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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投資中國十二大陷阱

 


投資中國十二大陷阱


李冷弦


高為邦據台商受害實例,歸納出投資中國十二大陷阱:


陷阱一:不履行承諾 套牢台商


做生意靠信用,所謂一諾千金;為政者重誠信,所謂君無戲言。可是在中國,承諾只是勾引台商的甜言蜜語。


陷阱二:不履行合約 侵佔台商權益


合約只是綁住台商的工具,對中方毫無約束力,台商如訴諸法律,就會掉入司法陷阱,不死也殘廢。


陷阱三:不遵守法律 掠奪台商資產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應改名為〈台灣同胞投資誘騙法〉,因為中共中央及地方政府都不遵守,形同虛設,根本不能保護台商的權益。


陷阱四:假合資 真詐財


政府出面或政府的文件不具公信力,台商受騙的案例太多了,真正的藏鏡人是地方政府的高干,出面的歹徒只是演員而已。


陷阱五:假借據 真要錢


借據是真是假?法官說了算!法院不是伸張正義的地方,不講情理與法律,講的是實力,台商必須要有這種認知。


陷阱六:強取利益 不從囚禁


當中方強取豪奪時,台商還到處投訴,那就把他關起來,折磨、威脅、瓦解鬥志,最後讓他不得不屈服。


陷阱七:先囚禁 再掠奪


台商毫無預警被關,陷入孤立無援。即使台灣海基會出面,國台辦也只是敷衍。台商冤死牢中,大有人在,就算倖免一死,也落得一無所有。


陷阱八:白道撐腰 黑道威脅


在中國,黑道與政府官員掛勾,遠比外國黑道可怕!一旦你被黑道威脅、勒索,就別想有地方投訴。


陷阱九:勾結銀行貸款 債務套牢台商


台商公司的中國職員能與銀行主管勾結,偽造文件侵佔貸款,而將債務套牢台商,由台商負責還錢。


陷阱十:銀行掠奪台商存款


搶銀行,中外皆時有所聞。銀行搶客戶存款,算是奇聞,但在中國大陸,卻非偶發事件。更奇的是,中共當局不處理!


陷阱十一:台商不履約嚴懲


在合資下,中方不履約,沒事,其損失台商索賠無門;台商不履約,事情可大了,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坐牢。


陷阱十二:假執法 真搶劫


打家劫舍、搶銀行、綁票勒索,逍遙法外,古今中外皆然。搶工廠設備、搶模具、搶原料,另立工廠,產銷照舊,是驚世奇譚,卻發生在當今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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