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2日 星期五

明朝的佞臣與地震

 


明朝的佞臣與地震
 
  明朝的宦官閹黨專政是歷史上最猖獗的。地震與宦官閹黨暴虐專權相關連。


  《三千年天災》引用《明史·樊瑩傳》記載了明朝一場長時間地震。明朝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 十月開始,在雲南宜良地區持續發生地震。在宜良、澄州等六處同日發生震級6.8的地震,此後,或一天一震,或一旬一震,或半月一震,或一月一震,斷斷續續,持續了四年之久。到四年後的弘治十六年的一次餘震之中,景東衛(雲南今縣)連續七日陰霾蔽日,曲靖還發生起因不明的連續大火,地震大火造成嚴重災害,引起人心恐慌。朝廷為此派遣南京刑部侍郎樊瑩前往巡視。樊瑩到雲南後認定天災的發生由於地方官員政事荒怠,於是上奏地方官救災不力,罷免文武官員達一千七百之多。樊瑩於是得到朝廷褒獎,朝廷上下也一片讚揚。


  不過戶部員外郎席書對這場地震的起因提出更深刻的看法。據《三千年天災》引用《明史·席書傳》,席書認為:雲南發生的天災起因,如果要追究罪責,罪責不應在雲南地方官員,而應朝廷與朝廷官員。整個國家像一個人體,人的元氣一旦受到損害,就會在四肢顯現出來。朝廷就像人的元氣,地方則像人的四肢。雲南發生地震,就像人的四肢發生瘡瘍,根源是元氣的損傷。罷免地方官員,就好像元氣受損,卻去治療四肢,這是本末倒置。他向朝廷上書,陳說己見:「今內府供應數倍往年,冗食官數千,投充校尉數萬。齋醒寺現無停日,織造頻須,賞資逾度。皇親奪民田,宦官增譴不已。大獄招詞不敢辯,刑官亦不敢伸。大臣賢者未起用,小臣言事讀者未復。文武官傳升,名據大壞。災異之警,偶洩雲南,欲以遠方外吏當之,此何理也?」席書認為上天的警告的不是因為那些地處遙遠的雲南地方官員的罪責,而是朝廷內的最高統治者皇帝,以及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暴虐專權。


  從穆宗隆慶開始到明末,明朝近三百年歷史的後一百年(公元1567~1644年)中,隨著明王朝的走向衰亡,朝廷也越來越走向腐敗。相應地震的次數也趨於頻繁震級也更強。尤其是在有宦官魏忠賢為首的「閹黨」專權時,強烈地震頻繁發生。魏忠賢(1568年~1627年),魏忠賢與皇帝乳母客氏沆瀣一氣、狼狽為奸,極受熹宗皇帝寵信,被封為「九千歲」,自己在民間養了不少「義子」,如什麼「五虎」、「五狗」、「十孩兒」、「四十孫」等,這些人無惡不作。各地官吏紛紛阿諛奉承,為他設立生祠。魏忠賢遭東林黨人彈劾,彈劾失敗之後,他大肆搜捕殺戮東林黨人,當時東林「纍纍相接,駢首就誅」。在魏忠賢專權最後的短短七年,即天啟年間(公元1621~1627年)裡,就發生6級以上地震8次,其中有2次為7級以上。在天啟六年六月,山西、北京發生7級大地震和12月陝西發生6級大地震之後,明末也從此走向動亂,處於滅亡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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