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傳漢字之謎: 法獸「獬豸」的故事
作者:武漢仁
【網2005年05月10日】歐美等國是以一手提天平,一手持寶劍,蒙著眼睛的司法女神作為法律的象徵的。我們古代是以法獸「獬(xie謝)豸(zhi至) 」作為法律的象徵的。看來,不管中國也好,西洋也好,法律的公平都是由神來決定的。
「法」字是從「法」字簡化而來。「法」字由「水」、「廌」(zhi至)、「去」等三個部分組成。「廌」就是獬豸,也作解(xie謝)廌,解豸,觟(hua話)(角虎)(zhi至),它又叫「任法獸」、「神牛」或「神羊」。獬豸不過是一種動物,它和「法」有什麼關係呢?
在中國古代有這麼個傳說,神仙贈送給黃帝一隻叫做「廌」的神獸。它長得像鹿的模樣,四蹄、獨角、常呈坐姿。夏天它喜歡生活在水澤邊,冬天它喜歡生活在長著松樹和柏樹的樹林裡,它愛吃一種肥美的薦(jian薦)草。「廌,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象形。凡廌之屬皆從廌。」(《說文解字》)「解豸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罰得中則生於朝廷,主觸不直者。」(《漢書音義》)「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人有罪。皋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述異記》)「北荒之中有獸,名獬豸,一角,性別曲直。見人鬥,觸不直者。聞人爭,咋不正者。」(漢楊孚《異物誌》)獬豸的特異之處是其生性非常忠直,它能鑒別是非曲直。有人產生矛盾,發生爭鬥了,它要用它的獨角去抵那個壞人(「不直者」),並且咬住那個壞人(「不正者」)不放。黃帝的大臣皋陶(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法院院長)處理案件時,有時原告和被告兩造爭執不休,連英明的皋陶大人也很難斷定是非,就常常請獬豸來幫忙。它用它的獨角去牴觸誰,用口去咬住誰,誰的官司就輸了,那個人就被判定為有罪,就要「去之」——去除他,處理他。有的要打板子,有的要坐牢,有的就要殺頭。
「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法,今文省。法,古文。」(《說文解字》)什麼意思呢?「法」(即「法」),它就是我們的型(「刑」通「型」)范模具,它就是我們判斷善惡好壞、是非曲直的標準。「法」是應該像水一樣絕對公平的,對所有的人都是沒有任何偏袒和厚薄的,俗話說要「端平一碗水」,所以從「水」(「水」)。法獸「廌」會用它的獨角去牴觸那個沒有道德的(「不直者」——就是沒有德性的人,「不正者」——就是搞歪門邪鬼的人)壞人,去除他。所以從「廌」和從「去」。後來的「法」字省掉了「廌」,就只剩下「水」和「去」,就成了現在這個「法」字了。古文中還有另一個「法」字是「法」。「正」字有「一」字和「止」字構成的,也有「二」字和「止」字構成的。這裡的「正」字是「二」字和「止」字構成的。為什麼「法」字要從「正」呢?佛家有佛法,道家有道法,人類有法律。你走正道,就是合於佛法(或道法)的,在常人社會也是合於法律的,所以,人正就合法。你搞邪門歪道,就是不合佛法(或道法)的,在常人社會也是犯法的。一個人只有走正一條道,走正返本歸真的道路,才是人生最正確的選擇,才是人生最正確的道路。
古人判斷善惡好壞、是非曲直的標準是很簡單的,就是一個字——「德」。德大你就是個好人,缺德你就是個壞人。不德者要處分——打板子,太缺德而不可救藥的乾脆就殺頭。不像現在,法律竟然有那麼多那麼厚的一堆書,所謂「法典」、「憲法」、「法律」、「法規」等等!老子不幸而言中:「法令滋彰,盜賊多有。」(《老子》第57章)「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老子》第58章)不從道德這個根本問題上著手,苛法嚴刑,越整越壞,人類將越來敗壞,將越來越不可救藥。
中國古代的執法者(如戰國時期的楚王、秦朝的御史、漢朝的使節和執法者)戴的帽子,叫「法冠」,又叫「柱後」、「惠文冠」、「獬豸冠」,繡著獬豸的圖案,清朝的御史及按察使補服前後也都繡著獬豸的圖案。「法冠」和補服繡上獬豸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是說執法者都應該像法獸獬豸一樣,執法如山,其平如水,沒有任何偏袒和私心,要善別曲直,要敢於「觸不直者」,要敢於「咋不正者」,為民除害,無所畏懼。現在中國的那些「大蓋帽」們,本來他們也屬於執法者,本來他們也應該像法獸獬豸一樣,執法如山,其平如水。結果他們貪贓枉法,「吃了原告吃被告」;欺壓良善,鎮壓;「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無惡不作,做了很多很多壞事。雖然他們已經離天堂遠,離地獄近了,我還是要勸他們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實在不聽勸告者,那你就等著瞧吧!天網恢恢,神目如電,還有法獸獬豸也是不可能被欺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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