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二章):第二節 進化論在理論上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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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2012年07月01日】

第二章 進化論還是智能論

第二節 進化論在理論上的錯誤

一、再論本書的論證體系

下面就讓我們給大家集中分析一下進化論在理論層面上所存在的一些致命問題。我們的分析邏輯就像我們前面已經給大家論述過的,是這樣的,任何一個思想體系至少應該是由這樣三部分組成,(1)第一部分,證據類的、事實性的,比如“實證科學”在這一部分必須以遵從事實為準則,也就是必須遵從“what it is永遠是對的”這個原則。在這一點上,我們前面第一節剛剛為大家論述過了,就是進化論三大證據已經陸續被證明破滅了(作者註:我們主要以曹凱先生所列舉的生物學方面的證據進行了上述闡述,並做了一些相關的補充)。其實一般而言,人們所指的所謂結論、結果、術用、戰術、技術、專業分工、技術手法、實踐知識等等,其實都是屬於這一層次的內容。


關於第二點(2),也就是基於某種思想的一套邏輯方法論,或者叫做理論的部分,也就是能夠連接“主觀”思想假設與“客觀”證據事實的中介、中通部分或者橋樑(作者註:因為本人並不喜歡基於西方二分法的“主觀”與“客觀”這個分類術語,所以本人使用了引號標註)。其實,這部分內容,對於任何一種思想體系而言都非常重要,然而這部分內容往往又是隱性的,是不容易得見的,不容易被察覺達到,因此這部分也是最容易被一般人所忽視的,特別是非專業人士根本意識不到這一點。然而缺少了這個中介部分,任何思想都不能凝聚成為一個真正的思想體系,因為這個體系是無法做到機制中通,思想體系無法被打通,那麼某種思想就只能夠停留在一個無法被事實證據與理論分析進行雙驗證的“假說階段”而已。實際上,進化論作為一種假說就一直處於這種無法進行邏輯與證據雙重驗證的困局(dilemma)與境地之中。而“實證科學”之所以能夠建立起來是因為“實證科學”本身有一套嚴謹的邏輯分析體系,應該說,這才是科學精神的本質,因為我們前面所說的第一點是由外部世界屬性所決定的,是屬於本人稱之為“客體的”的部分,而科學方法論、科學邏輯才是科學家群體們所公認與共認的,是科學家群體真正的貢獻,具有一種“主體性”(作者註:本人願意使用“主體”與“客體”這對兒名詞替代“主觀”與“客觀”的概念,其中差異之所在,如果日後有機會我們會再給大家做進一步詳盡的分析)。但是概括的講,如果缺少了這個認知系統的第二部分,科學也就不能再被稱之為科學了。其實連二分法本身,包括“分科”、“分工”邏輯的本身,也都是屬於這個第二部分。但是那些以科學衛道士而自居的“科痞們”恰恰根本不懂得這一點。因為這些人如果能夠真正懂得這一點話,那麼“泛科學論”也就不會存在了,因為一旦走出“實證科學”原先所假設的“邊界”,科學家們就應該更換另外一種全新的“科學”的方法,一種原本不被科學所認知的“方法”,也就是原本被認為“非科學”的方法。這是科學方法的變更其實才是所謂“科學革命”所“必須”進行的工作。

至於講到一個認知體系的第三部分(3)那就屬於純粹思想的部分了,也就是思想原點或思想基點,比如“實證科學”的各種“基點假設”就屬於這個部分。我們以前已經論述過了,其實這個第三點往往與科學史上的科學革命有關,比如,在科學史上我們已經看到了這樣一種情形。

因為在西方文明近現代科學史上,每一次真正意義上的“科學革命”實際上都是從修改“基點假設”開始的。比如,熱力學定律“不可逆過程”對於“對稱性”的經典力學而言,又比如,愛因斯坦的時空“相對論”認知對於牛頓宇宙論的“決定論”認知而言,都起源於對“基點假設”的修正。這種“修正假設”或者“修正邊界”,其實也就是把“實證科學”原本並不研究的事物從新納入了新的研究範疇,並且因此而發現了一系列新的宇宙規律。

坦率的講,如果脫離思想體系的第二點,而單獨存在的第三點,其實並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我們為甚麼會這麼說呢?因為思想人人都有。只要是人,只要是還活着的人,只要大腦還能夠思考的人,只要不是植物人,那麼人人都會有思想。雖然人人都有思想,人人都會思考,但是並非人人都能夠有思想體系或者認知體系。因為思想與思想體系還不是一回事。因為思想是發散的,是火花式的;然而思想體系卻具有一定收斂性,或者說,思想體系屬於一種已經被固化的思維模式、或者是一種已經被結構化的思維習慣。也就是說,作為(3)的思想基點絕不能離開作為(2)的邏輯方法,否則思想永遠都不可能升華成為思想體系,思想就只能夠永遠停留為一種思想而已。也是因為成為思想體系,思想必須被固化的原因,所以在近現代科學史上能夠稱得起“科學革命”的事件只有事隔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才能夠發生一次,然而世人的思想卻可以每時每刻的發生變化。這就是思想與思想體系的根本區別所在。其實這種區別也就是邏輯方法(2)對思想基點(3)的固化加持意義之所在。

其實以上這些論點我們在本文第一章的第七節中都已經給大家論述過了。我們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關於進化論在第三方面所存在的問題,我們本文會在下一個小標題中為大家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在當下這一個討論標題中,我們主要是針對思想系統的第二點給大家分析一下關於進化論所存在的相關問題——也就是進化論在理論層面存在的致命問題。

另外,還需要給大家說明一下的就是,本人更習慣於把上述思想體系三部分變換一個順序。本人更喜歡把第三部分也就是“思想假設”的部分稱為第一部分;而把原來第一部分“現實證據”的部分稱為第二部分;進而再把連通“思想”作為新的第一部分與“現實”作為新的第二部分之間的“中通理論”部分稱為新的第三部分。為甚麼本人喜歡這樣從新進行次序的調整呢?因為調整前的順序比較符合現在“實證科學”的思維方式,也就是,以事實證據做為第一屬性。然而從新調整後的次序則更符合我們東方人的思維方式,因為調整後的第一部分作為“思想”屬於“天”的部分,第二部分作為“現實”則屬於“地”的部分,那麼作為第三部分的“理論”則屬於“人”的部分。“人理”連通天地也對應於我們一直的觀點,那就是,一切人的“理論與方法”其實都是人自己創造出來的,都屬於人的“主觀”範疇這種觀點。於是這個思想體系的三部分經過從新調整之後就符合了東方老祖宗告訴我們的關於“天地人”的結構了。本人個人更喜歡這種排列順序,似乎這樣看起來更加順溜。我們按照東西方不同思想習慣所進行的這兩種不同系統排列,實際上也佐證了曹凱先生在分析進化論理論方面錯誤中所表述的那句話——“如果一個理論是正確的,從不同的角度出發,都能證實其真理性,而且不同方面的證明互為補充。”

二、物質宇宙還沒有那麼大的年齡

關於進化論在理論方法的錯誤,本人還是從借用曹凱先生在《進化論,一個錯誤的信仰》那篇文章的論述。曹凱先生在理論方面的批判為進化論列出了以下5方面的問題。

 我這裡重點想為大家解說一下關於概率計算表明人類不可能“是進化來的”的這個問題。當然還是讓我們先來看一下曹凱先生的相關論述。

自相矛盾對立的學說。
概率計算表明,生物進化的可能性小到了絕對不可能的程度。
現代進化論對於進化的速度問題,理論和事實自相矛盾。
“進化時間表”掩蓋了大量反面事例,化石展示了周期性災變的歷史。
事實告訴人們:人類的文明也遵循着這樣一條規律:“出生——發展——滅亡”。
許多學者從概率上證明了現代進化論的錯誤,貝希的《達爾文的黑匣子》一書,多處從生命結構的複雜精密性否定了進化的可能。

這裡提出一個寬鬆的公式,根據突變機率計算進化產生新物種的概率:  

  P=(M ×C ×R ×E ×S)n  

通俗地說,就是一個物種的某個體發生了突變(機率M=0.001),並且突變後的基因與自身其它基因在不同層次的產物上可以兼容(寬鬆估計C=0.01),而且在生存競爭中該個體能夠存活,有繁殖的機會(R=0.1),而且突變恰好有縱向進化的意義,也就是有益的進化(這種情況至今沒有發現,某些進化論者估計為E=0.001);而且突變基因在種群中不被丟失、穩定、擴大,一旦丟失就又得重來(寬鬆的估計為S=0.01);因為新物種的形成需要一系列新基因的出現,假設要十個(冪指數n=10,實際物種間絕對沒有這麼小的基因差異),那麼進化出一個新物種的概率為:

  P =(0.001×0.01×0.1×0.001×0.01)10=10-110

按照一年繁殖10代,種群(意指生活在同一地點的同種生物個體的總和)個體數為1000,相應的進化所需要的時間極為寬鬆的計算也需要10106「十的106次方」年。目前科學家認為宇宙年齡不會超過二百億(2 ×1010)年,進化一個新物種的時間,是宇宙的年齡的自乘十億次,足見進化是絕不可能的。

如果進化真的可以存在話,那麼以上是從概率學上計算出來的進化存在的可能性。而且請大家注意,這只是進化出一個單一新物種所需要的宇宙的年齡,就需要10106年,這還不是進化論所假設的那種從純自然的無機物開始進化,一直進化到有機物、再從有機物進化到甚麼單細胞生命、再從簡單低級生命種類進化到複雜高級的生命形式,進而最後再進化到人類直立身體的生命體形式的全部“進化過程”,這僅僅才是進化出單一一個新物種所需要的宇宙年齡。10106年,這個數字就足以把人類的思維嚇回到爪哇國去了。

我們前面一直在講,“實證科學”其實是一種有限的認知。“實證科學”的“有限性”最主要的表現就是在“時間尺度”方面的有限性,就像用“草活一秋”的思維去思考所謂的“人活一世”的問題一樣,其實因為基點不同,那麼就永遠也研究不明白超越基點太高的東西。當然在我們多輪迴的思維中,其實也並非是“人活一世”這麼簡單。“人活一世”其實也是一種時間小尺度方面的認知而已。“西學”其實並不擅長更換時間尺度來考慮問題。“西學”的“實證科學”所研究的規律只不過是一種短線的、短時效的、窄視角的觀察結果而已。“實證科學”所研究的“規律”之所以最終被“線性規律”所固化,也是因為有“短線”的邏輯假設才能在表面邏輯上成立。但是如果要深究起來,這種線性假設其實也是不能夠成立的。因此一切妄想把“短線”規律無限制的向長線延伸的人,顯然根本就沒有理解數學上“微積分”原理的本質含義的,甚至可能是對於《高等數學》知識而言完全是文盲的水準。以一個時間微點dt上的規律去推演10106年的事情,這些思想狂人難道真的覺得自己有那種能力嗎?!這些人是不是真的太過於狂妄自大了?!正所謂“無知者無畏”。近現代的西方文明其實整個才不過300多年的歷史而已,在宇宙的生命長河之中只不過是一個小小時間點上的小小的dt而已。

那麼概率計算的結果表明,進化,對於人類所認識到的這個宇宙而言,宇宙還沒有這麼大的年齡,也就是宇宙根本還無法提供進化所需要的足夠時間。那麼這到底又是甚麼意思呢?有些人可能還是找不到10106年的那種真正感覺。我們不妨可以給大家舉一個現實的例子,比如你是一個百億、千億企業的老闆,比如你是比爾·蓋茨,那麼你會讓一個只有3個月大的小baby去幫助你當管理微軟公司的ceo嗎?顯然不會。或許即便是一位30歲的職業經理人,恐怕也未必能夠幹得了,更何況是只有3個月大的小baby呢?這就是沒有那麼大的年齡的意義。然而我們所處的這個宇宙1010的年齡(140億年)與10106年之間所相差的數量級別可不是3個月的小baby與30歲的經理人年齡差距所能夠代表的,地球作為一個baby、“實證科學”作為一個baby,恐怕退回到僅僅3天、3小時、或者出生才3秒都是無法代表的。

然而1010數量級的宇宙年齡,其實這只是“實證科學”所認識到的一個宇宙的年齡而已,也就是一個宇宙體系之中的一個小宇宙的今生今世而已。其實真正意義上的宇宙年齡比實證科學家們所認識到的宇宙的年齡要龐大的多,也絕非10106年所能夠描述的,但是這種真正的龐大宇宙與人類並不處在同一個空間層面之中。“實證科學”根本也不知曉如何去打開通向高層宇宙空間的大門。如果還存在着更大時間尺度的高層宇宙的話,那麼這就會出現了一個新的邏輯問題,也就是如果高層宇宙有足夠的宇宙年齡,那麼達爾文所設想的那種物種的“自然進化”到底會不會真的發生呢?比如如果高層宇宙有1010000年的宇宙年齡的話,那麼用10106年去進化一個物種,這種可能性到底有沒有呢?我告訴大家,答案仍然是否定的。為甚麼呢?原因就在於《進化論》在本質上屬於一種自然論,也就是宇宙無意志論,也就是說,自然進化也只有在宇宙無意志、宇宙是純自然的假設條件下才有可能發生。但是這種宇宙自然論的假設就只能使人類局限於僅僅面對一個只有1010年的物質小宇宙之中(作者註:其實即便是一個小宇宙其實也並非僅僅是物質的,也同樣存在着宇宙的意志)。然而如果存在着超越10106年的更大的宇宙,如果有,也已經遠遠的超越“實證科學”認知的物質宇宙,實際上已經進入了佛家思想所認知的宇宙概念範疇,已經進入了一種出世的境界層次當中。

三、關於另一種宇宙年齡的表述

那麼接下來就讓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更大尺度的佛家宇宙的時間概念。我們這裡給大家解釋這樣一個佛家大尺度的時間概念——“劫數”。大家可能經常會聽到“劫數”這種說法,比如甚麼“在劫難逃”啊,甚麼“末世末劫”呀等等。人們經常口稱甚麼“劫數”、“劫數”呀等等等等。那麼“劫數”到底是一種甚麼數呢?有些人只要一聽到“劫數”這些詞語,就會馬上扣上甚麼“封建迷信”呀的大帽子。其實“劫”在本意上是一種衡量時間的數量概念而已。

實際上“劫”就是佛家關於時間大尺度的宇宙年齡的一種度量單位而已。我們知道,“實證科學”所擅長的是一種“短線”規律,西方文明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就像我們在以前文章中對比瑪雅曆法與羅馬太陽曆的時候給大家提到的,教皇格里高利在西方曆法僅僅使用了千多年後就不得不進行從新修正。相反,瑪雅曆法使用的二十進制其實就是從太陽系尺度昇華到銀河系尺度所做的一種必要的度量調整而已。這也從側面佐證了擅長於短線思維的西方思想在走向大尺度時間規律研究時的一種認知的局限與制約性,以及短線規律被延伸到大尺度過程上所不可避免要發生的偏差。因此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們用短線規律去研究本次人類文明五、六千年的歷史規律時也就一定會發生問題;然而達爾文在研究上億年時間尺度的物種演化規律時,那所發生的偏差也就絕不會是一星半點兒的事了,一定是一種“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的錯誤,因為關於大尺度時間的研究並非西方文明所擅長的,也非西方文明的使命所在。在這方面達爾文確實是真的“超越”了。

其實,“劫”就是一種大尺度的時間衡量單位。我們知道,“實證科學”的最大時間單位一般是“年”。當然西方文明中還有decade(十年)、century(百年)、millenary(千年)等等這種“年”的延伸說法。宇宙的年齡於是也就使用多少多少億年來衡量。其實佛世界的年齡是使用“劫”這個時間單位來衡量的。所謂的1“劫”的時間也就是宇宙需要清理一次的時間。宇宙需要清理一次,那麼對於需要被清理的生命而言也就是“劫數”之所在。那麼1劫到底是多少年呀?其實1劫往往就是人類時間的多少億年,我們暫且可以假設,1劫= 1 億年,大概就是這麼一個比例關係。多少億年,對於人類尺度的時間度量而言,那就屬於時間度量的極限了;然而對於佛世界而言,僅僅才是時間度量的開始。所以與“年”相比,“劫”其實就是更大尺度的宇宙時間的度量單位而已。佛的意義其實可以看做就是宇宙尺度意義上的生命而已。其實釋迦摩尼佛就是多少億劫之前就修煉成佛的,這一次入世人間,釋迦佛實際上是帶着某種宇宙使命於2500年前下世人間的。然而釋迦摩尼佛本尊的宇宙年齡可是需要用宇宙劫的時間量來衡量的,也就是多少億劫之前釋迦摩尼佛的本尊就已經修煉成佛的。請注意,可不是多少億年,而是多少億劫。這裡的1劫那至少就是人類時間的1億年。就是這個比例關係。可見神佛是更大時間尺度意義上的生命,是宇宙尺度上的生命。那種生命就需要使用與宇宙時間尺度相適應的時間單位來衡量,也就需要使用“劫”這個時間單位來衡量。

我們講,在神佛尺度意義上的宇宙,比在人類尺度意義上的宇宙,在時間尺度上要漫長得多。因為這種大尺度宇宙對於任何事物的成長,如果需要的話,都具有絕對足夠的時間。然而就像我們前面已經給大家分析過的,即便是在這種時間大尺度上,達爾文所假設的那種“進化”仍然不會發生。其實自然進化的可能性屬於一個偽問題。因為即便時間足夠的長,即便不再有了時間尺度的制約,自然“進化”依然不會存在。為甚麼呢?因為“進化”只有是那些仍然使用着“實證科學”思維方式的人才會如此這樣的思考問題。因為一直抱着“實證科學”物質化思維的人們是永遠都達不到或者觸及到更高層次、更大尺度的神佛存在的宇宙的。因為能夠真正達到神佛那樣宇宙尺度的生命根本就不可能再使用物質思維的方式來思考問題。因為要想進入高層宇宙,唯有首先承認宇宙意志的存在並且按照一定的修行法門修行才具有能夠看到、或者說能夠進入那種神佛宇宙世界的資格。

那麼到底甚麼才叫做高層呢?其實高層的實質就是代表一種超越人類認知與能力的層級。因此更高層級的宇宙意志實際上也同時代表着一種掌握更高級別宇宙能力與宇宙科技的能力。即便如此,本人還是想使用一下世人的思維邏輯來解答一下關於“進化”不可能存在的這個偽問題,否則有一些人總是死不了這個心。

我們講,本次人類文明也只不過就是五、六千年的歷史。這是無論有神論還是無神論觀點都公認的。兩者的差別也許就在於無神論認為人類文明就只有這五、六千年的歷史;而有神論可能會認為人類文明的多次性,就像人生有多次輪迴一樣,因此有神論的觀點會認為只是“本次的”人類文明已經有了五、六千年的歷史而已。然而無論怎麼說吧,只有五、六千年文明史的人類文明現在的科技水平卻已經達到了人類自己開始要研發生命創造的地步,甚麼基因工程呀、甚麼幹細胞培養呀,甚麼複製人呀,甚至甚麼人獸混交的怪獸呀,甚麼恐龍複製呀,等等等等。請大家想一想,只有區區五千年文明的現代人類文明,一個只掌握了“有限性”認知的300年的“實證科學”,科技水平就已經達到了這種程度了。那麼請大家清醒的再進一步想一想,即便你可以是一個無神論者,也請你想想這個事物的邏輯。比如讓我們先假設有神的存在。那麼神是甚麼呀?神不就是一種超越人類的、具有更高宇宙本領的生命嗎?換成當今人類的語言講,那麼神不就是掌握了更高級別宇宙科技的高級生命嗎?或者用非物質思維的語言講,神代表着宇宙的意志,那麼請大家想一想,就連僅僅千百年文明的人類都能夠開始使用“實證科學”的技術來製造生命,那麼掌握着更高宇宙科技的神佛製造生命這個事在邏輯上怎麼就不可以呢?至少在邏輯上,我們不應該否定這種可能性。那麼關於“上帝造人”的記載難道僅僅就只是一種“傳說”嗎?!

因為神具有更高的本領,可以使用宇宙中更為微觀粒子的超高速度來製造生命,那麼對於神佛而言,創造任何東西其實那都只是一瞬間的事。那麼在大尺度的宇宙空間裏,神佛還需要等待諸如10106年的自然過程讓進化發生嗎?宇宙意志在一瞬間就可以完成的事情,還有甚麼理由需要再等待10106年來完成自然過程的“進化”呢?

顯然,進化論,即便是放在更大時間尺度的宇宙中也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沒有必要。舉個現實生活中的例子,當人們可以喝上方便快捷的自來水的時候,又有誰還會蹲在乾枯的河邊去等待雨後才能夠“自然”而來的河水呢?就是這個道理,當你具有某種能力的時候,你還會再去等待“自然”過程的發生嗎?也就是說,如果是以1010000年的宇宙技術的積累來計算的話,如果積累了如此之高的宇宙高科技的話,那麼高層的宇宙智慧還有必要讓一個需要等上10106年的自然進化過程發生嗎?因為對於更高級的宇宙意志而言,甚至於創造整個一層宇宙,那可能都只是一瞬間的事情,都可以是一念即成。因為恐怕只有如此,才能夠叫做“超越”——超越人的能力、超越人的想象。

因此進化論,一方面講,在小尺度上,它違背了“實證科學”所認知的宇宙規律,因為物質宇宙的時間還沒有具備讓自然進化過程發生那麼大的宇宙年齡,也就是說,在低層空間裏,自然進化不具有任何“可能性”;然而在另一方面講,在大尺度時間維度上講,自然進化是違背宇宙意志的,也就是,自然進化沒有任何存在的“必要性”。因此,無論是在大尺度上,還是在小尺度上,進化論的邏輯根本都是站不住腳的。

四、關於自然與偶然

大家一定還記着我們在上一小節中所給大家講述的愛因斯坦關於“上帝不擲骰子”那句話的相關分析吧。從有神論的基點上來講,站在高層次上,站在《宇宙智能論》的角度上看,雖然我們並不認同“概率論”理論,因為“概率論”是基於“實證科學”的“有限性”認知能力屬性方面發展起來的,而神的能力相對於人的能力而言應該說是萬能的,是無所不能的,所以站在高層認識的基點上,並不存在人所理解的甚麼“不確定因素”。然而進化論基於的是一種“自然論”,也就是基於一種宇宙無意識、無精神存在的“自然論”的假設之上,實際上進化論也就是基於一種以自然小概率的偶發事件作為“進化”動力的源泉。因此,也就是說,進化論的“自然性”與“偶發性”原本就是一回事,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說,只不過是同一個含義的兩種不同表達而已。也因此上述關於“概率計算”方面的論證對於進化論就變得有意義了。實際上“概率計算”就是把進化論的“偶發性”進化動力推到了一種極端極致的境地,推到了一種自我“邏輯悖論”的境地——“偶發”的可能性已經小到概率為零的程度,“偶發”到對於人類認知的時間尺度都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的程度,“偶發”到“實證科學”所認識的物質宇宙都沒有那麼大的年齡、都無法承載的那個程度,也就是“偶發”到在物質宇宙中至今都還沒有發生過的那個程度,也就是“偶發”到從概率論的超小概率事件回到了“決定論”01邏輯的“零點”事件的那個程度,偶發到根本就無法去“實證”的程度。

那麼,也就是說,當我們就把這種“自然論”的觀點推向極致的時候,恰恰得出了與進化論完全相反的結論,也就是,進化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便是在純粹物質的小宇宙之中,“自然”也會變得沒有耐心再等下去的地步。或者,如前所述,在大尺度的宇宙之中,原本一件可以由意志力量在一瞬間就完成的事情,也就沒有必要再讓自然的力量、或自然的過程耗費10106年的自然進化過程去完成了。

顯然,在進化論中,自然力量與偶然事件屬於是同意語,然而當偶發概率根本不存在的時候,其實“自然”的角色也就隨之消失了。

說句不客氣的話,西方“實證科學”起源於自然科學的研究,或者用中國應試教育的語言,“實證科學”起源於一種理科式的思維。而那些最敢於拉科學大旗做虎皮的狂徒們,敢於將西方“實證科學”拉入歧途的一群,其實都是所謂研究“社會科學”的人士。當然“社會科學”是否應該屬於“科學”,咱們還應該兩說著。但是有一種現象咱們需要說明一下,就像中國大陸二三十年前的應試教育——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大家或許還都記得這句話。也就是說,在中國大陸,學不好理科的學生才去報考文科。打這麼個比方,還真不少貶低馬克思其人。馬克思也根本就不知道科學為何物,也是一個不知道數理化為何物的狂徒而已。其實達爾文也不過是一個沒有學好數理化的文科生而已。正所謂,唯有無知者方能夠無畏!

五、博物學不是科學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在曹凱先生所引述概率計算的相關論述當中,有這麼一句假設的話——如果“突變恰好有縱向進化的意義,也就是有益的進化(這種情況至今沒有發現,某些進化論者估計為E=0.001)”,大家應該特別注意括號裡的那個註釋“這種情況至今沒有發現,某些進化論者估計為E=0.001”這句。這裡必須為大家回顧一下達爾文物種進化論的其它荒謬之處以及“現代進化論”所存在的邏輯謬論問題。

或許大家知道,達爾文自稱為一位“博物學家”。“博物學”是20世紀之前存在的一種表面上隸屬於“實證科學”的一種“學科”稱謂。然而“博物學”這個稱呼到了20世紀以後就逐漸的消失了,為甚麼呢?因為這種“博物學”的方法與“實證科學”的“分科專攻”研究方法在本質上是根本相違背的,所以在“實證科學”高度發達的今日,好像已經沒有甚麼人自稱自己是甚麼“博物學家”了。

因為我們一直講,“實證科學”是一種有限性認知、一種有限的認知規律,“實證科學”這種有限性去源於人類生命在時間跨度方面的有限性。以“有限之人生”去研究“無限之宇宙”看似不可行,所以探究宇宙就必須尋找某種有效的方法。東方傳統思想走了一種直接面對宇宙、放大人類能力的方法——也就是“人力”藉助“神力”的尺度放大方法。“天人合一”的意義其實就在於此,一種“藉助放大法”。然而西方近代的“實證科學”,是將“人力”與“神力”進行了“二分”的分割方法,劃分各自的“管轄範圍”,“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西方文明走的是一種將宇宙“客體”對象劃分划小以適合有限“人力”的方法。於是西方思想在“二分”之後,在“人力”方面進一步“分工”划小到專業研究的級別,開發出了“實證科學”小尺度的一系列研究方法。

那麼“實證科學”的“分工”研究方法又是如何能夠做到的呢?我們知道因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那麼如果要顧及知識的廣度,那麼就必須犧牲知識認知的深度;反之,如果要顧及到知識認知的深度,那麼就必須犧牲認知知識的寬度。我們知道,“實證科學”的方法實際上選擇了後者而不是前者。用最精闢的話講,“實證科學”所走的“專業分工”的道路,實際上就是一種“對越來越少的東西知道得越來越多”的方式,這種方式假設了“專業分工”之後科學規律的“系統屬性”不丟失的可能。當然大家都已經知道了,“實證科學”的這種“分科研究”而“系統屬性”不丟失的假設條件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根本就是無法得到滿足的。因此西方“實證科學”的分工划小的方法必定帶來原本事物“系統屬性”的丟失,或者宇宙信息的丟失。

然而“博物學”其實走了一條與“實證科學”的“分工”方法完全不一同的道路,使用了一種根本不相同的方法。那麼“博物學”到底走的是一條甚麼研究道路呢?“博物學”其實走的是我們前面所講述的那個“前者”方法——也就是一種“顧及知識的廣度而必須犧牲知識認知深度”的方法。

也就是說,“博物學”不是走向“專”的道路,而是走向了“廣”的方向。這也是基於人生命精力有限的原因,基於有限“人力”的原因,如果選擇走向“廣”,那麼對事物的認知能力一定局限在很膚淺、很表面的層次。“博物學”就是如此,只能是一種“走馬觀花”。

因此“博物學”就其方法論而言,其實與“實證科學”的方法論是完全相反的、是背道而馳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博物學”才是真正的“反科學”。然而達爾文恰恰自稱是一位“博物學家”,真不知他的研究與“科學”到底能夠有甚麼關係?也就是說,達爾文所做的一切,從根子上就是違背“實證科學”方法論與科學原則的,是徹頭徹尾的、從根本上違背所謂的“科學精神”的。所以達爾文的進化論最終不再是一種需要被證實的“科學”,而是成了一種“自然論”的想當然的“信仰”。這也就毫不奇怪了,其實這才真正稱得起是“迷信”,與原始拜物崇拜其實沒有甚麼本質性的差別。其實許多“泛科學”的行為與“博物學”的思維方式密切相關,“泛”與“博”其實就屬於是一種同義詞,一“博”必淺,一“泛”就錯。“博”者“薄”也,“泛”者“濫”也。

大家知道,進化論源自於達爾文19世紀中葉在南美所做的所謂“博物學”性質的考察。他發現不同地域獨自“進化”的烏龜在外形上非常不一樣。其實大家現在都已經知道了,物種的差異性並不在於外形,而是在於分子水平上的基因結構的差異。只要具有相同的基因結構,無論外形上差異多大,仍然屬於同一個物種;反之,無論外形上多麼的相似,如果基因結構不同,則物種不同。

舉個例子,雙胞胎一般而言都長得很像,但是反過來,長得很像的人並不一定是雙胞胎。這裡也涉及到關於“循環邏輯”或“對稱性”法則不能夠隨便反向成立的問題。雙胞胎其實也有長的不像的。但是長得像與不像都不能是判斷雙胞胎的標準。也就是說,我們絕不能因為某某與某某長的像或者不像,就斷定或者否定一母所生。以外形論因果關係,這樣的方法是不是太過於武斷了?

大家是不是經常聽到“夫妻緣”的這種說法?正所謂“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那麼夫妻雙方難道可能是一母所生嗎?!這也就是說,“像”與“不像”不能成為判斷事物是否有關聯性的標準。決定事物關聯性是事物的“內機”而不是事物的“外象”。然而達爾文的“博物學”恰恰是以淺顯的“外象”作為了評判事物的標準。

不妨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比如藏獒與吉娃娃在物種上都屬於狗,但是在外形方面兩者相差甚遠。也許人們會把藏獒當做一隻小獅子,把吉娃娃當做一個小貓咪。但是我們卻不能夠這樣以外形作為物種判別的標準。記得有這麼一個汽車廣告,一個小男孩看到大人開汽車,於是就把一輛玩具車埋在自家的花園裡。然後不斷的給玩具車澆水,希望自己的玩具車有朝一日可以長成大人們天天可以開上高速路行駛的真正的汽車。這個廣告非常有創意。給人留下的印象深刻。但是大家在看完廣告之後會心一笑的時候,又會在心底裡發出一聲感嘆“好天真的孩子呀!”的確,孩子確實很天真,認為大汽車是由玩具汽車長大而來。然而哪一位成年人還會有這樣天真的想法呢?大汽車就是大汽車,玩具車就是玩具車。除了外形相象,兩者並還能發生甚麼相互因果關聯。否則銀行理財服務不都成了回家在自家花園裡“種汽車”的工作了嘛。

可是達爾文的想法就是這麼的天真,他把物種相像認為一定就存在着某種發生關聯關係。其實海克爾提出的重演律學說也是基於一種“像甚麼就是甚麼”的簡單直接的邏輯關聯關係。就像那個天真小男孩想把“玩具汽車”種出來的想法一樣,達爾文的進化論其實也是一種“天真時代”的想法,也只不過是在第一次工業革命結出物質成果之後的一種短暫的精神狂歡與陶醉而已,卻不知道如何成果都還有一種“事不過三”的理在後面跟着的情況。狂歡之後可能要自食惡果。然而達爾文主義者們終究沒有能夠把物種進化給“種出來”。

六、對基因進化論的批判

實際上,現代達爾文主義者們也意識到了進化論關於外象因果這方面所存在的這個問題,於是現代進化論就開始從基因水平上解釋“進化”的理由,認為“進化”是基因突變所導致的。這就回到了我們前面所提到的曹凱先生在括號里所給出的那個註釋——所謂正向進化的概率,“這種情況至今沒有發現,某些進化論者估計為E=0.001”。那麼接下來,就讓我們進一步分析一下現代進化論在分子水平上那些觀點的錯誤。

表面上看,現代進化論似乎已經告別了“博物學”時代的那種外觀傳統,進入了分子生物學的“專業”研究領域的深度,其實也只不過是把“博物學”思維帶進入了分子生物學的研究領域而已,換湯不換藥。

其實我們注意到的應該是那個核心論述,也就是,任何正向意義的“基因突變”至今還沒有被發現過,其實將來也不可能會被發現,因為正向“基因突變”現象與“基因突變”的本質屬性是根本相違背的,所以根本就不可能發生甚麼正向的“基因突變”,特別是在無意識管控的自然過程中更不可能發生。

基因對於生命現象而言的意義是,生物通過基因複製由父代向子代傳遞遺傳密碼。這種基因密碼傳遞其實是依據上帝造人、造萬物的時候早已經設置好的基因藍本而進行的向後代的基因傳遞工作。因此,基因在傳遞過程中所能夠發生的任何異常或變異其實都是針對上帝關於生命原始設計好的基因藍本的一種背離。因此“基因突變”如果發生的話,那一定是負向的。就像演員演錯了戲、學生做錯了題一樣,怎麼可能得到正向的加分呢?做錯了事可以得到獎勵。有這個道理嗎?!

“基因突變”如果發生,就只能走向負向,這就是“基因突變”的本質。為甚麼呢?因為“基因突變”是生命信息在傳遞過程中所發生的錯誤,是背離了生命原始設計的一種失控行為。我們可以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大家現在都有使用電腦的經歷,大家都經歷過在電腦拷貝操作時信息丟失、文件打不開或者U盤損壞、甚至硬盤報廢的這些事情。其實這就是信息傳遞過程中所發生的錯誤或者“突變”。因此在信息拷貝的過程中,如果發生偏差,那就只能是負向錯誤的偏差情形。其實生命信息在遺傳過程中的基因複製就是“人體計算機”的信息拷貝與傳遞。這種信息複製在一個自然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突變”的話,就只可能發生信息的丟失或者信息的損壞,不可能發生正向的信息創造。比如,我們不可能通過空白磁盤的反覆拷貝而創造出一部不朽之作《紅樓夢》。如果真能夠通過信息拷貝而創造價值的話,那還有誰會去努力工作呢?大家天天坐在電腦前反反覆復的進行文件拷貝不就好了嘛。一會拷出來一個設計方案,一會再拷出來一部好萊塢大片,一會又弄出個世界名著,再一會又弄出個諾貝爾獎科研成果甚麼的。果真如此的話,人生也是非常愜意有趣了。哪還要比爾·蓋茨幹甚麼呀?!

其實在一切自然過程中,任何信息“突變”只可能是把正確的信息丟失而已,不可能發生正向意義上的信息創造,因為能夠創造信息的是一定是某種意識,一定是通過某種智慧生命的目的性努力,而不是甚麼所謂“自然過程”的結果。所以《進化論》者們所做的那個物種向正向突變的估計概率E=0.001其實在機理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根本就不可能發生,那個E=0.001的概率估計其實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往自己臉上貼金而已。

其實即便是人,即便是一種有意識的生命,對於某些信息底圖(信息藍本)也不一定有改變的能力。比如,一幅原本對焦模糊的照片,無論我們如何通過PS(photoshop)進行技術加工也無法改變成為一幅清晰的照片。“人力”意識智慧的創造能力尚且如此,又何況那些沒有任何意識的所謂“自然力”的“創造力”呢?“自然力”的“創造力”如果可以叫做“創造力”的話,那一定是負向的。這種負向力,與其說是“創造力”,還不如說是一種“破壞力”,這是“物質性”的一種屬性,一種磨損力、消耗力——引導事物走向衰亡,走向毀滅。

如果“自然力”的“創造力”能夠“正向”的話,比如說天崩地陷、滄海桑田、雨露萬物或者風調雨順這種表象也算的話,其實,在這些自然物質變遷的表象背後,一定包含着某種宇宙意志的掌控,一切表象的背後都有意志存在,所以《易經》才會有“厚德載物”的說法,而不是甚麼“物質決定精神”的物質觀點。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許多中國人現在一會兒講甚麼“厚德載物”、“厚德載物”的,一會兒又講甚麼“物質決定精神”。卻不知這兩種觀點實際上是完全相對立的、是互相衝突相悖的。就像清華大學既把“厚德載物”當成校訓,另一方面還高唱着唯物的讚歌。不知清華學人們是否真的知道“厚德載物”到底是甚麼意思?如果真知道的話,那麼為甚麼不直接宣稱自己是反對“唯物主義”的呢?!

作為本節的結尾,也許本人還需要給大家做一個小小的說明。本節初稿時是一氣呵成寫下來的,並沒有編寫現在的這些小標題。這些小標題是在本章修訂時本人後期添加的。為了趕時間,添加小標題時基本上沒有做任何邏輯結構的調整或改動,因此可能會有一些段落的位置未必恰當,還請廣大讀者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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