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五章):第九節 效應放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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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岩
【網2013年09月01日】

第五章 :思想巔峰的起點階段——開啟人類“後天文明”的“天子時代”

第九節效應放大論
一、從合一論說起

我們講,東方思想屬於一種“合一論”,西方文明則屬於是“二分法”邏輯。東方“合一論”最典型的說法就是“天人合一”論。當然還有陽明學後來提出來的所謂“知行合一”論,還有“心物合一”論等等。如果細說起來,其實“知行合一”與“天人合一”所反映的事物並不是同一個級別的道理。


那麼還是讓我們從最經典的“天人合一”的東方思想說起。所謂的“天人合一”其本意是“人”向“天”靠攏,並不是當今中國大陸的那種“偽國學”口中的那種讓“天”圍着“人”轉,比如當今“環保主義”者們所謂的為了人類幸福而“保護自然”。其實所謂的“環保主義”最終還是以“人”為中心,是讓“自然”向“人類”靠攏,讓“環境”持久的為人類服務。

然而“天人合一”的“天”實際上並不是我們現在人類所認識的那個“自然”或者所謂的“環境”。用中國民間的俗語講,“天人合一”的“天”那就是“老天爺”。而“老天爺”的“老”那就是比我們人類的存在、比人類所認知的宇宙要更加漫長的意思,所以才可以稱得起為“老”。那麼“老天爺”所謂的“爺”不僅具有“老”的意思,而且還有層級在兒孫們之上的意思。其實“老天爺”與“天子時代”的特徵也有關,其實“天子”那就是是“老天爺”的下一代,而“天子”君王之下的普羅大眾那就是更下的一個級別了。所以“老天爺”這個話語中含有東方的層級思維。這種層級思維可不是甚麼鬥爭理論中那種“階級”的意思,而是認知高層宇宙、通“天理”的一種層級認知方法,區別於西方的那種水平認知思維而已。

“天人合一”是“人理”向“天理”靠攏,實際上反映的也就是東方文明所肩負的一種歷史使命。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使命上實際上就是負責“上接於天”的職責。因為只有保持與“天”的接觸,“上天”思想的種子才有可能播撒到人間,同時必須有正性思想的加持,人類最終才有能夠返回到高層的宇宙空間。由上而下走,然後再由下而上、由地回天,這就是東方文明的歷史使命,負責垂直方面的“天人溝通”。

中國上古時代有一個關於不周山的傳說。其實就是關於東方文明負責“上接於天”使命的一種體現。那個時代屬於盤古天地初開之時,天地相距尚不遠,一些人往往還可以通過攀爬不周山的方式,就可以由“地”上得了“天”。當然這個“天”還屬於一個小層次意義上的“天”。

東方文明“上接於天”,相對而言,西方文明的使命則是“下落為地”。這是東西方文明的不同使命與分工。我們講,東西方文明的特徵與差別並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得清的。儘管我們在前面第四章中使用了一章整整十五萬多字的篇幅給大家進行相關的討論,然而還是無法避免掛一漏萬的出現,所以我們在下篇四章的論述中還必須不斷的補充和加深對於東西方文明特徵的論述。

東方文明“上接於天”,西方文明“下落為地”,所以西方文明更關注人類“落地”之後如何能夠在“地上”待下來的問題。人類為甚麼“落地”?我們以前給大家講過,因為人類在“天上”犯了錯所以才落入人間。這就是西方“人性惡”的“原罪說”。

那麼人類為甚麼還要“上天”呢?因為“天上”才是人類原本的家園,也因為人類還有“神性”在、還“善根”在,還可以被培養與教化。其實也是因為神佛慈悲於人,還沒有把人類忘記。當然還有其它的原因,那都是人類無法理解的。我們這裡只講人類可以理解的部分,也就是“人性善”的原因。也就是因為還有“人性善”,所以才能夠“回天”,才需要一種東方式的“教化論”。

其實無論是東方的“人性善”還是西方的“人性惡”,都與各自在人類文明中的分工以及東西方文明各自所肩負的使命有關。

另外,西方文明屬於一種受“地理”局限的有限認知,然而東方文明相對西方文明而言則屬於一種“通天”的無限認知,其實認知的“有限”與“無限”,這與東方文明“上接於天”以及西方文明“下落為地”的使命分工也都有關係。

東方文明“上接於天”,“接天”、“通天”,承接“上天”神佛的智慧,當然認知能力就是無限的,因為藉助了“天”的力量,藉助了神佛的力量,能力當然就是無限的了。中國有“得道多助”的這個說法。大多數人認為這裡的“道”是“人理”層面“道德”的意思。其實“道”與“德”也是不同的。就像本人以前在其它文章中給大家論述過的。“精神”的“精”與“神”其實也是不同的一樣。實際上“德”屬於“人理”的層面,而“道”那是屬於一種“天理”的層面。其實“道德”這兩個字本身就具有一種“天人合一”的意義,既有“天理”又有“人理”。

然而西方文明則屬於“下落為地”,那麼“落地”就必然是有限的,“地理”本身就有一種局地為限的屬性,所謂“畫地為牢”嘛。因為地球資源是有限的,那麼有限資源就可以適用於管控人類文明最後的發展進程。唯有限,方可控。

落地,有限,地之理也。因為落地,西方文明就必然走向一種實體文明、物質文明、固化文明。西方文明必然擅長《外殼》、《外象》的使用。《外殼》也就是一個結構體之中的“地”。“地”就對應於《外殼》。

那麼還是讓我們回到東方文明的使命。因為東方文明“上接於天”的使命,也就決定了東方思想“天人合一”的特徵,也決定了東方思想“人本主義”本質。我們講過“後天八卦”、“天子文明”的本質就是“人倫之理”、“人位之理”、“人本主義”。因為可“通天”者,人也。“人理”可以通“天理”。“地理”則不可以直接“溝通”於“天理”。這是由“天地人”三才結構所決定的。“人”屬於一個中間“通道”。

二、注入能量的機制

下面就讓我們講一講關於“天人相通”的另外一個意義,也就是我們在《思想巔峰論》、《外部動力論》、《思想來源論》、《天門開啟論》與《外用溢出論》中反覆給大家提到的,從宇宙高層空間向人類文明結構體的《內核》“注入”能量、“注入”思想種子的問題,也就是所謂的《能量注入論》。“天人合一”、“天人相通”除了具有“上接於天”的意義以外,那就是還具有宇宙高層能量向人類文明結構“注入”的意義。

而且我們已經給大家講過,在結構體形成之初,只有精神“質性”的《內核》具有真正的意義,結構體的《內機》、機制或制度並沒有成熟,結構體的《外殼》還沒有穩定、固化,所以高層能量就只能“注入”到結構體“質性”的《內核》上。因此給人類文明結構體“注入”必要的“啟動能量”就是“天人相通”、“天人合一”的另外一重意義。

講到這裡,我們順便再給大家提一下關於漢字的意義。其實漢字與目前世界上所流行的字母語言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字母語言”的意義主要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只具有一種人類水平存在維度上溝通的意義。然而除了人與人之間水平層次溝通的意義之外,“漢字”還具有一種人與神之間上下垂向方向“溝通”的意義。這種“人神溝通”的意義那是任何其它文字所不具備的。因此所謂的“簡化字”那一定是罪無可恕的,因為“簡化字”切斷了東方文明被使命所賦予的“人神相通”的關聯,也就是斬斷了中華文明的根。

接下來我們這裡再用“耗散結構理論”的觀點給大家說一說關於結構體“注入”能量的意義。耗散結構產生的時候,外部能量“注入”並不立即引起內部結構的改變,首先引起的只是內部組織的一種能量波動。也就是結構體能量輸入輸出關係並不是線性對應的。然而內部波動逐漸的會被非線性的放大,最後達到一種臨界的狀態,叫做“相變”,於是一個新的結構體就從舊有結構體或者叫做舊系統、舊秩序中分離出來,成為一種可以獨立存在、獨立運行的自我,走上一種獨立的發展道路,也就是進入了所謂的“自組織”機制。這種獨立道路與舊系統道路的分離點,叫做“分叉”。這就是“耗散結構理論”一系列主要概念的意義,外部能量、波動、非線性、放大、相變、分叉、自組織等等。

“耗散結構理論”關於結構體形成機制的觀點,本人願意使用結構體啟動論的說法來解釋,這其中最能夠引起本人注意的其實就是引起波動相變的那個非線性的“放大作用”。這個“放大作用”也就是“放大效應”其實是任何一種結構體在形成階段、或者啟動階段所必須的。其實內部“質性”還是由那個外部“注入”能量的屬性所決定的,只不過在表面上看,並不直接發生關係。這也是江本勝博士“水結晶實驗”所揭示的那種“善的能量”的意義。其實也就是說,只有“善的能量”才真正具有“放大效應”,才能夠啟動一個結構體的形成。

三、放大效應

下面就讓我們再來談一談關於促成結構體形成的那個“放大效應”。當然我們必須結合人類文明的形成一起講,特別是結合東方文明的特徵來討論這個“放大效應”。

大家知道,東方人特別推崇一種“大的機制”。東方人“非大不安”,要家大業大,心大國大,一直懷有泱泱大國之心,不能夠以普通之心居於世界民族之林之中。

離開了這個“大”,好像中國人都沒法活了。如果不能夠真的“做大”,那麼“假大空”都行,紙老虎都行。在東方人的頭腦之中,似乎“大”就等於是“好”。“大”已經成為中國人骨子裡無法改變的觀念。其實內在的原因就是因為,東方文明“先天”就具有的一種“放大效應”。“大”是由東方文明“上接於天”、“人神相通”的文明使命所決定的,也就是由“天”的屬性所決定的,也就是由於“上天”能量“注入”的機制所決定的。

大家已經知道,西方“實證科學”擅長於小、擅長發現小尺度方面的規律。然而東方文明所擅長的卻是大尺度的事物。東方文明在大的方面不會迷失方向。這是我們所指的“大”的正向意義的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關於東西方文明的其它區別。大家知道,《西學》所擅長的是事物的《外象》。《西學》不入事物的《內機》。《內機》對於《西學》而言,一直屬於一種“黑箱原理”,根本就沒有辦法看到,也沒有辦法真正的進入到事物的內部。然而《東學》則屬於《內學》,使用一種不破壞事物完整性而進入事物內部的方法。這都是大家能夠知道的。

《西學》關注小,《東學》擅長大,而且《東學》可以進入事物的內部,因此《東學》必須能夠看到事物的“內大”。這一點,關於“內大”與“外大”,以及“內大”與“外大”的關係,大家可能都是頭一次聽說。中國人經常講的“有容乃大”其實就是一種“內大”的意義。中國傳統思想原本講的屬於一種“內大”,但是隨着動力點在結構體演變過程在“由內及外”的“向外”發展,中國人的思想也就從一種“內大”演化成了一種“外大”。然而無論如何,“內大”還是“外大”,中國人就是喜歡“大”,就是喜歡做“老大”。

另外,還有一個大家不知道的事情。那就是,要想進入到真正的“宏觀”宇宙,其實恰恰需要能夠進入事物微觀的本領。也就是,真正的宏觀世界其實是由比人類分子世界更微觀的粒子所組成的。因此高於人類世界的存在的能量級別更高。那麼由高能粒子“注入”帶給人類的能量當然也就非常大、級別會非常高,就可以輕鬆的制約常人的思想。也就是說,“注入”人類思想的種子,在粒子能量級別上屬於高能粒子,能量級別遠遠高於人類空間的分子組成。其實這裡還隱含着另外一個原理,那就是,人的思想其實是由高於人類分子世界的原子所組成的,也因此高於人類層次宇宙能量也就能夠“注入”人類文明結構體《內核》的部分、“注入”思想的部分。

心理學家大衛·霍金斯教授關於宇宙萬物能級的那些發現其實就能夠很好的說明這個問題。比如善良精神理念的能級如關愛(數值500)、包容(數值350)、平和(數值600)就遠遠高於人們對物質的追求的慾望與貪婪(數值125)。

其實這裡反映的就是一種能量級別的問題,也就是高層存在的能量級別高於低層存在的能量級別的問題,實際上這也就是一種層級之間“質性”差異的法則。我們以前給大家講過,如果我們非得要把“質性”差別換算成為一種“量性”表示的話,那至少是一種10倍的換算關係。這還是人類空間的小層級能量關係而已。比如地震的級別與地震破壞烈度的關係一般就是10倍關係,地震每提高一級,破壞度就增加10倍。其實數學上的Log也是這個意義,把10倍關係縮小在一種線性尺度裡考慮。

其實10倍關係只是一種非常小的層次之間的能量級別的比例關係。比如我們之前給大家提到的左腦與右腦的容量,兩者之間相差萬倍。這是現代科學已經發現的。其實這個萬倍才能夠略微的反映出“天”與“地”的能量級別差別。與之相似的那就是大衛·霍金斯教授所發現的,一個釋迦摩尼那樣聖人的能級數值是1000,相當於12個能級數值為700的人,而一個能級700的人卻相當於7000萬個普通人的能量級別,按照霍金斯教授的方法換算過來,那麼釋迦摩尼佛的能級就相當於8億4000萬個普通人的能量之和。這還是霍金斯教授按照西方文明的思想方法想出來的。

那麼關於能量級別,其實我們的故事還沒有講完,還得繼續。我們人類生存在於一個分子空間、分子世界。比人類空間真正高一層的空間,我們姑且不計算其間的各種小層次,其實那就是原子空間。那麼原子空間與人類分子空間的能量級別之間到底又是一種甚麼關係呢?

大家都應該知道原子彈吧。美國投向日本的那一顆原子彈,裝填了60千克的核原料,爆炸威力相當於2萬噸TNT分子炸藥的威力。能量級別的倍數換算過來相當於33萬倍。如果以人類文明實際爆炸過的5000萬噸TNT當量的規模威力來計算,那麼原子武器與分子武器的能量差別大約可以達到8億3000多萬倍。這個數字好像與我們剛剛提到的釋迦摩尼佛與普通人的能量倍數的差異基本相當。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大膽的認為釋迦摩尼佛就是來自原子宇宙的智者呢?!

其實關於“核能”的這個“核”字是非常有意義的。“核武器”的“核”與結構體《內核》的“核”不就是同一個“核”嗎?如果高層宇宙的能量“注入”到人類文明思想的《內核》之中的話,通過思想種子的播撒而“注入”。而“注入”人類文明《內核》的能量級別比人類文明分子世界的能量級別高出十倍、百倍、千倍、萬倍甚至億倍,那麼如果能夠把《核》的能量開發出來,那麼對於人類文明而言一定就是一種非常巨大的“放大效應”。因為東方文明的責任在於人類文明的《內核》,使命是“上接於天”的,所以東方文明就承接了這種“放大效應”。也就是說,東方文明的“放大效應”是其所肩負的文明使命所決定的,是一種“先天”賦予的能力,那是東方人無法抹去的思想,無論是否意識到。

廣義的“放大效應”還有另外的意義,我們剛剛講過,“宏觀”宇宙恰恰是由更“微觀”的粒子所構成的。要想看到“微觀”、看到事物真正的《內機》,沒有“放大效應”其實也是做不到的。也就是因為沒有這種“放大效應”,《西學》也就進入不了事物的《內機》,進去了也白搭,沒有“放大鏡”。其實帶着物質體、帶着物質思維是永遠也無法找到觀察事物《內機》的“放大鏡”的。這也是其中的一個原因。唯有擺脫了物質《外眼》的束縛,人體的《內眼》就能夠看到更微觀的東西,就可以具有一種“放大效應”。

另外,相對於東方文明的“放大效應”而言,那麼西方“實證科學”的“切分”方法實際上所起到的實際上那就是一種不斷的消弱、丟失、減法、縮小或者划小的作用,屬於一種“縮小效應”。

四、大一統模式

中國統治制度自秦漢以降基本上都是以“中央集權制”做為主調。當然歷史上也多次出現過“合久必分”的情況,當然也是有原因的,但是總體而言中華文明一直以來都是以“中央集權制”做為主流。其實“中央集權制”也是東方思想喜歡“大”的一種表現,是一種制度化、模式化的“外顯”表現而已。那麼更加廣義的講,這種“大”的機制的模式化也可以叫做一種“大一統模式”,就包括當今中國企業的許多老闆都喜歡“大而化之”解決問題的方式,其實也都是受了這種“大一統”思想的影響。

從“思想之大”走向“模式之大”其實涉及到了兩種“大”的問題,我們前面已經給大家提到過。也就是,“內大”與“外大”的問題,以及“內大”與“外大”的相互轉換關係問題。

“思想之大”屬於一種“內大”;“模式之大”則屬於一種“外大”。“內大”在《核》,屬於內心的部分;“外大”在《殼》,屬於外表的部分。中國傳統文化的“大”往往指的是“內大”。要內心強大,所謂“有容乃大”、虛懷若谷。這才叫做“真強大”,就像我們以前講過的“真陽”一樣。“真大”、“內大”的意義在於“上接於天”或者說“內大”的來源在於“上接於天”的高層能量“注入”與正向能量加持。高層能量“注入”結構體《內核》的作用那就是開啟、啟動結構體的形成,“大”只是一種自然而來的結果,並不是刻意追求的目標。

結構體承接“核能量”之後,隨着結構體的發展,也就是按照“用”的邏輯,動力點就必須“由內向外”轉移,也就是由“內大”向“外大”轉移,然後轉化為“外大”的形式加以固化、模式化,固化後的形式隨後才可以“使用”了,也就是“大”的“由內向外”轉化也必須遵循的一種“用邏輯”,落地為用。

關於“外化”的“用邏輯”我們在下一論中還要給大家重點討論,特別是關於《暴秦一統論》在東方文明由思想的“內大”向物形的“外大”的轉化過程中所起着一種至關重要的意義,那是我們需要在最後一論中給大家着重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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