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時代(10)
作者:楊魁
三
達爾文的名著《物種起源》有三項重要的主張。首先,「物種並非永久不變」。他的意思是說,在地球漫長的歷史中,的確有新的物種出現,而且這些生物是由一種自然的方法進化而來,他稱為「後代漸變」(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第二項主張認為,利用這進化過程的學說可以推廣解釋地球上所有不同生物(或幾乎所有生物)的來源。因為所有的生物都是從極少數、甚至由一種微生物類的祖先而來。第三項主張是達爾文主義最突出的一點,他認為這龐大的進化過程是由一種自然界的選擇或者叫「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的動力所引導。(摘自《審判達爾文》第18頁,[美]詹腓力/著,錢錕,潘柏滔,李志航,何天擇/譯,中央編譯出版社,1999.3)。
以本文第三部分向詹腓力等走在正直而又狹窄的路上的純正的基督徒致敬,不過今日已是科學界應該向這些英雄懺悔而請求寬恕的時候。
進化論發展到今天已形成眾多謬論,比如達爾文主義,拉馬克主義,中性進化,邊緣進化,突變論,漸進論,前生物進化,間斷平衡,分子生物學,比較解剖學,等等。無論是現有的進化謬論還是將來會出現的進化謬論,它們的核心有2個:
1、一切都在變化。
2、自然選擇。
關於第1條,「進化」就是說一切都在變化,如果一切都在變化,那麼科學、哲學等等一切概念、認識、知識都不可能成立。因為一切概念、認識、知識都是對所謂客觀世界的所謂主觀抽像,它們都是不變、不動的。那麼「進化」無論作為概念、認識、知識等等就不可能成立,換言,一假設「進化」成立,「進化」就不成立,「進化」自身相矛盾,絕不可能成立。
那些盲目支持進化論的以為自然科學與自然哲學既使沒有善,也還是有真,其實在進化論內一切都在變化,根本沒有真,而且如果進化成立,科學與哲學根本不成立。
更有甚者認為進化就是生命的意義與目標,其實進化沒有方向,沒有目標。也就是說如果進化論成立,人就沒有目標、意義。換言之,「進化」證明「進化」自身沒有意義。
人非自然,不可設想自然進化,要推論進化必循一定脈絡,這顯然與進化意味上的無意義、無方向相矛盾。
現代遺傳學的產生來自兩個方面,即對植物雜交的觀察實驗和關於變異現象的進化論觀點。由於當時對後者的研究大大地超過了前者,以致孟德爾的工作在「達爾文世紀」曾被人們忽視和忘卻。(摘自《生命科學史》第571頁,[美]瑪格納/著,李難,崔極謙,王水平/譯,百花文藝出版社,2002.1)
如果一對夫婦,比如一對螃蟹,能生出一隻滿地亂蹦的袋鼠來,或者生出什麼怪物(進化論者所崇拜的「有希望的怪物」)來,那麼還能有遺傳學嗎?其實遺傳學的存在本身就是對進化論的徹底否定。
孟德爾則認識到,至關重要的是理解使遺傳性狀代代恆定的機制。
但是達爾文及其後繼者在遺傳問題上的嘗試則完全沒有成功。因為他們試圖從對變異和變化的觀察中演繹出遺傳的規則。
達爾文把對遺傳問題的探討看做是研究親代的種種性狀是如何在外界條件的影響下直接傳到子代去的。在他論「變異規律」的著作中,交織著各種混亂的思路,他關於遺傳機理的討論也是如此。(同上書同頁)
進化論是在找「變異規律」,在變異中,也就是在一切都在變化(荒誕)中怎麼可能有不變的規律,怎麼可能找到不變的規則。
上文討論了一切皆變,下面看看「自然選擇」。
進化論預料,最能適應環境的生物將會生產最多的後代。但是何謂適應呢?進化論定義,遺下最多後代的生物最能適應。(摘自《審判達爾文》第23頁)
進化論者這種同義反覆的論調只是說明進化論對適者生存的「適者」的定義是產子多。
這裡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兩個人應聘一個職位,一個人應聘成功,人們可能認為這就是適者生存。其實這裡的得到職位者就是應聘成功者,是同一個人,應聘成功者的定義就是得到職位者,而且這與進化論的「適者生存」(產子最多的產子最多)毫不相干,進化論的適者指的是產子最多者,而應聘成功者可能在第二天上班的路上撞上了汽車又遭遇了隕石。另一個應聘者,也就是應聘失敗者可能一氣之下跑到一個非計劃生育國家一口氣生了好多孩子,那麼這個應聘失敗者就是適者(產子多)。
進化論經常給人以可笑的聯想。要是有人生出來帶著尾巴,人們會認為這是返祖現象,言外之意象猴子。不過不要忘了烏龜和驢子還有尾巴呢?那麼人的祖先還是烏龜、驢子不成。照這樣推論,有人生出來唇裂,也就是俗稱的三瓣嘴,那人的祖先還可能是兔子啦。還有連體嬰兒,那人的祖先還是八爪章魚不成。有各種畸形兒出生,那人的祖先還可能是桌子板凳呢!這裡絕無譏諷殘疾生命的意向!
其實前面已談到客觀自然根本不存在,怎麼可能有自然選擇——自然的選擇。自然選擇作為進化論的核心,恰恰顯示出了進化論是來源於自然主義科學的選擇。是自然主義科學把自然作為主體由其自身對人的來源作自然主義解釋的唯一途徑,也就是自然其自身由內產生所謂的自然人的唯一的荒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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