當!

南方網2月3日報導說,治安成為今年廣東“兩會”熱點。悉尼奧運會舉重冠軍陳小敏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的一段話就代表了眾多人的感受:“以前出去參加比賽的時候,總是提心吊膽,教練也要不斷叮囑注意自己的東西。尤其是在廣州火車站,老是擔心東西被偷被搶,但現在去到那邊發現治安已經好多了,出門也感覺更加的安全。”

報導著重說,在南方網2007年廣東“兩會”網民互動專區中,治安也成為網民關注的焦點,不少網民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成立便衣偵查隊、廣州全城禁摩、火車站治亂……每一個話題都能引來無數網民的跟帖,他們說的最多的就是“治安好了,出門安全感增強了”。

報導還說“和諧廣東”有了新的落腳點,並舉例說,如今,當你走在廣州的大街上時,已經不必再擔心肩上的包包被“飛車”搶奪;當你從廣州火車站走出的時候,也不會再像從前那樣「隨時」都可能被偷被搶;與此相應的是,大街上把背包掛在胸前的人越來越少了,晚上去公園散步的市民越來越多了。

這些恐怖現象以前從來沒有如此具體的報導過,只聽到江系人馬把持的廣東如何如何好?看來「偉光正」以前的報導都是虛假的。這回該是真的了吧?新華網還為轉載此文章,畫了一張圖表,圖解是:中國第6次群眾安全感調查:92%認為治安環境安全。

第二天,2月4日,新華網自己發表了一篇新華網友大丫山的文章《 廣州“禁摩”之後會不會再禁麵包車》,給自己左腳絆右腳,摔個大仰巴角。





文章一開頭引用的是2月2日《南方都市報》上的一段話:“同樣是機動車,同樣承擔國家稅負,為甚麼汽車和摩托車就不能同時享有路權?”昨日廣東省人大代表孫玉玲對廣州“禁摩”發出了質問。

文章說,根據廣州犯罪案件的基本特點來看,騎摩托搶劫的案件比例較大,在無法從根源上徹底打擊犯罪的情況下,“禁摩”似乎成了一些管理者的“殺手鑭”。可是,政策制定者可曾想到,利用其他工具作案的犯罪份子也非常多。如果按照不法份子利用摩托搶劫,就“禁摩”的邏輯,那麼是不是不法份子利用轎車搶劫就要“禁轎車”呢?進一步說,難道有不法份子用刀殺人就要“禁刀”?有人用鼠藥投毒,就要禁止生產老鼠藥嗎?這麼禁下去,想必有一天人們可能啥都不能用了,但社會治安問題還會照舊。

文章說的有理,禁來禁去,社會治安問題還會照舊。人不變好,一眼照看不到,還要幹壞事,人要真變好了,你讓他幹壞事他都不肯干,那社會會是甚麼樣?!

由於搶劫案太多,有深圳居民說,沒被搶過的不是深圳人。2004年5月,廣東省委決定: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地部份道路禁止摩托車行駛,藉此遏止日益惡化的摩托車集團搶劫案的上升。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在一次會上承認:這項決定是在無奈中做出的。

又過了快3年了,到2007年兩會時,廣東省那些地方還沒有開放禁令,摩托車依然不能行駛, 因為治安沒有任何改進。那為甚麼南方網報導廣東代表委員們說治安沒有傳說中的那麼糟糕呢?

廣東省人大代表孫玉玲說,“禁摩”害苦了許多市民。摩托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禁摩”以後,一部份市民出行受到嚴重影響,生活質量下降;而以摩托車為生的人群則生計無著。據瞭解,光廣州就有10萬以摩托車為生的人。

作者寫道:值得一提的是,到目前為止,所有的“禁摩”城市都不能給出“禁摩”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規定了人民享有自主選擇交通工具和交通方式的權利。大規模的禁止合法生產、合法銷售和合法購買使用的摩托車,超越了這些城市行政管理的許可權限。

南方網被扇更大嘴巴的新聞還在後面:

這位作者憤怒指出,以摩托車成了“雙搶”工具為“禁摩”依據,不僅說服不了公眾,也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搶劫。借用孫玉玲所說的一句話:現在廣東“禁摩”的區域開始出現了用麵包車搶劫的現象,難道要再禁麵包車嗎?

天哪,廣東別的沒與時俱進,搶劫用的工具檔次倒一年一竄高兒。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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