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四章):第二節下 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屬性特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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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岩
【網2012年12月26日】

第四章 文明屬性與使命分工

第二節 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屬性特徵(下)

五、關於物質性與精神性的問題

以上我們主要從陰陽、五行、八卦“位”的概念等方面給大家論述了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一些屬性差異。因為陰陽五行八卦(“位”的概念)這些概念都是屬於《西學》之中根本就沒有的認知,所以這些內容我們就給大家拿出來先講一講。那麼接下來我們就會用大家比較熟悉的現代《西學》中所使用的一些概念再給大家進行一下關於東西方文明的對比分析。


關於物質與精神,這或許是西方哲學界或者主義者們最喜歡討論的問題。那麼站在我們《文明使命論》的角度,基於精神與物質的這組維度,我們又是應該如何看待關於東西方文明的各自分工呢?

顯然,西方文明主要關注的是事物物質性的一面。我們以前給大家講過,西方“實證科學”就是以二分法的邏輯,將神與人、物質與精神、靈魂與身體做了一種人為的分工與切割。“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西方傳統關注的是有限人力可以把控的了的那個部分,專註研究物質世界,專注研究物質規律,專注研究人物質身體的部分。

也就是因為這種分工,因為關於物質研究的傳統,西方心理學一直以來走的是跌跌撞撞,一直無法擺脫使用“實證科學”的物質思維方法來研究人、研究人的心理問題。實際上《西學》在研究人的大腦結構與功能的時候也遇到了這樣的問題。

西方思想關注物質性,進一步講,西方思想關注物質的表面性,不入事物的《內機》,不轉換“客位”的觀察角度,只是“反客為主”而沒有真正的進入“主位”。要想進入到事物的《內機》層面,實際上必須經過由“客位”角度向“主位”角色的轉變,否則根本就進不了事物的《內機》,更不要說《內學》的《內眼》、《內腦》與《內光源》了。《西學》根本就不知道、不認識、不理解。

因為基於這種物化思維的方法,所以西方文明擅長物質創造,締造了一種物質文明。這與人類文明在末期階段的需求密切相關。300年來西方文明所創造的物質成效也確實很巨大,對地球物質資源的消耗成果也非常巨大。這都是因為西方文明屬於一種物質文明的原因,因此西方文明對物質的依賴性當然也是非常巨大的。

按照西方文明的這種物質化邏輯、物質化思維,一切非物質性的存在,一切非物質主導的結構體都會不斷的被轉換、轉化、降格成為一種物質維度來對待。比如人的要素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就被降格為一種物質化的資源,叫做人力資源,與廠房、機器設備、能源原料、資金資本等物性投入一併看待。這就是我們上一章給大家提到關於管理X理論的方法。這就是西方物質化思維對企業管理文化的最直接的影響。

西方思想關注物質、擅長物質的最直接表現就是關注事物的《外表》,重《外表》而不是重《內機》,所以西方思維將一切存在都當做一種物質存在,把一切存在都降格為物質維度來處理,同時西方文明還具有另外一種傾向,那就是不斷將事物的《內機》外部化的思維,將事物的《內機》用事物的外部表象規律來替代。

西方思想關注物質性。這種物質性其實還不是像二分法缺乏“質性”認知所認為的那種簡單的、抽象的物質性。就像我們在《五行論》中所認識到的,其實西方文明中的物質是指剛性物質,那種比較絕對化、能量層級比較低,比較被物形所固化的物質屬性,也就是最物質的物質。

根據《五行論》原理,西方文明的物質屬性五行屬“金”,是剛性極大、物質密度極大、個體收斂性極強的一種物質。從這種物質屬性而言,因為物質屬性太緻密了,所以使用同等層次的力量、在不破壞事物完整性的條件下如果希望進入事物的內部、《內機》的可能性就極小。舉個具體例子,比如我們可以往木頭裡釘釘子,但是往鋼板裡釘釘子就很困難。這也就是說,對於彈性物木而言,並不拒絕“被入內”,然而對於剛性物質而言,入內則不易。所以西方文明作為一種物質文明的物質屬性其實屬於一種“剛性物質性”,在“質性”上五行屬“金”。西方文明屬於一種“金本位”文明。

那麼由西方文明物質性、表面性所派生出來的另一個屬性就是西方文明比較專注於物質的“量性”,特別是西方的“實證科學”更是如此。因為關注事物的外表而不能夠進入事物的《內機》。因為不入內,搞不清事物內部機制方面的差異,因此西方文明區分事物的方法就只能依靠外部形象與體積大小了,以物形論事物。

在這個意義上,西方美學重“形”與東方美學關注“意”與五行屬性也是密切相關的。東方文明以《內機》劃分事物,是一種“質性”思維,比如在生命輪迴中,無論在某一輪迴中表現為人或是動物,男人還是女人,飛禽還是走獸,可能都屬於一個生命個體的不同生命輪迴或不同生命周期的形象表現而已。屬於外形外部形象的差別,不屬於內部生命本質的差異。上一世積下的業,這一輩子還得還。不能因為改變生命的形象就可以不還了。調侃的說,別以為穿上了個馬甲,大家就不認識你了?!

然而西方文明以《外象》區別事物,所以就只能使用外形或體積尺寸大小的“量性”思維來辨別事物。事物的《內機》是被人為“分割法”所切斷出來的,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真正的因果關係已經被切斷了,而且可能還不知道、可能還意識不到,因此事物的外形是甚麼就被固化的認定是甚麼。其實物形大多具有“偏性”,不能夠成為判斷事物的標準。

也就是因為這種“外形”、“量性”判斷法,所以西方文明就走了一條數字化、精確化的道路——事物《外表》的精確化、數字化、度量化。另外,我們以前也提到過,二分法的“分邏輯”也是建立在物質性與“量性”原則的基礎之上才是可行的。唯物質可分也,唯數量可加也。物質與數量的自由加減性,只有這樣,線性邏輯與微積分邏輯才能夠在表面邏輯上得以成立。

相對於西方文明的物質屬性而言,東方文明則更側重於精神屬性,當然這種側重是建立在“合一論”關於生命體是一個物質與精神統一、靈魂與物質身體統一的這個前提之上的。

因此東方思維就更關注或擅長事物的“內機”與“質性”,更關注事物的內涵與深意。這也就是關於西方美學重“形”,東方美學重“意”的根源。西方學院美術講究“寫實”,而東方水墨藝術講究“寫意”。由於東方思想重“質性”不重“量性”,重意而不重形,也就造成東方思想相對而言不擅長數量化與精確描述的傳統。東方文明在表面文化上走的是一種講求“質性”、非定量、模糊性、大而化之的路線。這也就是東方文明不擅長“物之理”、不擅長“數理”、不擅長“理性”之路的思維模式。因此才會出現了現代講《偽國學》的那種“三八就是二十三”的蠻橫講解,管你接受不接受的一種宣講方式。其實都是《偽國學》關於東西方文明簡單論戰的方式,也就是一種雞與鴨說的模式。

管你聽懂聽不懂,你如果聽不懂“三八就是二十三”的道理,那麼你就是不懂甚麼叫做中國傳統文化。扣上一個大而化之的帽子了事。而不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法展開一種溝通式的辯論。其實所走的也只不過是一種物質“排他式”的辯論方式。完全是一種被《西學》洗了腦的思維。東方思想那種容性思維徹底沒有了,剩下的只不過是東方文明的空殼而已。這就是當今中國大陸“偽國學”的真實處境。

談到了東方《內學》關注事物的“質性”、“內性”、“內機”,西方《外學》關注事物的“量性”、“外性”、“外表”這些區別。這還是我們按照西方水平思維的二分邏輯給大家闡述問題。水平邏輯,平面邏輯也。其實還有一種中國讀者比較熟悉的說法,那就是關於道與術的劃分。這是一種基於東方“形而上下”思維的一種劃分,不屬於水平邏輯,而是屬於一種上下維度的邏輯關係。

基於這種道與術的劃分,西方的物質文明、“量性”思維側重的是“術”的層面,一種“術用”的層面,“用理”的層面。所以關注技術、戰術、具體方法,關注“術用”的效果,所以必須要有數量化、精確性的特徵。這就是“形而下謂之器”的層面,“器用”的層面。要強調“用”的邏輯,就必須先要依靠“物”,一種物質主義,而後產生效果,一種效率文明。其實這些屬性都是連帶在一起的。

而且“物質”屬於“物→用→效”的邏輯源頭。這裡所需要的“物質”屬於形而之下的一種“器物”,其實就是一種載體,可以承載其它用效物質的一種更為堅實的物質載體,所以這種“物質”必須具有很好的“剛性”。這就是西方物質五行屬“金”的原因,其實就是充當物質載體的意義,必須能夠承載其它物質。這就是剛性物質的屬性。

那些主義者們關於甚麼“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調調,其實根本就是一種錯誤。一方面,我們以前跟大家已經論述過了,物質性的基礎所起的是一種“缺失性需求”的作用,不可或缺。然而這種“基礎作用”、不可或缺的“缺失性需求”的作用,與所謂的“決定作用”其實那根本就是兩回事。就像我們已經給大家舉過的例子一樣,企業中雖然員工占絕大多數,在企業執行層面完成具體業務的時候可能是主體,一種“量性”的主體。然而真正決定企業發展方向的是企業高管團隊的少數幾個人,甚至就是武斷、獨裁式的老闆一個人,屬於一種“質性”《內核》。

因此所謂“基礎作用”與“決定作用”根本就是兩種作用,根本就不能夠混為一談。然而我們今天要給大家講述的其實是另外一方面的原因。從另外一方面我們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為甚麼仍然是錯誤的呢?

在一般的概念中,經濟基礎,物質也,上層建築,精神也。先暫且不說誰決定誰吧,我們這裡要說的是,西方思維中的物質,屬於剛性物質。這是剛性物質根本就生不出精神來。充其量生出來的只不過是一種“話語權”而已,也就是might is right的邏輯,是權力,而並非真正的精神屬性。

那麼也就是說,即便是作為一種載體功能,西方物質屬於剛性物質,收斂物質,這種物質是不可能產生具有“生發性”的精神屬性的。具有能夠向上生發精神的物質載體必須是一種彈性物質,就是我們前面給大家講過的彈性物質——木性物質,而不是“金”性物質。“金”性物質屬於硬件性物質,物質體內部的能量已經被榨乾,只能夠用於水平延伸、進行水平方向的簡單複製而已,但是無法用於豎向上下方向生發精神。

所以從“物質”與“精神”這方面來講,東方的物質與西方的物質並不是指的同一種物質。東方文明更側重彈性物質“木”,也就是與精神屬性關聯緊密的那種物質,那種彈性物質,然而西方文明更側重於剛性物質“金”。同樣,東方的精神與西方(“實證科學”中)的精神其實也不是指的同樣的精神,東方的精神是形而上方向的,西方的精神其實是水平外化的。儘管主義者們稱之為“上層建築”,其實那個“上層”主義者們根本就不知道“層”的邏輯到底是甚麼意思,就更談不出如何去登上更高的“層次”了。

西方擅長於“術”,那麼東方思想擅長的則是“道”。比如中國企業家們往往喜歡談論“戰略”。其實這與東方思想關注“道”的傳統有關。道,首要之路的意思。傳統的正體字中間還有一個“寸”,代表“心”,方寸也。因此,“道”就是在心靈上、在精神意識上的方向選擇的意義。“道”,就是選擇走哪一條路的意思。道,首要之路,心靈的選擇。然而在“合一論”道與行是不可分割的,道行道行,其實就是行於道的意思。

可見,道,所代表的就是大方向的思維,不迷失方向,並且還要與“始於足下”相結合。我們已經多次在理論上分析過關於規律尺度性的問題。在大尺度上的規律,首先就是確定方向。因此,道具有一種“質性”的差別、方向的差別。

因為“道思維”關注的是大方向,關注的是大尺度事件,所以東方思想相對而言就比較“大而化之”,就不擅於以精細數量的方法說明問題,就不善於“量性”、數字化、定量化、精確度、準確性分析,因此也就不擅於邏輯分析方法。因為所謂分析者,分細也,分析分細。

這其實與東方美學“在意不在形”的特徵也有關。其實“在意不在形”,從正面意義上講,屬於一種境界;然而從負性意義上,也屬於一種無奈。其實這也是源自於人力有限、人生苦短的制約,擅大就沒有精力再去擅精。擅大不擅小,擅小會迷失。

因此東西方文明在人類文明使命上就做了一種分工。東西方文明各自開發各自所擅長的“技能”。這也算是一種“術業有專攻”吧。其實凡是能力有限之時,多以“分工”方式以待之。就是這個道理。

因此西方文明擅長“術”,東方文明擅長“道”。“術”者在“用”,用效也;“道”者在“養”,修養也。“養用”其實這是中國中醫學中的一組重要概念,比如“養者在血,用者在氣”。關於“用與氣”的關係,《孫子兵法》中有關於“治氣之法”的專門論述。中國兵家思想一直以來非常重視“治氣”之用的方法,比如《曹劌論戰》那段關於“治氣”的論斷可能是最著名的: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用者在氣,這也是東方特有的思想。其實“氣”也屬於東方思想中所特有的一種發性物質,比五行木的發性更高,與西方“金”的剛性收斂物質完全不同。

我們說,東方文明的使命分工在於“道”、在於“養”。所謂養者,養陰也,向內而養。再者,所謂養者,修也,修養修養嘛,所以東方一直有養生文化、修煉文化。養的方向屬於一種順時針旋轉。

其實修煉文化的概念在西方文明之中是沒有的。西方文明中有的只是一種信仰文化,信就已經足夠了。相信神、信仰上帝與科學認知可以形成一種補充就已經足夠了。因此在西方文明中並沒有修煉文化的概念。這也是由西方文明的使命所決定的,不具有剛回歸的使命。

既然已經給大家講到了關於“養用”的問題,那麼我們就再說上兩句。所謂養者,養陰也;用者,用陽也。養者在於與修(休),而用者必有所耗。所以西方的“用文明”就屬於一種物質消耗性文明。但是東方思想在傳統意義上是一種“合一論”,是一種“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的思想,所以中國傳統中的“養陰”,其實也屬於“陰中有陽”的思想。這種“陰中有陽”就屬於坎卦“水中火”三爻中間那個一爻的“真陽”。而“物用必有所耗”的那個“陽”則屬於“外陽”,屬於一種“虛陽”,屬於外火之陽,與“水中火”的那個“真陽”還不是一回事。

東方文明關注於“道”、關注於事物發展的大方向、大尺度問題,所以不入細,不走“量性”道路;西方文明則聚焦於“術”、專攻於小尺度、關注於事物的外表規律,雖然擅於數量化、精確化,但是不入事物的《內機》,不得本質,因此經常會搞亂事物的因果關係或者人為的斬斷事物的因果關係,從而迷失事物發展的大方向。這東西方兩種文明關於事物的不同導向與局限,其實都緣起於人類認知能力的局限性與生命周期的有限性。因此擅長方向就不擅長數字量化,擅長數字精確細節就容易迷失方向。這實在屬於一種兩難的困局。然而所指的都是“入世”層面的意義。

應該說當年笛卡爾在創立平面直角坐標系的時候,所考慮的就是關於如何將“數量”與“方向”有效結合的問題,其實物理學的矢量分析也是在調和“數量”與“方向”之間的相互關係。只不過還沒有人在“道”與“術”的關係上使用矢量分析方法。而且大多數喜歡談天論道的那些“偽國學”的“磚家們”也不擅於關於“道”與“術”的結合。這些“偽國學”其實並非真正的“合一論”思維,只會說而不會做。

其實東方文明有東方自己的“數術”,與西方要素式的“數學”還不一樣,是一種整體性、系統性的“數術”,並不是祖沖之那種類西方的“數學”。但是當今有幾個中國人能夠知道這些呢?

我們一直講,人們只能夠記住自己所理解的信息。不能夠理解的信息在文化的承傳過程中那就一定會被丟失、被遺忘。中國真正的傳統“數術”其實也是如此。人們現在所能夠記住的只不過是祖沖之或者《九章算術》等等符合西方文化思維的“算術”、“算法”而已,而真正在道家民間秘傳的那些具有中國東方特色的“數術”大多是不為當代人所知曉的,即便有少數流傳出來,也都是被當代思想所批判的,“誰解其中意”呢?比如梅花易數、紫微斗數等等。

其實《易經》在哲學層面關注的是“道”的問題,然而在“術”的層面《易理》就屬於一種算法。因為東方文明講求的是一種“知行合一”,所以一方面《易經》的“道”與“術”是不能夠分離的。另一方面,《易經》在“術”的層面,“數術”與人類行為也是不能夠分離的。所以中國的“數術”多用於人類行為的吉凶占卜。而西方的“數學”是基於二分法的邏輯,所以“數學”成為一種專門的“學術”,與行為層面就可以不發生直接的關係。其實西方的“學術”仍然屬於是一種“術”,只不過是可以與“用”發生“分離”。其實西方的“數量”研究本質上還是屬於“術”層面上的東西,只是一種方法,不能夠成為真正的“道”,所謂規律。術即方法,道乃規律。只不過術語不同而已。

由西方物質文明所派生出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關於“理性”的問題。在這方面,西方文明關注“理性”,“實證科學”所走的就是一種“理性主義”路線;而東方文明相對而言走的則是一種“人性主義”路線,關注的更多的是“人性”。

關於理,關於理性,在西方文明中,更多的指的是物質之理,外表之理,屬於不入事物《內機》的、從“客位”所觀察到的理,又稱“客觀之理”。這也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術”的層面的理。也就是說,西方的“理”在方法上向“術”的方面靠攏,一切“理”都被降格成為“地理”,也就是“術用”層面的“理”。

其實,即便是關於純物質性的機理,有些理,如果觀察者不入內的話,只是從“客位”上觀察,其實是永遠都看不到的。另外,再加上離開了過程、離開了生命活性的原因,如果只站在死的、固化的、剛性的物質眼光上去看問題,一些“活的問題”那也是絕對看不到的。

那麼西方文明為甚麼走上一種唯物質“理性主義”的道路呢?也就是“理性主義”為甚麼要排斥“人性”呢?其實這也是有原因的。我們在分析“人性善”與“人性惡”的時候,我們已經給大家談到了,西方文明、西方的宗教觀一直有一種“原罪論”的思想傳統,這也是與西方文明的使命分工分不開的。我們一直講,其實人性是善惡同在的。人身上既有善性的一面,也有惡性的一面。“原罪論”所看到的就只是“人性惡”的一面,所以西方傳統就認為“人性”對於研究事物的規律、事物的屬性那一定起着是一種干擾作用,一種負面作用。其實這也是因為人類文明到了末期,結構體具有負向導向的原因所致。

為了避開“人性惡”的一面,西方文明認為,那我們最好還是迴避關於“人”的這個複雜問題、迴避起着負面意義的“人性”維度。我們最好還把我們的研究專註於“事”的一面,專註於純“物質性”的對象,最好能夠避開具有精神屬性的對象。因為這種“原罪”的傳統,因此西方文明更關注“物質性”,同時堅持以“理性”的方法研究事物對象,排斥“人性”對“理性”的干擾。因為“人性惡”,所以“人性”所起的作用那一定是干擾、是負面作用,所以就必須加以排斥去除。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東方文明對於“人性”抱有一種完全相反的態度。因為在人類文明的中早期,“人性”所展現出來的完全是正向的意義,因此在東方傳統中,“人性”是受到歡迎的。因為“人性”所呈現的是“善”的一面。因為“人性善”,因為“人性”可以被提升,可以被改變,所以“人性”是可以上接“神性”的,所以才有“天人合一”的可能。因此宇宙高層才會向人間播撒“善”的思想種子。這就是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之初出現“諸子百家”那個思想“起點就是巔峰”時代的原因。唯有“人性善”才可以上接“天道”。這些方面,我們在第五章會有更多的分析與論述。

我們以上所講的是關於東方文明“人性”在“用”的層面、在“入世”層面上的意義,也就是正面“人性”、“人性善”在人類文明早期所起的那個作用——上可通天,故可得到“天道”之助也,所謂“得道多助”。另外,讓我們再來講一講關於正向“人性”在修的維度方面的意義,也就是生命層級向上提升的意義,在“出世”層面的意義。

人層級的提升其實就是“人性”正向層級的改變,是“人性”向更“善”的方向發展(與大尺度的方向論有關),換成霍金斯教授的語言,也就是生命能量值的增加。為此東方文明牢牢的抓住了關於“人性”的這個核心問題,而不是迴避、排斥“人性”的因素,因為正向“人性”是生命提升的源泉。正向就是價值,所以不能夠放棄。

也就是因為人還有“人性善”的因素在,人的良心還沒有泯滅,所以神才會從高層伸出手來救度。因此東方文明使命決定了在東方思想傳統中“人性”是絕對不能夠被排除的。“人性”那是“人”之所以還能夠成為“人”的原因所在。也只有“成為人”being human那才是一個生命有可能被真正救度的希望所在。如果being了其它,那就沒有希望了。

因此為了“得救”、“得度”,那麼“人性”那是絕對不能夠被人為的方法“分割”出去的。還好西方世界一直有對上帝信仰,作為物質文明的一種補充。而現代東方文明在迎接賽先生science入門的時候,“合一論”的思維習慣就只能夠是二中選一了,於是物質科學被引進來了,上帝卻被拒之於門外。這其實也是東西方文明在人類文明最後階段歸併的時候所必須發生的一種“宿命”。關於這一點,我們會在本文的最後一章(第八章)中為大家重點分析。

西方的“理性”思維實際上就是一種價值觀中性的方式。因為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人性惡”成為主導,“人性”已經成了一種負值,比如霍金斯教授發現的那個人類社會能量值一直徘徊於190的水平,所以西方文明就必須將“人性”從“理性”之中踢除出去。“人性”是惡的,那麼甚麼東西才能夠沒有“惡”呢?

除非沒有了人,沒有了精神,沒有了意志,那麼保證就不會再有“惡性”了。於是物質體就成了一種看似最好的“實證科學”研究的候選對象。實際上“實證科學”選擇研究物質體就是走了一種徹底迴避“人性惡”的“中性”路線。這也反映出了西方文明追求短線物質“正向效果”的一種排他思維。因為只想追求“正向效果”,那麼“負向因素”最好就不要介入,或者最不濟,我們就只依靠被認為屬於“中性”的物質對象。因為物質被認為沒有思維、沒有意識,最起碼不會主動搗亂。那種“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人性惡”最好還是少來,最好還是別來。

其實“實證科學”這種將物質“中性”與人性“惡性”分離的方法可以說屬於一種“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做法,屬於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並非是一種最好的方法。我們不是一直講嘛,“實證科學”屬於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實際上屬於一種“掩耳盜鈴”的一廂情願罷了。一方面,物質體本身並非沒有意識、並非沒有意志、並非沒有價值觀。江本勝博士“水結晶實驗”已經為我們揭示了這方面的證據。其實佛家一直認為“萬物皆有靈性”。只不過是人的能力能否看到而已。其實這也再次證明了“實證科學”屬於人類認知能力有限性的產物。

在另外一方面,即便物質是中性的,物質沒有價值觀,其實“理性”研究“旁觀者”的“客位”並不能保證相關研究者的價值觀完全不介入到物質性的研究對象之中。比如量子力學的“測不準原理”實際上就反映出了研究對象與研究者之間的一種思維互動關係。你怎麼想問題,你想從哪個角度研究入手,你建立甚麼樣的假設,那麼事物就給你呈現出哪一方面的屬性。這不就是一種思維互動機制嗎?

另外,還是孔老夫子講的那個道理,“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則無所得矣。”如果我們抱着一種物質“中性”的認知,最終給人類社會所造成的損失那一定是一種“負向成果”。“實證科學”自認為的“中性”其實並不是真正的“中性”。就像曾經與一個朋友討論過的一個問題:“衣食足”之後人類到底是“思禮儀”呢?還是“思淫慾”呢?顯然在沒有正向道德約束的“物質文明”時代,在“物質豐富”之後所走的道路那一定是“思淫慾”的選擇。這就是一種物質性的“自然主義”的選擇——放任自流。自然力的作用只會導致一個結構體的鬆懈(鐘錶的發條)或下行(自由落體),或者只能導致一個結構體的解體、導致一個宇宙的“熱寂”。這就是物質“中性”的必然結果。“取乎其中,得乎其下”,物質“中性”最後就會被撒旦“魔性”所俘獲。就是這個道理。

關於物質的“中性”,本人還想給大家再補充一點,那就是,物質“中性”其實那只是西方思維的一種認識、一種假設而已,一種“術”的層面的假設。然而站在“道”的層面、站在“精神”的層面,東方文明認為物質也是有意識的、有精神、有價值觀判斷、有善惡觀的。“萬物皆有靈性”,只不過人類有沒有溝通的本領而已。其實“水結晶實驗”早就已經為我們證明過了。美國人巴斯克特關於“植物意識”實驗的發現其實也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在“道”的層面,在更高層的認識上,物質的所謂“中性”根本就不存在。然而即便是在“術”的層面,在“用”的層面,按照中國的《五行論》思想,物質的用途屬於某種“偏性”而並不是甚麼“中性”。

金木水火土這五行之中,金木水火其實都屬於“偏性”,而“土”才屬於中國傳統思維中的“中性”。儒家的“中庸思想”其實就屬於東方思想中的“中性”,對應於“土性”。但是這種“中庸守正”與“實證科學”的物質“中性”那可不是一回事。“實證科學”的物質“中性”屬於犧牲事物“質性”之後的一種“量性”而已,而東方思想中的“中庸守住”本身則屬於一種“價值取向”,是不要過度追求某種物質利益的一種“價值取向”。

在西方思維中,物質“中性”屬於犧牲價值觀之後的“中性”——物質“中性”;然而東方思維的“中性”恰恰是放棄“物質利益”、犧牲物質性之後的一種“價值取向”,屬於一種“質性”。

東方的“中性”換一種說法那叫做“正性”,是一種中庸守正之意。《孫子兵法》中有“奇正”關係的論述,也與“正”的概念有關。而“奇”則對應於事物的“偏性”。“正”就是“中性”,就是“通性”,就是“普性”;“奇”就是“偏性”,就是“個性”,就是“專性”。

物質之用在於“偏性”,所以在“術用”層面的所謂規律其實不能夠輕易的從一個場合轉換的另一個場合,不能夠不加調整的簡單的使用到另一種場景。因為“偏性”不屬於“通用性”、不屬於“普遍性”規律,不能夠簡單隨便的移植。中國許多企業在學習西方現代管理經驗時經常會犯這樣的錯誤,簡單拷貝、複製。叫做盜版文化可能更確切。

其實,所有“術用”、“用效”都在於“專攻”之效,屬於“偏性”。凡“專”者,都不可能廣泛適用。又“專”又“廣”的理那是不存在的。有一得,那就必定要有一失。這也符合“善惡同在”的理,符合“正向效果”與“負向效果”無法分割的多維因果律的機理,其實也符合“能量守恆”之理。你選擇了“專”的“正向果實”,那麼你就必須承擔不能夠“廣”的“負面代價”。其實經濟學的“機會成本”也是這個道理。

我們這裡要為大家說明的是,“術用”在於物質的“偏性”,因此“偏用”之理在進行經驗複製轉移的時候就必須通過一種“破術歸理”與“還理歸術”的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照搬。這些過程的機理,本人有時稱之為“彈弓原理”,屬於給某種行為模式或商業模式進行從新蓄能充電的一個過程。關於“破術歸理”本人在《商業模式》一文中已經給大家論述過了。這裡就不想再給大家展開講解了。展開了講如果沒有幾萬字恐怕也是講不明白的。

六、關於個體與群體

關於“人性”,其實也有人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之分,也就是人作為自然人與社會人之分,也就是個體人與群體人之分,也就是人的個體屬性與群體屬性的區分。另外還有物質人與精神人之分,或許還有世俗人與靈性人、入世人與出世人之分等等。

西方思維關注物質而不是側重精神,講求“理性”而不是追求“人性”,擅長“事”而不擅長“人”,所以西方“實證科學”本質上就是刻意迴避關於人的問題。因為自知認識能力有限,又出於一種私心,以自我利益考量為中心,那麼關於世俗的、眼前的、可控的、物質利益的方面的果實那就儘可能趕緊先留給自己,儘快落袋為安,留給“實證科學”來處理。其實這也屬於人類在文明末期的一種本能反應,一種在負面、危機環境中的本能反應。西方文明一直認為“自私”屬於人的“本能”,屬於“人性”的第一原理。其實也只不過是人類文明末期的一種反映而已。只不過是“人性惡”或者“原罪論”的另外一種表述而已。

至於人的問題,特別是關於人的本性、人的本質、人的精神、人的靈魂問題,因為太內藏了、太複雜了,非人力所能為之,這些超越性的問題、出世的問題,西方文明認為那還是留給上帝去關照比較好。

按照二分法的邏輯,這種自知之明在一定意義上不應該說有甚麼不對。科學管世俗的,上帝管脫俗的。然而站在這種二分法的意義上講,其實西方“哲學”的角色是非常尷尬的。哲學是站在世俗的角度試圖回答“為甚麼”的問題(作者註:科學回答關於“是甚麼”的問題)。哲學的這種世俗角色試圖替代超越世俗的“信仰”問題,其實那是根本就不可能做得到的。

站在世俗的角度去研究“為甚麼”的問題,就如同“實證科學”站在外觀“客位”的角度去研究事物的《內機》一樣,是根本辦不到的,這屬於“定位”方面的完全“錯位”,屬於犯了根本性的戰略錯誤。

因此西方哲學站在立足點上看其實就有致命問題,所以處境非常尷尬。特別是原本應該針對思想、精神、意志的哲學也走向 向物質與科學靠攏的時候,那麼哲學就不僅僅是在立足點上出現了致命問題,而是在其方法論、分析邏輯上也變得根本就站不住腳了。於是哲學就只能夠降格成為一種“學問”了,成了一種“學術哲學”,就只具有研究着玩的意義而已。其實“研究着玩”或許還好說點兒。如果再出來遺禍人間。那就罪無可赦了。這就是所謂的馬克思主義哲學。

因為西方思想在物而不在人,所以一旦人的問題無法迴避的時候,那就只能夠選擇物質人、自然人來進行研究。研究一種物質的“中性人”,沒有價值觀、沒有善惡取向、缺乏精神意志主導的那種抽象人。只關注人在肉身肉體方面的特徵。其實即便是人的肉體也存在慾望,於是為了迴避慾望善惡的價值判斷,就給物質人的物質慾望找出了一種“中性”衡量標準——叫做“需求”。

物質人的邏輯實際上就是一種個體人的範疇。客觀的,抽象的人,與人的思想行為無關,也就是與人的倫理、道德無關。所以西方思想延續了一種物質小尺度的抽象的“質點”思維,在對於人的態度上只關注一種沒有“質性”的個體人。

然而東方思維關注人、關注“人性”是思考一切的落腳點。比如文王的“後天八卦”本質上就是從定義“人位”開始的。文王之後3000年的“天子時代”實際上也是以道德人倫貫穿始終的,也因此倡導人際道德的“儒術”才能夠被“獨尊”。

儒家的核心思想就是“仁義”。“仁義”的思想是儒家最本質的思想。然而所謂“仁”者在漢字形式上就是一種“二人”的意思,“仁”者二人也。“二人”其實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二人”其實反映的就是一種“社會人”的屬性。人不是作為一種“個體人”或者“自然人”而存在的。人的存在屬於一種“社會人”的形式。“仁”的思想所反應的就是這種社會人、精神人、道德人的屬性。

談到“仁義”,這與我們在前面《五行論》中所講到的關於東方文明的彈性物質觀其實也是一致的。東方思想注重物質的生發屬性。五行之中,“木”主生發,“火”主發散。按照中醫思想,人五臟的“心”就對應於五行之中的“火”,因此“火性”就對應於“心性”之法,能夠溫暖他人,具有利他主義的屬性。

儒家講的“仁義”思想。其實“仁”的五行屬性就是“木”,“義”的五行屬性就是“火”。按照五行原理,木生火,仁生義。“仁義”所反映的就是一種“生的機制”,而且是精神維度方面“生的機制”——由“個體人”到“社會人”的轉變。

“生文明”,其實這就是東方文明的一種根本特徵。而且東方文明的“生”更注重精神而不是物質,強調人的社會性、利他性而不是個體性、利己性,實際上都與五行“火德”有關。本人在《天時五行斷代法》中已經給大家講述過了,儒家思想就屬於“火德”,燃燒自己,照亮溫暖別人。“火”具有生的屬性、“生的機制”。中國民間以前講“生火”、生火做飯。“火”與生有關。然而到了人類文明陰陽反背的末期時代,“火”卻成了一種“滅的機制”的代表——戰火紛飛。

講到人的“個體性”與“社會性”的問題,那麼我們就必須再給大家介紹一個關於人存在的形式問題。這也是西方思想所看不到的,這就是,人的存在形式不僅僅只有我們人相對剛性的身體實體形式。當然大家知道人還有精神、意志、靈魂的部分。這種人身體與靈魂、物質與精神的劃分其實還都是屬於一種二分法的思維。我們這裡要給大家介紹的人體存在形式與這種二分法的方法還不一樣。

大家知道本人的思想屬於三分法。關於人的第三存在形式,除了物質身體與精神靈魂之外,那麼還有甚麼呢?就是人的存在還有一種“場”的形式。“人存在”是帶着一種“場”的。比如許多中國人經常講這個人的“氣場”如何如何,這個人很有“氣場”等等。

其實人的存在形式還有一種“場存在”形式,然而並非“氣場”那麼簡單。其實人的物質身體與精神靈魂之所以能夠溝通完全就是依賴於人的這種“場存在”。許多中國人會不自覺的感到人存在的那種“場形式”,但確實只是一種不自覺的第六感而已。

我們需要進一步的給大家講,人的物質身體可以算作一種剛性物質體,一種剛性身體存在形式,一種“硬物質”形態。而“場存在”則可以看做是一種“軟物質”存在形式,但是並不屬於人精神靈魂的部分,但是這種“場存在”與人精神靈魂的溝通能力比剛性身體好多了。關於人體的這種“場存在”往往一方面可以稱之為是一種具有精神屬性的物質,或者另一方面,又可以看做是一種具有物質屬性的精神。也就是說,人體“場存在”屬於物質與精神之間的一種中介體。然而每個人的“場存在”有強有弱,各不相同。一般而言,某個人的精神力量越強,也就是霍金斯教授所發現的那種能量數量值越高,那麼所對應的人體“場存在”也就越強。這種人就越能夠成為人類社會組織的領袖人物。

這裡就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人體場屬於我們談到的是一種發散屬性的物質,人肉體實際上屬於一種收斂性、剛性屬性的物質體。因此人“場存在”的空間範圍,如果“場存在”很強的時候,就可以比相對應的肉體存在形式範圍要大。這種情況下,人的“場存在”其中一部分可以與人肉體的物理空間相重疊,然而還有另外一部分則可以溢出到人肉體存在形式以外來。換句話說,與人肉體存在重疊的那部分“場存在”,我們可以稱作人的“內場”;而溢出人肉體之外的那部分場就可以叫做人的“外場”。然而並非人人的“場存在”都具有這種“外場”。只有那些“場存在”很強大的人,才具有可以顯露出來的“外場”。一般具有“外場”的人往往都具有一種非凡的個人魅力或者領導能力。

我們講了半天這個關於人的“場存在”問題,或者關於人的“內場”與“外場”問題,可能已經給大家講暈了。大家會問:這個“內場”呀“外場”呀,與我們正在討論的人的個體性與群體性、自然人與社會人到底又有甚麼關係呢?其實關係非常大。

西方文明強調個體人、自然人、物質人,其實關注的就只是人的肉體存在形式而已,就是人體最剛性物質的那個部分。這部分就表現為物質需求、物質慾望滿足、關於基本生存條件等等。而東方文明更強調社會人、群體人、人際關係等等,實際上關注的就是關於人的“場存在”形式,是人與人之間“互通”的那些部分。那麼無論是剛性肉體還是生命的“場存在”形式,這兩方面其實都屬於人“入世”的部分。而人精神靈魂的部分那其實就應該屬於人“出世”意義的部分了,是與“天通”的部分。

那麼也就是說,人體的物質身體與“地通”,需要五穀雜糧以為繼;人體的“場存在”屬於與“人通”,屬於一種社會需求,也就是“仁者二人”的溝通部分;而人的靈魂則屬於與“天通”的部分。這也就是我們三分法對於人的一種劃分。大家知道,不是有一種關於“身心靈”的提法嗎?其實就屬於我們這種三分法,一種“天地人”三才結構對於人結構的劃分。

大家已經知道了,肉體存在形式是剛性的、物質收斂的、排他的,所以強調剛性物質的西方文明所針對的其實就是“場存在”不發達的人,而且與“內場”重疊的物質身體的物理空間其實已經都被物質慾望佔滿了、淹沒了。這樣的“人存在”所表現出來的就是剛性的物質身體。那種軟性“場存在”的緩衝作用就很難呈現出來。因此人與人之間就表現為一種互相排斥的衝突關係。因此就需要藉助外部物理空間作為人與人之間的緩衝。這就是西方文明的個體人與社會人屬性。請注意,人的“外場”與外部物理空間(作者註:或者稱為外部生存空間)完全是兩種不同概念。人的“外場”屬於人的“場存在”,並非人人都有。外部物理空間應該是與人不直接相關,屬於外部世界。一般而言,缺乏“外場”或者人的“場存在”越小,則對外部物理空間的需求越大。

因為西方文明的個體人、剛性人對於外部生存空間、也就是對於外部世界物理空間的需求比較大,剛性物質人與剛性物質人之間需要物理空間進行緩衝,因此西方人對於外部物理空間的安全性問題就比較敏感。可以說上世紀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都與追求外部物理空間、外部生存空間有關。

其實西方文明這種對物理空間的要求,接下來,就表現為人與人之間必須保持一種比較遠的相互距離。比如“一米線”的問題。因此西方文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比較鬆散、就不太緊密,換句話說,也就是人的社會屬性、群體屬性比較低。因此西方文明更多的是強調物質人、個體人的需求,就一定遠離關於社會人需求。實際上西方文明在人類文明後期開發物質文明、創造物質財富實際上就是在不斷的加強這種物質人的屬性、在加大人與人之間的相互距離、加深人與人之間的隔閡,最後離散人類社會體。其實這也是西方文明的使命使然。

然而東方文明在“入世”維度方面比較關注人的“場存在”,而不是單純的追求剛性物質的極大豐富,而是更關注社會精神方面的營造,也就是關於人“場存在”方面的建設。當“場存在”變得很強大的時候,就會溢出剛性肉體的物理空間範圍,就會體現出人的“外場”。“外場”其實就是人可以表現出來的社會屬性,屬於人體“內場”的向外延伸。中國人講“虛懷若谷”其實就是講的這個“場存在”屬性。佛家講的“空”、道家講的“無”、禪宗公案所講的“倒空茶杯”其實都有清空人體“場存在”的意義。剛性物質充滿為大,而人體“場存在”恰恰需要清空為大、虛懷為大。屬於一種“內大”。

“場存在”其實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另外一種緩衝,依靠道德善性與包容來填充。當這種“場存在”發達起來的時候,那麼肉體人對於外部物理空間的要求也就減小了,因此人與人可以被認可的間隔距離也就減小了,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呈現出一種更緊密的聚集性。也就表現為人們的社會屬性高、群體屬性高。與剛性物質身體排他性相斥所不同的,“場存在”具有包容性與重疊性屬性。

大家已經知道,人的“場存在”屬於一種高度彈性的物質屬性,是可以被壓縮的。而剛性物質體已經被高度壓縮了,不可能再被進一步壓縮。也就是說,如果強調社會性,那麼對於個體的物質性需求就可以進一步壓縮;如果強調個體性價值,那麼個體對於周邊物理安全空間的需求就比較大。

物質需求是高度排他的,然而精神追求則是可以高度分享的。那麼追求個體價值的人對於外部物理空間,一方面對於外部物理空間的需求比較大,另一方面也會堅持外部生存空間的排他性,強調外部生存空間不能共享,必須與他人彼此分開。這就是為甚麼在西方國家裡強調個人隱私,在公共社會空間有“一米線”的規矩。而“一米線”一到了中國似乎就全然不起作用了。

比如,你在銀行櫃檯前輸入密碼,後面的人就爬在你的肩頭“看”,然而似乎雙方都覺得很正常,誰也不介意。因為在東方世界里,人與人之間的物理距離可以被極度的壓縮。不信您可以看一看同樣的波音7x7飛機,中國民航可以往裡面安裝多少座位?您再看看美聯航安排多少座位?您就明白了我所說的話了。其實西方世界百多年來孕育了兩次世界大戰的所謂“生存空間”的概念也與我們剛剛談到的這個追求物質利益導向的外部物理空間的排他性有關。

其實,西方思維是一種犧牲群體利益、犧牲人的社會屬性來保護人的個體利益的思維。而東方思維則恰恰相反,是一種犧牲個體利益保護群體利益的思維。但是無論是哪一種思維其實都有個“度”的問題,都不能太過。這就是中庸守正的思想。

順便再給大家講一個例子。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在西方管理文化中,特彆強調團隊的概念。這就是西方文明意識到了自己“先天”屬於“個體文明”之後的一種自我“補充”,一種“後天”所為。

然而東方文明原本就屬於“群體文明”。這種“群體文明”源於“場存在”的“虛懷若谷”在精神層面的道德約束與心靈追求,然而到了“末法時期”,人類的道德約束已經沒有了,東方文明的這種“天生團隊性”也就消失了,東方人反而變得最不擅長於團隊合作思維了,條條龍放在一起就都變成了蟲。

其實這也屬於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的早期、中期所呈現的正向效果,一種結構體聚集效果,實際上都是因為有道德與心性的加持。然而到了人類文明末期的時候,道德的意義已經衰減或者被埋沒,於是東方文明就表現為一種負向效果的湧現。這也是“善惡同在”多維因果不可分割的道理在時間過程方面的體現。一種文明在早期呈現其正向作用,到了末期就顯露出一種負向意義。無論長線、中線還是短線,其實都具有這種屬性,只不過初期與末期的時間單元長短不同而已。短線因果屬於來的快去的也快,屬於正向效果來的快,負向效果也來的快。正向效果一去,負向效果就來,中間不會有間隔。然而長線因果則屬於來的慢,見效慢,去的也慢,也就是失效也慢。

以下內容屬於本人在“場存在”分析之前就已經博客式完成的內容。本人認為最好還是給大家把相關的內容保留下來為好。因此這裡就不在反覆斟酌文字去留問題,也就不在文章結構調整方面再耗費更多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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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思想追求“個體人”的收斂性,關注壓縮的剛性身體,屬於一種物質導向的思維,關注物質人。當思維越趨於物質導向的時候,“個體人”之間的物質排斥性就會增加,那麼人們之間的群體聚集性就越趨於發散。

東方思維則比較強調人的“社會性”,壓縮人的“個體性”。人們群體則呈現出一種空間的高度收縮性、結構的內聚性。在東方思維中,人體對於外部物理安全空間的需求是可以與他人共用、共享的,因此東方人群的集體物理空間呈現出一種收斂屬性,但同時個體人在精神維度上則是發散的,是向上發散,個人精神表現為發散性。

群體形式表現為向內聚集,個體精神表現為向上發散。東方這種群體(社會物理空間)的內聚性(共用性,也就是所謂的包容性)與個體思想的向上發散其實也屬於一種陰陽互補的關係。而西方的個體屬於收斂性,物質性,剛性,與群體整體的外擴性,其實也屬於是一種陰陽互補的關係。其實西方個體主義的另外一個名稱就是“要素主義”;東方群體屬性的另外一個名稱就叫做“系統主義”。屬於我們一直講,東方擅長系統,西方擅長要素。西方文明站在“要素主義”上研究“系統”,那實際上就是認錯了使命的一種“瞎操心”而已。屬於狗拿耗子的事情。

我們講的西方思維的收斂性與東方思維的向上發散性,其實都指的是一種個體維度。因為思維在本質上是應該屬於個體的,都是屬於某個主體的、主觀的。西方將個體人定義為一種物質性,其實已經是一種“反理”邏輯。

西方的“個體人”屬於物質要素,然而東方的“個體人”則更關注精神範疇,比如屬於個人修行。孔子講“修身齊家”。“修身”就是個人的範疇,是個人精神維度的向上提升,提高個人的心性與品德。而“齊家”則是水平屬性,然而具有利他的屬性,屬於人的社會屬性。

因此所謂的物質“客觀主義”其實那是不存在的。如果客體沒有意識,那麼“客”是無法“觀”的,那麼又何來“客觀”呢?其實只要是觀點,那就只能代表某個意識的個人觀點而已,只不過每一個個體的觀察之“位”不同而已,其實都是站在不同的“主位”觀察而已,都是個人在“觀”。其實本文的觀點也是一樣,也屬於本人的個人觀點,並不需要得到誰的認可或批准。其實這就是思想的本性。思想的本性是自由,需要自由的翱翔而不是被管制。因此任何思想管制的方式都必定是徒勞的。

精神性還是物質性?這是東方與西方關於“個體人”理解的差異。東方思想更關注“個體人”的精神維度,而精神維度是向上的,形而上嘛。西方思想(作者註:主要指的是“實證科學”思維)則更側重於“個體人”的物質性,並且趨向於剛性物質收斂。因此西方近現代文明走向了一種物質文明,滿足人的物質身體方面的慾望需求。“個體人”屬於一種人的收斂屬性,只考慮自己的個人利益,以私利的自我為中心。每一個私利中心都是如此,那麼系統就散了。這就是物質要素主義。

西方文明向剛性物質人收縮,東方思想則是收縮到精神“個體人”的意義,之後再向更高的正向精神層面、靈性、神性方向發生提升。那才是人存在的真正意義,而不是僅僅收斂為“物質人”就完事了。向“個體人”收斂屬於向“個體人”的輸入input;向高層的精神屬性追求那就屬於“個體人”的能量輸出output。

有輸入有輸出,“個體人”才能夠達到一種動態平衡或者提升。簡言之,東方“個體人”屬於人的一種“內取向”維度。但是“內取向”,按照東方思想的理解,必須超越“個體人”的物質需求。人必須有某種高尚而超越的精神需求。

其實馬斯洛心理學就已經揭示了人關於物質需求與精神需求的不同意義。人的物質需求其實只是屬於馬斯洛五級需求金字塔的最低層級。而人的精神需求則對應馬斯洛人本主義心理學五級需求的最高級——自我實現(“入世”的部分)與馬斯洛超人本主義心理學所添加的第六級需求——超越自我(“出世”的部分)。馬斯洛需求金字塔中間的那幾級其實就屬於人的社會需求。

也就是說,人的存在,除了個體需求維度之外,還存在着一種社會性需求維度。這種社會性維度實際上與人的行為方式有關。屬於人的一種“外導向”存在意義,取決於你如何對待外部事物。而“個體人”所關注的是如何對待自己,屬於“內導向”,屬於內向、內省的維度。因為西學《外學》不善於向內看,所以看到的只是一種人的《外殼》,物質性、物質人、物質身體。東學屬於《內學》擅於內看,可以看到了人的《內核》,看到了人精神層面的本質。“個體人”《內機》、《內核》的本質其實就是一種精神維度,是關於意識、思維、靈性、神性的問題。這就是一種人的“內向維度”。

然而“社會人”在本質上屬於一種“外向”的行為方式,是“人存在”的一種外向維度,是關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其實無論“內向維度”與“外向維度”,按照東方“合一論”的思維那是不可能被分割的。把人品性格劃分為“內向”與“外向”實際上也屬於西方二分法“分”的邏輯。

因為按照東方“合一論”的思維,無論“內向”還是“外向”都屬於一個硬幣的兩個面,是不可分的。所以我們使用“內向維度”與“外向維度”這種說法,也屬於是一種關於西方“二分法”方法的借用而已。

實際上,人存在着一種“內向維度”與“外向維度”的統一,以及人關於“個體性”與“社會性”的統一,還有人的“內思”與“外行”的統一。這也應該屬於“天人合一”、“知行合一”的一種表現吧。

其實,人的個體存在,人的內向存在,借用經濟學的語言,可以看做是人需求的一方面,可以基於物質的需求,也可以給予精神方面的需求,反正屬於需求。馬斯洛需求心理學也確實稱之為“需求”。然而人的社會存在,在“入世”的層面,也可以看做是人“供給”的一面,人的存在可以對他人、對社會所提供的幫助。其實這就是利他主義關於人社會存在的意義所在。然而人的社會屬性作為一種“供給”,那並非人人具有,那得是有“外場”彰顯出來的人才能夠具有,要素生命具有一種超越自我需求的部分,也就是說具有多餘能量。按照霍金斯教授的發現,那就是生命能量值高。而對於沒有“外場”呈現的一般生命而言,其社會屬性就只能夠是一種“需求”。

在這方面馬斯洛的需求心理學其實把一些問題混在一起了。一方面,將“個體人”存在維度與“社會人”存在維度放在了一個層級金字塔之中。金字塔的基層與上層都是關於“個體人”的,無論是物質需求還是精神需求,其實都屬於需求。

另一方面,馬斯洛需求金字塔中間層次實際上反映的是關於人社會維度的問題。在社會維度方面,馬斯洛的心理分析是基於一種利己導向,而不是利他導向。站在利他導向上,人的社會性應該屬於一種“供給”,是付出而不是索取,屬於“火德”的心性,是燃燒自己照亮溫暖他人。然而站在利己主義的角度上看。人的“社會性”就成了一種讓社會認可、得到他人尊重、被他人愛的一種需求與索取了。於是社會人的“供給”與“付出”就被“需求”與“索取”給替代了。因此馬斯洛心理學金字塔自下而上的所有層級就都成為了“需求”了。這種金字塔其實屬於一種利己主義金字塔。這種利己主義金字塔其實是會淹沒掉人類上天之門與通天之路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本人是不認同馬斯洛心理學的需求金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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